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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产业:抉择与改革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电视的产业化、集团化亦即产业经营的问题,也由此历史地提上了国家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实许多报业媒体或集团已经把目光移至广电领域,“兄弟阋墙”,媒体扩张与兼并,报业集团的成立是一个契机。

中国电视产业:抉择与改革

2000年是新旧世纪、新旧千年的过渡年。千禧之际,被单独称之为第四产业的信息产业的迅速崛起,电子数字化技术的广泛使用,发达国家和世贸组织成员国(WTO)议定的电讯市场的全球开放,带来了通讯、电子和媒体产业的大混合,印证了20世纪80年代由托夫勒推断的“媒介融合化”的发展趋势,从而也对我国按行政区划进行的新闻媒体经营和行政性的意识形态管理提出了正面挑战。中国电视的产业化、集团化亦即产业经营的问题,也由此历史地提上了国家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这也是党的“十五大”关于进一步改革开放所提出的要求,同时也是国家行政机构改革在视听领域里的一种深化和延伸。

严峻的现实

有什么——挑战与机遇。

1.基层电视台在宏观调控中自身命运何去何从

企业电视台相对地方电视台而言,绝大多数市场份额占有率偏低,难以成长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囿于国家广电一地一网的管理政策,所面临的命运是由台转站,即使有实力背景的企业大台也因此难有从容发展的机会。

眼下国家宏观调控中由过去的“四级办电视”正在向“三级乃至两级办电视”的新发展思路过渡,这在积极解决电视产业结构优化问题的同时,也会让部分基础较好、发展潜力很大的基层电视台在产业整合中,面临着难有单独做大事业机会的困惑。

2.报业集团的撞击波及其产业扩张的虎视眈眈

中国最早成立的前三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都雄峙广州,这对于身处同地的电视媒体,尤其是对20世纪80年代曾引领改革潮流的广东电视,与其说是促进,还不如说是震动。被甩出首发阵营,面对历史机遇丰厚回馈的失之交臂,就难得有赶超机会(目前湖南广电股份成为广电系统整体上市的唯一)。现实许多报业媒体或集团已经把目光移至广电领域,“兄弟阋墙”,媒体扩张与兼并,报业集团的成立是一个契机(全国目前已有15家报业集团成立)。当年,南方报业集团的成立宣言,直言不讳称要介入电子媒体;今天,上海在媒体集团化的进程中,则在考虑是否将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分别纳入当地“解放”或“文新”为龙头的报业等多媒体集团,表明报业有实力者最终是要把广播电视纳入其产业扩张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值得关注的是,政府决策层也已在探讨报业、通讯社等其他有实力的媒体给予开发、联办或经营电视产业的可行性,跨行竞争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注:国际上特别是日本的报业集团都允许有各自的电视台)。

3.电视媒体身不由己地卷入大电讯时代的跨行竞争

当我们在庆贺中美两国关于“复关”、“入世”的马拉松谈判终获成功的同时,作为媒体也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进入WTO必须经历的阵痛或付出的代价:打破现有行规,按照WTO规则办事;破除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承认多元利益主体,实现政企、政事分开。电视从区域性向无区域性、无国界发展,竞争的激烈前所未有。

中国广播电视系统是政府高度垄断的行业,但行业突破在信息产业化时代势在必行(注:在广东湖南以及更多的地方,实际上已客观存在电讯与电视的行业之争)。信息产业化指的是信息技术或手段在电讯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得有线无线通讯、无线有线电视、卫星计算机网络互通有无或交叉兼并,从而把电讯这个过去适合统一行政管理的公共设施,变成了充满不确定性的竞争性企业,导致电讯、新闻媒体和文化单位身不由己卷入其中。国际环境中,美国首当其冲,实施重大改革,继1992年8月允许从事有线电视的可克斯公司兼并地方电话公司之后,随之由其“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确立《1996年电信法》,率先将电讯和媒体统一立法管理;与此同时,欧盟成员国全部开放有线电视市场,可以利用CATV传送电话以外的任何电信业务;再就是加拿大等国也紧随其后,这标志电信业已经从垄断性行业变成竞争性行业,从而引发出一场电讯、电子、媒体和文化企业的跨行兼并和产业重组。在国内,专家预测未来5年内,也将逐步实现以产权为纽带的、以公用通信网络为主体的三电(电视、电话、电脑)共网和一网多库的信息化目标(目前南海已成为广东省乃至中国第一个信息化建设试验区、上海也于去午3月被国务院批准为“三网合一”宽带网建设的试点城市。省份中广东、江苏、福建也在全线铺开宽带综合传输网络工程)。有迹象表明,中国近期如能最终加入“WTO”而融入国际经济主潮,实现这一目标的历史进程还将变得更快、更短。事实上,“下面先试验,上面后肯定”也是我们中国屡试不爽的改革开放经验。小平同志关于“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定位,同样也适用于处理行业间的兼并重组现象。目前要求的有线电视网、台的分离,以独立公司身份出现的网络已经成为了电视、电讯两大行业彼此兼容的地方,是对现行行业垄断的一个突破口(国际惯例更多的是有线电视网络首先染指电讯业务,因为前者往往具有传输线路带及成本低廉的优势,而后者则有规模甚巨、基础厚实和业务量大的竞争后劲)。可以预见到不久的将来,现实会以进入WTO为契机,在国内信息市场各相关产业中也得推行相互渗透、半分半合的开放经营战略。这无论是从节约资源的角度,还是从提高效率的角度,抑或是从鼓励竞争的角度,都代表了一种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正因为如此,中国电讯、新闻媒体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大规模重组与企业化经营(产业化与集团化),也有了紧迫的现实性和历史感。

