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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学制改革方案》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小霍霍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文部省学制改革方案的反响一昭和六年九月,在内阁会议上文部大臣提出了一个有实施可能性的草案,即学制改革方案。学制改革方案的大纲:1.幼儿园和以往一样采取三年制。二针对文部省的改革方案,“教育研究会”又提出了教育制度改革方案。第二点,以弥补上述缺陷为改革方案的目标,提出了以下十项措施。

第一节 文部省学制改革方案的反响

昭和六年九月,在内阁会议上文部大臣提出了一个有实施可能性的草案,即学制改革方案。该方案得到了会议的认可,其大纲及根本精神如下:

(1)缩短年限;(2)完成各阶段的教育;(3)开放学校门户;(4)大学里男女同校。

学制改革方案的大纲:

1.幼儿园和以往一样采取三年制。

2.一般小学改名为国民学校,修学年限为六年。

3.高等小学、中学、高等女校、实业学校统称为高等学校,修学年限为两年到五年。但传统的中学仍以四年制为主。

此外,还提出:

1.现在的高等学校改为大学预科,修学年限为两年。

2.大学维持原样不予变更,修学年限为三年或四年。

3.在大学之上,以特殊的学术研究者为对象设立大学研究生院。

4.专科学校也维持原样不予变更,修学年限为三年或四年,特殊情况下也可延长至五年。

5.师范学校以两种制度为主:如果招收的是新式高等学校毕业生,修学年限为三年;对两年制的高等学校(即现在的高等小学)毕业生,便要设置两年的预科,以预科弥补其不足。

6.除高等师范和文理科大学这两种制度外,设立新的师范大学,修学年限为四年。针对有志成为高等教师的其他专科学校和大学的毕业生,则要设立修学年限为一年的教师培养所。

7.青年训练所和失业补习学校合并成为青年学校,普通部学习年限为两年,中等部为三年。并设置与高等部相同规格的以训练为主的青年学校训练部,学习年限为三年。

针对文部省的改革方案,“教育研究会”又提出了教育制度改革方案。

第一点,以《现行制度的欠缺》为题,谈到现行的学校律令以及教育律令发布后已经过了三十余年,虽说其间也进行过一些修正,但仍无法满足现今的教育需求。并列举了以下六项现行制度的主要缺陷。

1.现在的教育机构不能满足教育机会均等的要求。

2.以小学为首的各种学校成为其上一级学校的预备机构,这样一来,为了少数大学和专科学校升学者的利益而牺牲了大多数学生的教育。

3.现行的教育过于奉行教条主义、本本主义。

4.偏重智能方面的培养。

5.学生毕业后享有特权。

6.由于现行教师的培养和考察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如今教师匮乏现象。

第二点,以弥补上述缺陷为改革方案的目标,提出了以下十项措施。

1.普及中等教育。

2.完善补习教育。

3.振兴普通的社会教育,特别是要创立和扩建研究指导机关。

4.各种学校要发挥其特有的作用,不再停留于预备教育这一层面。

5.打破教条主义的束缚,在满足受教育者需要的同时,也为他们在教育上自由地进行各种尝试创造更为便利的条件。

6.消除偏重智能培养这一弊端,培养勤劳的精神,特别要重视创造精神的陶冶以及社会生活能力的训练。

7.废除随着学业的完结所附带的特权。

8.缩短修学年限。

9.改善师范学校。

10.教育费用分配的合理化。

第三点,以《改革方案的要领》为题,将学校分为小学、青年国民学校、中等学校以及专科学校,废除现行的高等学校和大学;将现行的补习学校改名为青年国民学校;设立大学研究生院作为最高的学术研究所。……

“教育评论家协会”也以以下的八条原则为改革方针,提出了教育制度改革方案。与前两个方案相比,这一方案和现行法案更接近。

1.各学校以陶冶人格与习得职业知识为目的。

2.整顿教育系统及其内容,缩短学校教育年限。

3.各学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内容。

4.整个教育系统承认男女共学制度。

5.废除毕业生所享有的一切特权。

6.公正地分配教育经费。

7.有关教育制度的修改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

8.扩充与社会教育相关的设施,以期彻底地实现教育的普及。

针对这一学制改革方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褒贬不一,在众多的意见中,东京《朝日新闻》所刊登的社论大致与我们的观点一致。

“教育的相关者多次对文部省的学制改革方案提出反对意见。……这些反对学制改革者的言论让我们感到遗憾万分,不论哪一种反驳的观点,都只不过以自己身边的事或是狭隘的经验为中心,并以此为出发点所得出的主张而已,同时也深刻地感受到他们对‘现今学校制度存在着重大欠缺’这一事实缺乏根本性的认识。在推行学制改革时,需要尽快付诸实践的重要问题有很多,但其中最关键、最根本的还是教育的实用化和修学年限的缩短等核心问题。而在这一点上,许多教育者的态度却是截然相反的。他们将必修学科复杂化,增加其难度,哪怕只是一年,也要想方设法延长修学年限,误认为只有这样,教育的效果才得以体现。殊不知这只是由于狭隘的思考所导致的错误判断而已,等等。”(1931年9月2日)

