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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泛娱乐化:拯救与再造

时间:2023-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研究取其本义,娱乐化即“娱乐+化”,使娱乐越界,导致娱乐形态或娱乐性质发生彻头彻尾的改变,能够切入到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等诸多方面。对新闻娱乐化,我国最早进行定义的是复旦大学的李良荣教授。

传媒泛娱乐化:拯救与再造

“化”的含义较为丰富,其本义为“性质或形态改变”,作为词语后缀修饰时,作“使其性质或形态发生改变”解。本研究取其本义,娱乐化即“娱乐+化”,使娱乐越界,导致娱乐形态或娱乐性质发生彻头彻尾的改变,能够切入到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等诸多方面。一是娱乐内容的暴涨,无形之中对传媒其他内容产生相应挤压,冲淡、稀释或屏蔽许多重大现实问题,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遮蔽社会公众对现实主要问题的关注与思考,造成传媒感性化、情绪化传播,使媒体多样化功能弱化为单一的娱乐功能;二是传播方式上的故事化、文学化、煽情化、图片化、视频化,不仅仅电视剧电影、情景喜剧、体育等娱乐化,就是新闻、纪录片和社教专题片等也都娱乐化,尤其是舆论监督娱乐化,传媒所建构的拟态环境对现实环境进行了异化,加上公众解读时的再次主观化,使娱乐化跨越传媒场域,延伸至传媒边界之外,在社会生活场域中再次泛滥成灾;三是娱乐化滑向低俗化、媚俗化、平面化、碎片化,彻头彻尾,彻底改变了娱乐的形态和性质,甚至成为文化垃圾,导致传媒公信力丧失,使肩负文化传播和文明传承的大众传播载体伦理道德和社会发展产生冲突,传媒功能畸形化,破坏整个传媒生态环境,扰乱接收终端的阅读与视听,久而久之会失去受众的青睐,不利于传媒文化的健康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有序发展。

对新闻娱乐化,我国最早进行定义的是复旦大学的李良荣教授。他认为:“新闻的娱乐化主要指犯罪新闻、名人的风流轶事、两性纠葛。”[28]这个解释与当年美国“用来形容传媒提供没有实质的家长里短的消息”的“娱乐信息”的含义比较接近。学界对新闻娱乐化引用最多的是林晖的界定:“综合媒介新闻娱乐化的现象来看,就内容和形式可分为两部分:一方面,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的潮流。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娱乐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媒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新闻软化。在内容上,新闻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29](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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