4.捆绑在技术发展战车上的单一媒体风光难继

瞻前顾后,无线电视——有线(电缆)电视——卫星转播电视——网络电视——卫星直播电视,各领风骚若干年,一山更有一山高。同类媒体中谁都有危机,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媒体,在一个“星”“星”相撞的年代里,能够青春永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岁月中,能够承担信息技术发展所付出的巨额成本,并容纳生科学进步的巨大潜力。在入关之后的国际背景下,中国电视即将面临的最大挑战,既来自于兼容各家媒体之长的因特网或网络电视的异军突起,也来自于能突破区域限制,拥有上百频道带来“生死劫”的国外直播卫星的长驱直入。不敢正视跨媒体、跨行业的残酷竞争事实,不尽快联手将事业坐大,“当信息高速公路为事实之际,它们面对的选择很简单——成为公路之主,或死路旁”(美·考斯克语)。很可喜,最新以文件形式要求的无线有线电视的合并之潮,虽然阻力重重,但还是千曲百回东流去,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使得中国电视的这对长期处于胶着状态的矛盾有望解决,由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5.现实体制处于“飞地”状态下而无奈的两难困境

中国广电系统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最后一块特殊“飞地”。这种长期以改革“旁观者”自居的结果,是一再错失由于治环境日益宽松所提供的产业发展机遇,导致的结果是——这20余年的改革,虽然发展活力和市场适应能力确有明显增强的表现,譬如在传统的事业管理体制方面,相应突破了事业活动的非经济化和事业经费的供给化,但在革除被认定为事业领域方面的机构行政化资源配置与利用的非社会化、云心估计值的非效率化以及事业管理的非法制化等种种弊端方面,则表现平平或无能为力。而最让人无奈的还是现行体制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单纯激励即效益激励贫乏并缺少产权约束的状态。可以这样说,当前的体制因素已经成为了影响中国电视事业发展以及电视全功能发挥的最大障碍(注:“障碍”只是不合时宜,并不意味着历史的“否定”)。目前广电系统体制改革或体制创新的最大阻力已不仅仅是观念问题,更在于是由政资、政事、政企和企事不分而带来多矛盾及其利益之争。在当下最让行内人忌讳或非议的局台关系中,关键处是人们不容易从既成的利益机制格局中超脱出来。在现存条件下,中国电视面临的二难生存矛盾或境地大致有:

