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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功能分类及其社会影响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教育功能的分类,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角度。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如果社会不重视、不利用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不接受教育的“产品”,如不为受过教育的人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报酬,那么教育的社会功能就难以实现,甚至产生教育的负向功能。教育成果检验不易,可能成为教育保守的正当理由。

教育功能分类及其社会影响

如同教育自身的发展会受到人与社会各种因素(如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制约一样,教育功能的实现或发挥也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由于对教育功能的影响因素甚多,反过来又使得教育功能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形态。关于教育功能的分类,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角度。

(一)从教育作用的对象来看,可分为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

教育的个体功能是教育活动本身直接产生的对人的发展的影响作用,所以也有人称之为教育的育人功能。将教育当作动态(即活动)来考察,是促使个体自然之实体得以发展和使受教育者社会化和个性化的过程,是将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成果向受教育者主体内化的过程。教育的社会功能是教育对社会系统的影响,它可以是直接对各系统的影响,也可以是教育通过培养人而对社会各个系统产生的间接影响。教育的个体功能与社会功能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教育的个体功能是教育的社会功能的根据,没有教育的个体功能,就谈不上教育的社会功能。

(二)从教育作用的层次来看,可分为基本功能与派生功能

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影响和促进人的发展。教育的派生功能是调整社会结构与推动社会进步。教育首先是满足个体自身不断发展需要的工具,其次才是满足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需要的工具。在社会结构中,教育与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它们之间具有交换行为,交换的对象是教育所培养的人。社会对人提出要求,教育对人进行培养,再输送给社会,以此来维持、巩固或改造、发展原有的社会。教育的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功能都是由影响和促进人的发展这一基本功能派生出来的。

(三)从教育作用的方向与表现形式来看,可分为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其中还含有正负、显隐功能结合在一起而产生的许多变式

教育的正向功能,也有人称为正功能、正常功能、正面功能或正效应等,是指教育对个体和社会的积极促进作用。我们通常所说的教育功能主要是指教育的正向功能。教育的负向功能,也有人称为负功能、反常功能、负面功能或负效应等,是指教育对个体和社会所产生的阻碍作用或消极影响。教育的负向功能在现实中也多有表现,如因教育结构失调而造成的毕业生学非所用或大材小用,因一味追求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而造成的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等。教育的社会功能在其实现之前只是一种可能的潜在力量,要使这种力量变为现实,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如果社会不重视、不利用教育的社会功能,社会不接受教育的“产品”,如不为受过教育的人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报酬,那么教育的社会功能就难以实现,甚至产生教育的负向功能。

从正负这两个方向来划分教育的功能是对教育功能认识的深化,有利于提醒或引导人们更科学更全面地对待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世界上最早提出正向功能与负向功能这一对概念的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他认为,正向功能有助于一个系统的适应或顺应,而负向功能则会削弱系统的适应或顺应。与此同时,默顿引出了另一对重要概念即显性功能/隐性功能。显性功能是指参与者所筹划并觉察的客观效果,而隐性功能则指既非事先筹划,也未被觉察到的客观效果。(www.xing528.com)

日本学者柴野昌山运用默顿关于功能划分的理论,提出了学校教育功能的理论分析框架[1]具体情况见表2-1。

表2-1 学校教育功能分析框架

据此框架,学校教育的功能可以分为四大类,即A类:显性正向功能;B类:隐性正向功能;C类:隐性负向功能;D类:显性负向功能。柴野昌山还举例说明了这四类功能现象的存在,比如,他认为,考试及成绩报告单作为教师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和强化学生学习欲望的工具,具有显性正向功能,但若教师仅凭考试成绩来评价学生,便会导致学生产生书呆子型成就中心的偏向,此可谓隐性负向功能。又如,学校中的表扬制度及晨会之类的仪式性活动的本来目的只是帮助学生区分正误,但作为副产品,也可能会出现增强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意识、促进群体整合之预料外结果,这种结果便是隐性正向功能;至于显性负向功能,学校从一开始就竭力避免,但由学生群体的反学校、反教师的亚文化而导致的各种不良行为或越轨行为则属于显性负向功能。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我们当然希望更多地出现A、B区域的教育结果,但是,事实上D、C区域的教育结果也是经常产生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实施教育时必须考虑教育功能的各种可能性,努力争取正向的教育功能(含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并避免出现负向的教育功能(含显性功能和隐性功能)。

(四)从教育作用的性质来看,可分为自我保存功能与自我更新功能

对教育功能做自我保存与自我更新功能的划分,最早见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写的《学会生存》一书。该书指出:“教育能使自己再现,也能使自己更新。”[2]在该书看来,教育具有传递传统价值的职能,它倾向于构成一种时间上和空间上密封的体系。其基本特征是重复,即重复地把上一代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知识经验传递给年轻一代。有人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教育的自我保存功能:一是就教育的源泉来讲,教育作为传递社会文化的工具,自身不能不落后于它所传递的文化本身。二是就教育的过程来讲,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相对固定,它倾向于形式化、公式化,教育的微观结构不能不具有相当大的稳固性,并影响到其中观、宏观的稳固性。三是就教育的结果来讲,教育产品的检验过程复杂而漫长,这不仅由于教育活动的周期长,而教育活动的成效要在活动周期结束后较长时间才能充分显示出来;而且因为个人的成长受到主客观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从一个人的成长中把教育的功效所占比重精确计算出来。教育成果检验不易,可能成为教育保守的正当理由。但是,与此同时,教育也能使自己更新。它一方面附属于社会,反映着那个社会的主要特征;另一方面,它也受外部压力的影响,从而不断改革和更新自身。相比之下,教育由于其自身具有保守倾向,其自我保存功能一般要强于自我更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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