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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研究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77年,由在华各教派联合组成的学校教科书委员会改组为中华教育会,举办年会,增加款项,招收更多学生,创办教会大学,其教育活动更为活跃。教会大学作为西方人在中国创办的大学,在大学制度的设计上和清末的新式学堂不同,基本上是直接移植西方的办学思想和管理制度。有部分教会大学设同学会,组织校友及社会捐款,同时辅助管理学校事务。金陵大学校园图在内部制度上,教会大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研究

晚清时代,在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之下,西方列强为数众多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出于传教、深入控制中国,甚至使中国宗教化等多种目的,外国传教士或教会在中国建立了相当于从小学教育、中等教育直至高等教育的各类教会学校,将西方的教育制度直接移植到中国学校中来,并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中国的教育制度。

在晚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南京条约》《黄浦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列不等条约中,都明文规定对来华的传教士要给予保护,西方传教士有在租界、开放口岸等地居住、建房、建礼堂、建教堂、建学校等一系列权力。西方传教士的数量随着西方列强在华势力的扩大而快速增加,“1844年基督教在华传教士为31人,1860年增至100余人,到19世纪末激增至为1 500人”[21]。传教士来华的动机复杂多样,有的是出于对宗教教义的虔诚而热衷于传教,有的是作为侵华势力的帮凶,其目的一是想要影响和改变中国人的信仰,妄想使中国基督教化;二是培养中国本土有西方信仰并为之效力的信徒。无论出于哪种目的,经过在中国的一番实践后,出于中国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等因素,传教士和教会都开始意识到“教育是传教最得力的助手”,一方面,他们积极介绍西方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游说和影响中国当局;另一方面,他们积极开办教会学校。

德国佳教士华之安(Ernst Faber,1839—1899年)于1874年发表《大德国学校论略》,向中国社会介绍德国的各级学校制度。传教士们不断地向清政府及其官员提建议并制定方案。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应总理衙门要求,于1883年出版《西学考略》,系统地介绍了欧美、日本的近代教育,并对中国近代学制及教育变革提出意见。

晚清时代的早期教会学校多是小学或中学层次的学校。例如,1844年起在宁波等地创办了10余所女塾及崇信义塾(The Boys Boarding School;1867年迁往杭州,后发展为之江大学),在上海和澳门等地也开办了多所学校,这些学校都是初等教育层次。早期的教会学校招生并不顺利,因为在清末中国社会的教育思想里,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才是真正的目标,而起初西方传教士开办的教会学校并不传授“四书五经”,而且还有集体礼拜等宗教仪式,加之民众对西方列强的仇恨及惧怕心理,对教会学校并不买账,很少有人将子女送到教会学校。教会学校则采取免收学费、提供食宿等方法,招收一些贫苦人家的子弟入学。但这一时期的教会学校已将西方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引入,采取分班授课形式,除学习圣经》并举行相应仪式外,同时也增加了近代科学技术知识的讲授,这在当时都是十分先进的。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教会学校得到快速发展。一方面,西方列强通过侵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创办教会学校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晚清政府迫于形势,开展了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在西学过程中,开办西文学堂、西艺学堂都需要外国人来做教官,将西方的教育思想、教学方式引入学堂里来,很多传教士成为洋务派和维新派的高参。到20世纪初,以小学和中学为主体,包括少部分大学层次的教会学校发展到顶峰(表1-6)。

表1-6 全国基督教会学校学生历年增进表[22]