(1)缺乏产权的媒体成为行政附属物与虚置的所有者权益缺乏保护(局台矛盾焦点)。

(2)刻意强调宣传工具的政治化与媒体生存不可回避的市场化(执于一隅造成导向功能与市场规律的矛盾)。

(3)迅速的事业发展或行业高技术含量的需求与拮据的经济来源(垄断体制下四级办电视的得与失)。

(4)频道资源的有限与实际中资源的大量闲置(无线、有线电视关系的错位)。

(5)丰富的频道资源与贫弱的制作能力和匮乏的节目存量(有线电视的先天不足)。

(6)庞大的行业队伍与稀少的人才资源(用人机制的僵滞)。

(7)精品节目的要求与无米之炊的尴尬(投入产出的失衡)。

(8)自主经营的向往与被推向市场的恐惧(转型期特有的复杂心态)。

(9)有实力背景的操作与难有做大事业机会的待遇(宏观调控中的尴尬转换)。

6.中国第三轮大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

20余年来,作为改革开放这一伟大历程的舆论推动者,中国电视自身却长期滞后于经济体制的改革,滞后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改革,也滞后于整个精神产品生产领域的改革,有道是“春风不度玉门关”,导致事业的畸形发展和多重的生存危机。今天幸运的是,以党的十五大、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为标志,形成以大改革促进大发展的时代主旋律,开始把经济体制改革引向纵深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出现了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实施重心,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难点攻坚,以入世(WTO)加快市场准入步伐从而实现与国际接轨为既定国策的第三轮大改革,中国电视正从对以往事业单位行政化与事业活动功能目标泛政治化的长期束缚的苦苦挣扎中,赶上了以强化电视产业(注:电视由一种新技术发明到一种传播媒介到一种新兴产业,当中概念是有先后并有不同的内涵的,这既是电视业自身历史发展的必然,同时也是电视业在改革大潮中认识深化的结果)意识为核心,促进其产业结构转换、升级与优化为目标,其深化改革获得了强劲的现实推动力。当中作为相应政策由中央提出来的,事业单位三年内转向企业化管埋,其间绝大多数实施财政“断奶”,并将先后进入以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的资产重组阶段,以便克服中国电视长期面临的政事、政企、企事不分,以及重复投资、低效运转、市场竞争力孱弱等积弊,最终走向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目前已推出或将要推出的大举措有:制片人制、制片公司制、股份制、网络公制、频道制、制播分离、网台分离、宣传与经营分离以及清产核资、资本重组推进产权改革而带来产业结构的竖分横合等等)。这反映到曾是意识形态最为敏感的电视传媒领域,那种来之不易,终于明白电视传媒既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又是前途远大的朝阳产业、支柱产业的产业意识的树立,亦表明一直进展不大的电视转制改革,最终借助“革命”需要“工具”,但“工具”同样需要“革命”这一端正自身位置的观念跃迁,获得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可以这么说,机遇大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

只是,机遇可遇不可求,把握机遇还得靠人的胆识、人的魄力,更要靠过得硬的体制和机制。错失机遇是比错失人才更大的浪费。

光明的未来

丢什么——计划经济下的旧观念、旧体制、旧格局,甚至是在改革初期赢来的种种分散或局部的既得利益(难点).

要什么——产业化、集团化,最终实现中国电视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这涉及到中国战略产业的生存、发展与振兴,而非仅仅电视行业自身的盈与亏(热点)。

1.以产权改革促进产业化

若论产业化、集团化,不能仅仅满足于争取放权让利和若干运作模式的设计上,要解决实质、核心的问题,尊重市场经济游戏规则

电视企业与企业电视之分——当下中国的电视媒体都还不能叫做企业,只能称其为机关中的准企业与企业中的准机关,当中后者比前者更难进入市场,但管理体制则比前者容易到位些。

国企的今天就是媒体的明天,意即国企今天坚定而又艰难的转制也就是媒体明天痛苦而又毋庸置疑的选择。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媒体中,继新闻出版界的产业化先走一步之后,广播电视也将尽快从国家对事业职能范围的重新界定、调整、收缩和转换中,由原先国家包办的事业单位有步骤地转化成生产社会精神产品的自主经营企业。其实事业与企业的主要区别,就在于营利与非营利之上。在经济来源方面基本上做到自收自支,甚至还是行业或社会的上缴税利大户的今天,媒体没有理由不按照产业化的方式运作,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面向市场、面向社会自主经营。鉴于媒体在今天特别强调意识形态作用的中国的特殊性(当中必须科学地解决舆论导向与遵循市场规律的矛盾),因此它不能搞宣传主体的多元化并偏重资产的国有化比例,而且国家是可以在中央与省、直辖市这两级内,直接拨款组建少量非营利性的突出公益和宣传主功能的属公营公办的电台、电视台(例如不播广告的日本放送协会NHK、英国的BBC、意大利的RAI、加拿大的CBS以及澳大利亚的ABC等);但眼下更侧重、更可行的做法还是对现有大众媒体通过参股与控股来直接掌握,形成公有商营的产业,同时也很有必要通过制定相应法律和法规如新闻法和广播电视法等等,来强制性购买和调控具有影响力的固定频道(主要是新闻频道)、重要的黄金时段播出时间,以突出党和政府的舆论导向,并及时发布重大时事新闻、直接传达政府政令和进行有针对性的公益性宣传。正是在这种对电子大众媒体未来发展趋势的前瞻把握上,我们把中国电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定在基于所有权、产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基础上的现代企业制度或称现代媒介制度而不是现代事业制度上;而研究的学科领域也主要规范在不忽略意识形态作用的文化产业及信息产业方面。值深思的是,国企改革历时20年走过四阶段,即放权让利——利税——承包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初有眉目,因此我们要知难而进(尚未经过规范的利改税阶段,部门承包或财政包干政策也极其有限,更谈不上到位的政资、政事、政企、企事之分,当中还有借集团化之机行回潮之虞。就在今天,如按改革蓝图上的制播分离、网台分离、二级办电视等产业的整合,行业也面临结构调整而带来的巨大震荡),但又要在借鉴中有所超越,从中赢得后发优势。

