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方式】
●命令行:COPY(快捷命令:CO)。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修改”→“复制”命令。
●工具栏: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复制”按钮
。
●快捷菜单:选中要复制的对象后右击,选择快捷菜单中的“复制选择”命令。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修改”面板中的“复制”按钮
,如图5-5所示。

图5-5 “修改”面板
【操作步骤】
命令行提示与操作如下:(https://www.xing528.com)
命令:COPY↙
选择对象: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用前面介绍的对象选择方法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按<Enter>键结束选择,命令行提示如下:
当前设置:复制模式=多个
指定基点或[位移(D)/模式(O)]<位移>:指定基点或位移
【选项说明】
(1)指定基点:指定一个坐标点后,AutoCAD系统把该点作为复制对象的基点,命令行提示“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阵列(A)]<用第一点作位移>:”。在指定第二个点后,系统将根据这两点确定的位移矢量把选择的对象复制到第二点处。如果此时直接按<Enter>键,即选择默认的“用第一点作位移”,则第一个点被当作相对于X、Y、Z轴的位移。例如,如果指定基点为(2,3),并在下一个提示下按<Enter>键,则该对象从它当前的位置开始在X方向上移动2,在Y方向上移动3。复制完成后,命令行提示“指定位移的第二点:[阵列(A)/退出(E)/放弃(U)]<退出>:”。这时,可以不断指定新的第二点,从而实现多重复制。
(2)位移(D):直接输入位移值,表示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为基准,以拾取点坐标为移动方向,按纵横比移动指定位移后确定的点为基点。例如,选择对象时拾取点坐标为(2,3),输入位移为5,则表示以点(2,3)为基准,沿纵横比为3∶2的方向移动5个单位所确定的点为基点。
(3)模式(O):控制是否自动重复该命令,该设置由COPYMODE系统变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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