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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音乐教育史:培养高天赋人才的研究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对此得出不同的教学和教育政策的结果。更多是被要求,每一个儿童的个性化天资和可能性要独立于他的天赋,最大可能地被挖掘。这被认为,一名低天赋儿童要像一名具有显著天赋的儿童一样作为起始点。因此,州政府意图减少音乐课的课时,并且音乐教育的任务转由校外音乐教育承担,这成为骇人听闻的(教育)政治事件。高天赋人才培养的合理要求既不应成为普及教育的负担,也不应导致精英意识成为各种特权。

德国音乐教育史:培养高天赋人才的研究

在这些年的教育改革中,对获得较高级教育机会均等的要求,以及传统教育结构与充分挖掘教育后备力量之间的平衡,绝对优先于任何类型的精英培养。这也得到了一个被重新定义的天赋概念的支持,天赋不再只是被认为是静态地取决于基因的遗传能力,而是被动态地认为是一个在儿童成长中被激起的可发展的潜能。主导的观点是,个人没有天赋,但通过教育措施可被赋予天赋,即学校必须作为对所有人的激发者(综合学校的想法),而不是作为精英的培养者来理解。这样的情况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1990年秋天的一个专家会议上,建议成立“联邦音乐艺术)天赋研究和天赋培养研究所”,并提出相关论据:

“高天赋人才的培养是对机会均等原则的长期坚持,在不考虑家庭背景或经济状况的前提下,使每一位年轻人都享有其天赋和能力相吻合的教育权利。”[23]

与此同时,关于音乐天赋和天赋培养的讨论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机会均等”的论点现在被变形为“机会均等的权利”,它以所有天赋类型要尽可能早地被认识和开发为内容。然而,这对具有特殊专业的学校和特长学校需求的教育政策有直接的影响,正如东德的情况一样(第16章),给有天赋的器乐演奏者除了开设强度较大的器乐课以外,还提供普通学校课程,直到高中毕业,这与每天必要的练习时间,以及为比赛做的准备是没有冲突的。但这是必要的,在新的研究成果中去解释天赋的概念,并且对学校音乐课另外的功能,在天赋的观点下被重新定义。因为鉴于政治地位的艰辛和重新复苏的课时表分配争夺的问题,音乐课更多从天赋的角度出发来阐述,地方音乐学校能比普通学校更适合天赋的培养。

动态和静态的天赋概念

由天赋概念变化而来的一个观点在涉及综合学校教育的讨论中,扮演着核心的角色。关于天赋作为一个或多或少固定不变的尺寸概念,它被认为是遗传的作用,而与个人的发展不相关,经常爱自我炫耀的人是没有乐感的,是不会歌唱的。这是不能作为有智慧,或者是社会歧视的标准。因为直到20世纪歌唱课或音乐课经常被看作是完全不重要的事情。(www.xing528.com)

关于对确定天赋程度因素的争论,主要是在遗传理论,即天赋是由遗传决定的,和环境理论,即环境和教育对天赋负责,这两者之间决定胜负。首先,随着新才能研究的发现,天赋被理解为一个逐步增长的动态过程,是遗传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对此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天赋被描述为一种潜力,在所给的条件框架中朝着可塑的方向发展变化。埃德温·戈登[24](Edwin Gordon)根据多年的观察和实验发现,音乐天赋程度对早期儿童音乐性的影响直到9岁(“音乐成长过程的测试”),之后稳定在一个程度之中(“音乐稳定程度的测试”)。现在这并不意味着,关于动态天赋概念的讨论常常在错误中进行,即人在9岁之后不能再学习音乐。这更是一个谎言,音乐的学习潜力是在以形式上的讲授和信息上的经历为主的听赏中。如果一个动态的发展能力被描述为天赋,那么早期音乐教育的质量必须要有特别的分量。

克劳斯·厄恩斯特·贝内[25](Klaus Ernst Behne)把音乐天资的发展和神经心理学的脑半球研究相联系,对此有个重复的观察,“音乐人在进行音乐听赏任务时更多使用左半球,所以猜测这是个分析式的听赏”(第757页)。因此,他的猜测是:“就像绝对音高听觉的获得[萨金特[26](Sergeant)]一样,早期音乐学习的过程持续影响个性化的单侧性[某一大脑领域功能的分类和活性化],可能是在感官中,音乐的早期预备教育是两个半球作用的结果,很少是单侧的运作,所以要有效地进行学习”(第758页)。

人们对此得出不同的教学和教育政策的结果。首先要清楚,这不是评论,不是与人文道德相互协调一致,只是确定音乐能力,特别是推测对天赋的认识,以及对它的开发。更多是被要求,每一个儿童的个性化天资和可能性要独立于他的天赋,最大可能地被挖掘。这被认为,一名低天赋儿童要像一名具有显著天赋的儿童一样作为起始点。因此,州政府意图减少音乐课的课时,并且音乐教育的任务转由校外音乐教育承担,这成为骇人听闻的(教育)政治事件。那些政客,那些对年轻人全面的个性发展负有责任的政客,能让音乐教育多方面的影响力,不是作用于所有的儿童,而恰好以及首先作用于那些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学生。”[27]

一种特殊天赋被视为一种优先权,它必须被挖掘和培养,不应被视为一种社会的缺陷。高天赋人才培养的合理要求既不应成为普及教育的负担,也不应导致精英意识成为各种特权。因为“天赋也是社会的义务”[28],也就是说,个人必须学习,他的天赋,不仅仅是一种优先权,而且也是一种社会义务,他应作为给下一代和同代人的效能供应,并被带进社会的大集体中。所以,围绕着这两种选择进行讨论:高天赋人才的培养或者普及教育并没有在教育政策中长期存在。但是,什么是天赋研究今天明确指出的,那是知识,由专业受训的音乐教育者担任的、有目的的音乐教学最早是在文理中学阶段被置入,这已显得非常迟了,已经错过发展音乐天赋能力还有其积极作用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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