产业化不是一个时点,是有相当时间长度的历史进程,其进程的快慢根本取决于社会的需求和市场的组织能力,当然也取决于国家产业政策所提供的多大生存空间;同时它还是集团化的前提。目前各地急于配合体制改革而酝酿的集团化议程,更多的还是处在实行行政性的翻牌集团的阶段。行政性的翻牌集团公司不具典范意义,但承认有历史的推动作用、探索空间的多元性(如无锡和扬州的“局台合一”模式)以及殊途同归的可能性。

(1)传媒产业意识的确立

电视作为特殊产业(不是指似是而非的“电视的产业功能”),是科技信息型产业、宣传经营型产业、知识经济型产业;是随着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而逐渐形成、发展和壮大的一种新兴产业——第四产业(国际上最新提“内容产业”)。国家对电视产业的正式认同来源于1992年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对于中国电视我们要从三个本质属性去理解:即从党和政府“喉舌”的政治属性(舆论控制)、大众传播的社会属性(信息服务)、产业组织的经济属性(资产经营)这三个方面去逐步完善对电视概念的科学界定,了解当中三者是互相催生、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关系。要善于从国家理念大于意识形态的新发展观中,超越固有的意识形态的惟一性和排它性,从中认清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产业化趋势的必然性和合理性。谈电视的产业改革,首先就是要树立电视在今天日益凸显的产业意识(因为电视形成产业也是以经济、政治、法律等相关条件的成熟为前提的,作为新兴产业我们比西方国家落后15—20年),同时明确电视媒体既然作为其中之一的现代信息产业,就应按照产业的集生产、产品(节目)市场流通为一体的发展模式,以频道资源和技术资源为基础,以节目资源开发利用为手段,以受众市场为导向,强调投入产出,优化资源配置,重视成本核算,讲究工作效率,允许行业内外相互甚至是跨行跨地域的竞争,实行优胜劣汰。中国电视是从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这些领域走进中国经济主流社会的。产业化而不全面沦为商业化的主要手段是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和媒体的社会公益原则。

(2)特殊产业追寻的目标

承认电视产业内含的意识形态性质,确定用政治家的思想去置办节目;用企业家的头脑去经营产业;用产业带来的利润去出色完成宣传舆论中心的最终任务。因此,必须以新闻的党性原则为准绳,以业内推崇的“竞合”为手段,以追求产生“帕累托效应”的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中不须刻意于“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这种形而上学的评价体系,而且还要匡正多年来奉行以“社会效益”压制甚至取代经济效益的价值取向;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两个效益一起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要意识到经济效益好也是一种社会效益,两者只是一种效益的两种不同表述。同时也反对简单地像一般企业那样喊出“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的口号,以免有损电视这一强势媒体于社会于公众的权威性、指导性,背离电视产业改革的初衷而误入歧途。

(3)传媒产业化实现的途径(www.xing528.com)

电视产业化的实现必须靠现代企业或媒介制度的建立为前题,而规范的公司制则是这一制度的具体组织形式,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电视台都是以公司制为归依的。公司制的核心是产权明晰,市场竞争主体到位,要求做到政事、政企的有效分开,正视改革中的两力——原动力和能动力问题。为此公司制的引入,首先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有效地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企事业法人财产权的两权分离,不能仅仅认为赋予企事业单位经营权就够了,从而引进产权甚至是债权、股份期权管理体制,完成规定的清产核资,推进资本重组,以解决产权与主体长期虚置或缺位的问题。

