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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大义述:节葬与儒异,墨家主短丧薄葬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节葬动机,原为节用而发。节葬,墨家之义也,与儒异。二曰,孝,以葬为重。墨家则不然,以为薄于天下,无异于自薄其亲。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墨家主“短丧薄葬”,其目的在兼爱天下,所谓“为天下俭其亲”者也。墨子认厚葬久丧有害于天下五端。生则节用,死则节葬,其义一本于兴利。知墨家之法,“不失死生之利”,即墨家节葬、节用之义皆可知矣。

墨子大义述:节葬与儒异,墨家主短丧薄葬

节葬,节用之附属条目也。《七患》篇曰:

乐死,又厚为棺椁,多为衣裘。生时治台榭,死又修墓,故民苦于外,库单于内。上不厌其乐,下不堪其苦。故国离寇敌则伤,民见凶饥则亡,经皆备不具之罪也。

《节用中》曰:

古者圣王制为节葬之法,曰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掘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则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

可见节葬动机,原为节用而发。节用,儒家之义也,与墨同。节葬,墨家之义也,与儒异。缘儒家治世,有大义二。一曰,礼,以丧为重。二曰,孝,以葬为重。因此儒家对于他事尚可言俭,独一涉及礼所重之丧,与孝所重之葬,则不惜倾天下之财以济之。虽夺民衣食,防民作业,不顾也。故孟子对于俭与孝与礼之权衡,谓:“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俭为公德,孟子亦深知之,唯与孝之私德较,则不能不以私夺公,厚其亲而薄天下。墨家则不然,以为薄于天下,无异于自薄其亲。孝子之为亲度者,宜厚爱天下如爱其亲,其亲安而孝在其中矣。故曰:

仁人之为天下度也,无异孝子之为其亲度也。

圣人不得为子之事,圣人之法死亡亲,为天下也。厚亲,分也。以死亡之,体渴兴利。

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安危,理乱。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

墨家主“短丧薄葬”,其目的在兼爱天下,所谓“为天下俭其亲”者也。孟子之言盖针对墨家而发。

墨子认厚葬久丧有害于天下五端。一曰,不能富贫。二曰,不能众寡。三曰,不能治乱。四曰,不能禁攻。五曰,不能事天鬼。其说甚繁,今不具引。如:(www.xing528.com)

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千。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哭泣不秩声,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如此不近人情,伤生害理之俗,实有类于蛮习。墨子有一妙喻足为锢俗针砭。其言曰:

昔者越之东有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料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葬埋宜有节矣。

墨家所制养生之法,与送死无异。生则节用,死则节葬,其义一本于兴利。故曰:

生利既有节,死利亦有节。墨家之法,不失死生之利。

知墨家之法,“不失死生之利”,即墨家节葬、节用之义皆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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