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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行之思:鸡场坪彝族乡中学实践尝试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鸡场坪彝族乡民族中学在传承民间歌乐的过程中对传承的主客体、传承的方式方法、传承的内容均进行了深入的论证。传承之初,民中的师生充分论证了歌乐文化民间传承与校园传承的异同。这就需要学校教育在传承民间歌乐文化时处理好功能性与审美性、本土性与学科化、学校传承与民间传承之间存在的诸多矛盾。

音乐教育行之思:鸡场坪彝族乡中学实践尝试

鸡场坪彝族乡民族中学(以下简称“民中”)在传承民间歌乐的过程中对传承的主客体、传承的方式方法、传承的内容均进行了深入的论证。学校师生克服困难,勇于创新,紧紧抓住本地区的民族歌乐文化资源,选取其中富有代表性的音乐舞蹈文化样式,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和课余时间对彝族海马舞、跳菜舞、哒体舞及哒体舞的另一样式“阿诗且”舞蹈、民间羊皮鼓舞和本地苗族板凳舞进行原生态的排练和舞台艺术整合、加工,同时还开办了葫芦丝队、秧歌队、彝族敬酒歌表演队等。

传承之初,民中的师生充分论证了歌乐文化民间传承与校园传承的异同。民间歌乐由于受复杂性、多样化、不确定性等诸多自身因素的制约,其传承模式在数百年间一直是口传心授、师傅带徒弟式的口耳相传,在心与心的碰撞中感受民间歌乐的奥妙,在各种场合的仪式中习得民间歌乐的神韵。而学校音乐教育则需要一整套严格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评价方式以达到一定的预期目的。这就需要学校教育在传承民间歌乐文化时处理好功能性与审美性、本土性与学科化、学校传承与民间传承之间存在的诸多矛盾。(www.xing528.com)

经过反复论证、民中初步确立了“由当地政府命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为施教主体(传承人),由不同班级有一定艺术天赋、对民族歌乐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校队(第一传承对象,由传承人直接传授),其他同学组成各个教学班(第二传承对象,由传承人和校队的成员共同传授),期末比赛(教学评价)”的传承体系与“学校习得、社会锻炼、社区文化生态重塑、再回到校园传承”的双向进行的传承模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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