应该指出的是,我们过去一直存在着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的重大误区,这也是政事、政企长期不能分离的依据和由头。其实,按照现代产权理论解释,“产权”实际上是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资产的市场支配权,与所有权相联系并受制于所有权,是所有者委托出去的权利,其形成的前提是对所有者能够事先承担有限或无限的财产责任。从发展的必然角度看,所有者授予的产权将逐步由主管部门的管理者支配转向经营者支配,这是改革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走向。当前要特别强调政资分开,因为政资分离是政企分离的基础,政资合一是行政计划体制的产权基础,因而它能够解决政企、政事分开的体制障碍问题,并是政企、政事分开的前提。否则,将使国家和企事业的关系处于两难境地,或是对企业经营随意进行行政干预或是让所有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无序现象。 

中国电视争取并赢得市场支配权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其产业化的突破口,触动的是旧有体制最深层的矛盾,是难点,也是焦点。我们常说的电视行业最大的矛盾焦点——局台利益冲突,则直接产生于产权不明晰的制度。全国地方上相当多的各级广电局往往把电视产业的国家所有权混同于政府所有权,进而等同于部门所有、管理者自己所有,并把产权与所有权等同视之,忽略甚至无视电视企业独立法人财产权(亦即受所有者委托经营管理的权利)的存在,因此,常常向是所有者(国家或政府)委托管理行业管理(非经营管理,依法管理而非人格化管理)的电视企业,索钱要物,随意调拨、随意增减,从而极大地挫伤了基层电视产业资本积累的积极性。现实中,电视媒体向其主管局上缴的管理费标准或经营利润比例,往往能直接衡量出彼此之间在产权问题上的认识水准、分歧状况和关系冷热程度。因此,推进电视产业结构的优化,解放基层生产力,必须与动真格的政府机构改革、政府管理职能转变相配合,甚至是以之为前提。再说,改革实践中,鉴于两权(国家所有权与媒体法人财产权)分离后的产业结构一元化还不一定能够保证政资、政企、政事的有效分开(有观点认为政企分离就是非国有化改造),需要产权制度改革的再深化——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包括股份制),可在传媒领域一直以来又特别强调宣传及投资主体的(国有)单一化而不是放而不乱的控股制;又鉴于因袭而来的产权制度同计划经济的“权力意识”相融,在中国广电系统尤其明显,所以有理由相信这场触动众多阶层利益的重大调整,必然是一场触及人们灵魂深处的全面性革命,是改革推动者自身进行的一场痛苦与追求相交织的自我革命,产业部门、基层部门要给予足够的耐心与配合。而面对幻想用行政性翻牌公司解决产权纠葛,打着集团化名义固守传统体制的暗潮,则要有更充分的思想准备。

2.以资本重组推进集团化

资本的积累、集中及其优化组合从来就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但在中国,过去讲发展,只讲资金,只讲速度,只讲实体生产经营,忌讳以利润为追求目标并带有兼并吞食、扩张重组意味的“资本”这个字眼,因而搞的是粗放经营,而不是集约经营。现在大提集团化,就是区别于以往的产品经营、资金经营而强调资本的有效运营和重组,它要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走向、社会经济大环境变化关系更大更密切,并希望经营集合群的资本一体化,或通过股权方面的消长得失变化,进行规模资产的兼并转让置换,从而达到解决劣势企业破产、优势企业扩张、企业组织形式不合理、企业产权结构一元化、资源配置效益低下、发展中增量不足、结构调整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分担产业风险,更具实体或媒体竞争力的目的。这是对于集团性质、集团形式及其组建的正确界定。