在高等教育层面,教会学校也获得了较大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成为我国现代大学的来源之一。随着清末一批国人自办的新式学堂的创建,教会学校感到了压力,1890年,在华基督教传教士召开全国大会,商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培植华人传教士,开办教会大学,抢夺士大夫阶层,吸引“精英”子女入学,要通过更多地掌握高等教育,输送更多的人到各个关键部门,更多地施加影响,进而进一步控制中国。1877年,由在华各教派联合组成的学校教科书委员会改组为中华教育会,举办年会,增加款项,招收更多学生,创办教会大学,其教育活动更为活跃。1879年,在施约瑟的努力下,圣约翰书院(Saint John's College)在上海成立,后改名为圣约翰大学(Saint John's University)。之后,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建立了一批教会大学,并成立中国基督教教会大学协会(China Christian Church College Council)。据该协会统计,截至1919年,已具备完全本科设置的教会大学达到13所[23],分别为苏州东吴大学(Soochow University)、上海圣约翰大学、杭州之江大学(Hangchow University)、成都华西协和大学(West China Union University)、武昌华中大学(Huachung University)、南京金陵大学(University of Nanking)、济南齐鲁大学(Cheeloo University)、福州华南女子大学(Hwa Nan College)、北京燕京大学(Yenching University)、南京金陵女子大学(Ginling College)、上海沪江大学(University of Shanghai)、广州岭南大学(Lingnan University)、福建协和大学(Fukien Christian University)。还有天主教创建的上海震旦大学(Aurora University)、天津津沽大学(Jingu College)、北京辅仁大学(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教会大学作为西方人在中国创办的大学,在大学制度的设计上和清末的新式学堂不同,基本上是直接移植西方的办学思想和管理制度。在外部制度构建上,教会大学一般在国外注册,可以无视中国主权,不受中国法律约束,不受中国政府管辖,而是由注册国设大学托事部对大学内部事务进行管理,控制大学经费划拨和决定学校重大事务,在托事部下设各类专门委员会管理相应事务。有部分教会大学设同学会,组织校友及社会捐款,同时辅助管理学校事务。(www.xing528.com)

金陵大学校园图

在内部制度上,教会大学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由学校及校外人员共同组成,具有学校事务的最高决策权,包括选用校长等重要管理人员、决定经费的投入、决定学校的基本建设等。校长是管理学校具体事务的最高长官,对董事会负责,思考学校发展计划,执行董事会决定,组织制定校内各项管理制度等。

教会大学是在西方想将中国变成基督教社会的背景下创办的,其直接目的是助力传教,培养认同西方价值观的中国社会上层,进而影响中国。但教会大学在客观上间接地对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教会大学传播了西方现代大学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破坏了传统的封建教育模式。在教会大学里,西方传教士使用具有现代意义的西方学校组织、教学内容和方法,在体制、机构、计划、课程、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等方面直接引用西方现代教育模式,客观上促进了中国对西方大学教育思想和制度的吸收,为中国现代大学的建立和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参考样板。

其次,教会大学为清末民初的新式教育培养了初创与改革的先行者。教会大学为清末民初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他们中的大部分成为各行各业的精英。他们是西方先进教育活生生的“产品”,不仅用自己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社会、为政体服务,而且成为西式教育理念和西方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实践者。特别是教会大学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提供了一大批管理人才和教学人才,他们利用在教会大学所获得的经验、学识及西方高等教育的先进理念,成为中国近代和现代高等教育初创与改革的先行者。例如,1818年,英国教士马礼逊(Robrt Morrison,1782—1834年)在马六甲创了英华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这所教会学校第一次把《圣经》译成中文并在华散播,编写了第一本华英字典。1835年,马礼逊病逝于澳门,时人在澳门成立马礼逊学校,这所学校资助幼童就读(包括中国留学教育的奠基人容闳)。鸦片战争后,香港被清政府割让给英国,1842年,马礼逊教会学校迁至香港;1843年,英华书院也迁至香港。1847年,马礼逊学校的校长美国人布朗(Rev.Samuel Robbins Brown)回国,并将容闳等3人带回美国,容闳考取耶鲁大学并于1854年学成归国,在促进和发展后来的留学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再次,一些西方传教士对中国新式学堂的发展和向现代高等教育的转型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例如,北洋大学堂聘请丁家立为总教习,南洋公学聘请福开森(John Calvin Ferguson,1866—1945年)、山西大学堂聘请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年)、京师大学堂聘请丁韪良等。新式学堂借助他们在教会大学的经验、阅历、学识等,有力地促进了正处于初创时期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综合来看,教会学校在中国存在长达近一个世纪,“有自成体系的运作方式、管理体制、课程设置、教科书的编制与选用及学业评价标准。它的本意是为教会人员的子女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和为教会培养信徒,但客观上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人才,对中国教育的早期现代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这虽然有违它的初衷,却也反映了时代意蕴”[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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