中国电视媒体要在三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内,从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直属部门变成能够直接参与并适应激烈竞争的产业,实现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目标并非仅仅于自身的自负盈亏,而是寄望于产业调整中优质资产群进行亮点集合的资本重组,整合出与我国国力相匹配、相媲美的媒体实业集团。中国电视媒体推行集团化战略是以产业化为前提,并有抗衡西方列强空中称霸的国际背景。因此推进集团化,既是市场经济要求规模发展的必然,也是振兴中国支柱产业的需要。利用当前治“散”、治“滥”、治“乱”的契机,强调要以产权为联结纽带实施行业重组,确立“七化”即向经营规模化、组织集团化、管理规范化、制作社会化、节目市场化、效益综合化、目标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应当指出的是,由于过往忽视甚至是否定市场作用,中国电视媒体由单纯传播工具向文化信息产业的衍变过程,是缓慢而又滞后的,这就决定了其现有资本的积累与集中也是十分有限的。在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覆盖面和受众量的央视,目前也无法进入世界电视媒体一百强中的前45名,更何况远远落在其之后甚至连生存都有问题的各省台、各地市台。因此,在希望借助改革推动集团化的资本重组过程中,它们的发展确实还有一个资本原始积累以及政策允许其扩充壮大的阶段。作为媒体所拥有的频道、技术资源,以及智力、文化诸要素,要能顺利转化成能够流动且增值的资本,前提必须是拥有进行资源配置的主动权、选择权和独立运营的机会,同时在市场中实现跨行业、跨区域、跨国界的流动配置。当中争取产权清晰,特别是最终产品(节目和资源利用)的剩余索取权的赋予和保护至关重要;而且其担负公益宣传和意识形态把关的特殊性,决定了由国家对文化信息产业给予的税收、信贷优惠或扶持的政策也不可或缺。中国电视产业化进程的顺利与否,实际上也决定着其集团化的快慢与否。当前视产业的融资过程诸多受阻,股份制操作一再难产,反映了产业改革的艰难与曲折。幸好,中国进入WTO的曙光已经显现,中国要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勇于打破现有行规,按照WTO规则办事,中国电视改革由此再次赢得快速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鉴于媒体制作的节目常常受制于地域性的局限,关于集团化的战略性提法不是绝对但确实是不宜定位在地域性太强或覆盖面有限的二级以下的媒体当中(最近宏观调控而提出从“四级办电视”紧缩至两级或三级办电视的战略发展思路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一观点)。集团应有相当规模的定量限制。宜提重点集团、区域性集团,地市以下媒体则宜提公司化或网站化。同时必须明确,集团化是优质资产群的亮点集合而非系统的大一统,是资本重组而非行政区划,要吸取“四级办电视”政策中全国上下一哄而起的负面教训。

集团化的理论支点:资源配置的转换观、法人资产的重组观、管理体系的多角观、资本运营的效益观。必须坚持“四创新”,即以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制度创新;以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人为本为中心的管理创新;以精品节目和品牌效应为基石的节目创新;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技术创新。当中,在组织形式上必须明确,集团是若干法人实体或公司以产权为纽带相联结的集合体,彼此之间是按照股份或产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按照资本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分享应得利益。

(1)关于中国电视领域条块结构中集团化的龙头之争

目前尝试组建集团的几种运作模式,一是以核心媒体为主体,凭借具有的经济实力或资源优势,自愿实行联合或兼并的市场导向型集团(以传媒机构为核心的逐步辐射);二是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借助行政手段对管辖媒体进行资本重组和集中的行政翻牌型集团(强调以块为主先行启动);三是借助市场力量和行政力量的共同努力而形成的混合推动型集团。三者中前者的局限在于自身突破不了行业、地区的限制,集团化进程缓慢;中者在实践中被强力推行,但弊端众多,不利产业化。后者是理想型的推行国有资产为主这种放而不乱的股份制操作,值得研究与推广。

对行政翻牌型集团公司的质疑:现实中,为什么中国电视集团化先行者多被批评为“拉郎配”、“垒大堆”的行政翻牌型一类?一是转轨过程中,媒体经营主体常常发育不足,相关法规不健全,当中尤其是资本市场和企业家人才市场仍未形成,资产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合理流动来实现重组和集中。二是媒体产业化中,经营实体完全由市场机制来促进其发展成为一个企业集团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利主动参与国际、国内的竞争及赶超目标的实现,对此政府有必要也有条件、最起码可以认出资人的角色,把有关媒体进行重组,适当集中资源予以重点扶持。三是现行体制条块分割严重,对资产和资源的适当集中要涉及不同级别和地区的政府或部门,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因此,在这一历史转型阶段中,要尊重这一无法回避的现实选择,承认其历史的过渡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政翻牌型集团公司确实存在众多的弊端:

①固然可以与目前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增加人员分流的渠道,但问题是行政机构与企业、公司在性质上相差较远,其行为目标并不总是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相一致的。行政机关的公司制产业化改造并非易事。承担风险、参与竞争以及独立的经济核算是造就企业最基本的条件。靠行政手段建立的产权关系和母子公司体制在实践中是很难运作的,也往往难与原来的行政机关脱钩,到头来反而会进一步增加政府机构改革和集团自身政企、政事分开的难度。

②其大都有要求成为混合经营型控股公司,兼有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发展功能,这样下属受控的子公司则只有生产经营权,甚至没有法人资格,而没有以投融资决策权为核心的发展权的公司就不能算是真正的企业,也不可能成为市场主体。

③行政翻牌型集团容易造成行业性垄断而不利于分散风险,同时形成整个广电系统大一统的局面,行业内的竞争变成内部的协调关系,经营机制也会失去竞争的压力和动力;而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精髓,行业内至少一分为三,利于保护和促进竞争。

④在资产重组方面,行政性“加总”,易造成管理链条过长、层次过多乃至成本上升而导致规模不经济,出现的不是边际成本递减而是递增效益,当中关键要看重组结构中的生产力要素配置格局是否发生良性变化。

⑤不利于行业管理部门正在进行的以政资、政企、政事分开为首要任务的机构改革。必须承认行政机关固有的制度、规则、习惯、作风、观念常常与作为投资或经营主体的企业性质不相容(由顺德延至整个广东推行的是“行政干部不得一脚踏两只船”制度)。如果当中实质为政府部门、公司实体双重乃至三套牌(如某某部厅局、行业集团、集团公司三块牌子一齐挂)的行为,最终因突破不了产权这一瓶颈,很可能酿成历史进程中的逆向回潮。

⑥行政性翻牌型集团常常具有行业性控股实力,因而不是被市场调控而是能够调控市场,国家的各种间接调控工具如财政、税收、信贷、利率、汇率等经济杠杆不易发挥作用。总之,如果在市场机制尚未成熟、市场条件有限、市场主体常常发育不足的条件下,行政翻牌型集团公司的出现有其特定历史成因而具有相当现实基础的话,那它也首先得进行产权改革,进行政资、政企、政事的分离,实行公司制、产业化的全面改造,而且,社会舆论要支持这种努力,要给予产业化的探索创造宽松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其实,媒体产业化的前提是文化市场日益增大的需求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提高。尤值一提的是,在已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取代计划体制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的前提下,实在没有必要再刻意纠缠于“产业经营”抑或“产业化”这概念之争,只要明白事物内部质的多重性决定了其本身功能的多向性和多维性,这“产业化”的“化”就不可能是彻头彻尾的绝对化,它反映的只是其中一种本质属性的认同和一种市场经济产业发展的必然走向,并代表的是一种认识回归和一种努力的动态过程。正如现在极力倡导的干部“年轻化”并不等于要“化”掉队伍中所有的老同志一样。要记住当年批判所谓“唯生产力论”的深刻历史教训,现实中电视的“产业”身份从矢口否认、彻底批判到目前羞羞答答地承认,我们中间贻误了多少时机,开了多大的历史玩笑!当然,电视产业结构优化的改制目标也不能因各种利益主体的意欲而遭到混淆和移易,否则,很可能会在寻求产业振兴、搞规模经营的集团化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引回计划经济统制性的内容,最终葬送改革的美好前程。

我们尤须切记:权力能够推动市场,但市场最怕异化的权力,应最终让权力引退。

(2)集团化的理性选择

①不宜全国实施大一统的专一垄断局面,因为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不利保护良性竞争;但主张有相近的人文地理背景(如沿海、沿边、单列、直辖、省际、大产业系统或区域中心城市等)、相关的理念目标(如时政、商贾、文化、科教、娱乐、宗教等)、相同的运作体制(如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形成若干个集团,进行有亮点资本的条状(上下)或块状(左右)的系统优化组合。按照跨媒体一跨行业一跨地区的运行步骤,事业由自我内部发展向借助联合、兼并的外部扩张而形成的超常或跳跃式发展过渡。

②集团须以股份制、公司制为基础,以国家级或华东、华北、东北、华中、华南、西南和西北等七大区域性实力媒体的资本集合、融通为重点,与此同时推进并分别构建“条”控为主的以国家N级公共频道台网、公有商营多媒体台网、全国有线传输频道网站、全国教育频道网站和全国企业频道网站等五大网络为代表的“竖分横合”的产业布局,还要以数字化技术的更新换代(技术优势)和进入卫星直播阶段(破各地网络的区域分割)为契机,与主要是国有大型相关信息(含报刊业)或电子产业实体结合而使实力鼎盛,最终以振兴中国支柱产业的龙头形象而雄踞一方,成为堪能与西方空中列强周旋甚而平分天下的强势媒体。

③集团在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要实现五大转变:即资源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技术构成由滞后型向超前型转变;经营方式由事业型向产业型转变;发展机制由政策优惠型向市场优势型转变;战略目标由单一型向一业为主多元发展的综合型转变。

④鉴于中国电视现行管理体制尚属宣传工作、事业建设和行业管理“三位一体”的事业型范式,必然出现产业及其经营意识淡薄、行政法律不分、权大于法和执法犯法等难尽人意的现象,也自然造成产业法治建设的滞后——文化、信息产业政策的缺位或支离破碎,导致整个产业的法制现状是既缺乏系统性,又无前瞻性,因而也没有权威性。而且“等政治环境成熟了再改革”的犬儒主义论调也大有市场,因此有必要疾声呼吁全国人大等立法机构对有关文化产业法规(含新闻大法)及在税收、信贷、利率等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尽快制定和配套出笼,并使之尽可能与国际法接轨而不滞后。当中必须明确,法律、法规的真谛在于保护而不是为了限制和惩戒。改革的突破而没能及时得到制度的认可,那是在璀璨生机活力,愧对时代使命。改革进程中的“双轨制”实在是宜短不宜长。

改革是有风险的,改革尤其需要保护;改革者的人生从来命运多舛,但越有风险,越有阻力,干出来的事业就越有价值。

现实的选择

伟大的时代必定充满危机,但并非一切危机都导向灾难。

眼下,双轨并存,身不由己,中国电视正处在生存的两难境况之中。而这两难境况决定了我们难以做到“最优”,甚至还可能落得个“最劣”,因为当中大半是在希望与陷阱中徘徊,刻意追寻到的也仅仅是一种差强人意的效果。但是,我们别无选择。电视领域当中出现的经费不足、人才短缺、好节目少,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尤其是体制不畅顺、法治不健全以及媒体间无序乃至恶性的竞争等多重问题,是中国电视的历史发展到今天的矛盾集中反映,有其普遍性,而且往往是历史进程中令人痛苦的两难选择。要敢于接受跨世纪、跨千年的挑战与抉择,从当前的深化改革中寻求发展的动力。否则,不进则退。经过20年改革风风雨雨的洗礼,追寻时代步伐的新体制实际上已到了临界状态,所需要的是:

胆识——时不我待,唱响大改革促进大发展的主旋律,把握历史机遇,勇立时代大潮头。在实现电视产业结构优化的历史进程中,作为第一步,电视媒体必须从自身做起。即在真正赢得市场主体地位之前,必须建立起独立运作的网、台或以制片人制为基础的频道制管理(这是进行结构整合的集团化的前提条件),以及节目进行成本核算、按质论价的市场化的经营机制(这是产业资本经营的最基本要求)。在目前电视系统的内部公司制或制播机制整合的试点中,通过转制、立法和强化管理,逐步实现四个分离: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与制作播出的机构分离,即举网并台,实现网络独立商业化,推进无线与有线电视节目播出和制作力量的合并,实现频道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竞争的平等公正;

宣传和经营在操作上的结构分离,即铲除滋生有偿新闻的土壤,专心致志做节目,明明白白搞经营;

除新闻之外的节目制作和审查播出的层次分离,即电视台内部也要推行节目收购制,实现优胜劣汰:同时这也有利于培育节目市场,促进节目社会化生产的繁荣;当前不能草率地提出节目部门尽快剥离电视台,一是目前节目市场远未成熟,队伍内部尚需理顺机制,还需多扶一程;二是电视台本身也需要相当制作能力和生产规模,宜在集团这一体制架构下推行以资产为纽带的制播分离,这符合集团化的历史进程,也是中国国情使然;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分离,即合理划分事权,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机制,促进并加快政资、政事、政企以及企事分开这一转制改革的历史进程。

在上述基础上,要像对待稀有资源那样创造条件,花大力气培育、造就自己的既懂宣传又懂经营的企业家队伍和新闻复合型人才,加速向产业化、集团化转变的历史进程,实现跨世纪、跨千年的产业整合:“事业再编成!”

耐心——转型期的改革是一次在希望的光环与陷阱的黑洞之间穿行的长跑。我们不低估根在政府的政事、政企、政资分开的难度以及习惯、守旧势力的反复回潮,我们寄望于今天行政(政治)的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并同时注意充分开掘和利用政策资源,在深化体制改革的洪流中主动争取先走一步的优势,尽快、尽可能地拓展自身良好生存发展空间。当中最主要争取的是法制环境和产业政策,以便让产权改革终见分晓。

决心——既争首发优势,也不放弃后发优势,即拿来、选择和杂交的优势,当中关键还是要拥有政治的、理论的、实践的勇气,历史总是将机遇送给有准备者的。

现实从历史中走来,未来由现在开始缔造。

新世纪、新千年的曙光已在眼前,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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