直到如今,如果对教育的认识还只是局限于学校教育这一层次的话,可以说这种想法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这是还无法摆脱“不从小学开始接受十六七年的学校教育就无法成为有识之士”这类传统思想束缚而形成的谬论。国民自我修养的加强贯穿于生命过程的始终,妄图通过学校教育让公民习得终其一生才能习得的修养,这种想法是极端错误的。这样的披露对于那些坐井观天、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教育者们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一针见血。志士们在纵览了社会生活的整体,视野得到拓展之后都会有类似的感慨吧。可遗憾的是,那些学者们为何就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目光放得更长远一些呢?不管是把修学年限缩短一年或是两年,也只是权宜之计,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我们该如何应对这样的诽谤?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如一鼓作气,毅然推行一场大的改革,将修学年限延长,使学习成为一生的事,这又有何妨呢?对于学、业并行的半日制学校制度,我并不持什么异议。

第二节 现行制度缺陷的再认识

匆匆一瞥社会各界就教育改革方案所做出的反响,我深感遗憾,但同时也为人们在现行制度缺陷的认识上存在着巨大差异而感到悲哀。对于缺陷的认识是将来制订计划的基准,如果对这一点的认识仍存在差异的话,在提出改革方案时很难达成共识也就不足为奇,这让我们的一切愿望都破灭了。因此,不得不进一步深究其原因,并最终追溯到教育的本质观上。我再三强调过,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一项具有广泛关联性的庞大且复杂的事业,同时也是一种难以理解的人类活动。因此,只要是与教育相关的事,无论是多么细微的问题,如果不进行深究论及根本的话,就无法达到真正解决问题的目的。

因此,既然已经决定要着手推进教育改革,即使有些迂回费时,也要深究其深层的原因以形成正确的认识,在巩固了基础之后再让讨论继续下去。

教育制度作为国家在其生存上不可或缺的一项事业一直实行至今,国家要想制定所谓的百年大计,必须要就现行的教育制度进行讨论。为了弥补其现存的缺陷,以便在将来能制定出堪称完美的改革方案,必须首先确立评判标准。

一览现在各种改革意见,由于在评判标准上有不同程度的认识,因此对于方针是否能够确立也存在着种种不安。

对现行制度效果的检讨不彻底,认识也不足。我们必须从国家生存的角度出发,参照这一教育目的对现行教育内容进行分析,慎重予以评价,并以正确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一来,我们所需的并非是细枝末节的对症疗法,而必须系统地建立起根本性的治疗方针。

1.首先来看一下国家和社会对教育投入了多少力量。虽然对教育的关注超过对国民生活水平的关注,但不得不说,教育的效率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1)教育费用的膨胀,包括国家、府县、市区町村、家庭——总称为整个社会——它们在教育上的花费统计下来达到了巨大的数额。那么,其效果又如何?

(2)统计学校毕业生的总量,是否与社会生活的需要相适应。因就业困难、生活困难而造成高等游民的显著增加对社会来说难道不是一种威胁吗?其原因是什么?

2.大多数学校都沦落为上级学校的预备校,而与国家存在的目的一致的真正教育并未实施。这一弊端的根源在于毕业生因毕业而能享受到的特权,毕业生们把这种特权作为获得幸福生活的唯一手段,以此为目标而努力升学。

如此一来,学校教育便完全偏离了整体的人生目标,这就是如今的教育现状。如果是在从前的那种对人才的需求大于供给的时代,这种做法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但是现在人才市场远远超过了饱和状态。如果现在不废止这种特权,便会催生更多弊端,使青少年受到诱惑走向堕落。大多数的国民依然无法洞察时势的变化,在处理这一问题上不够明智,让这种特权永无止境地在学校延续下去,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不断地进入学校。他们正不知不觉地逐渐走向教育中毒的深渊。

3.教育是非实用性的。教育制度一致与否并不构成问题。虽然将教育制度完全统一也是一个缺陷,但达不到必要程度的统一同样也会造成弊端。所以必须矫正观念,说明教育是非实用性的。

4.教育是非生产性的。

(1)虽然从生产性上看,单就教育的经济性进行考虑会失之偏颇,但以利、善、美三个方面的价值创造为目的的教育并未得到充分实施,而是在中途偏向了其他方向。

(2)劳动教育必须源于创造价值这一教育目的。

所谓有实用价值的教育,对于如今深受非实用教育所毒害的社会来说,就像久旱之后所盼来的甘霖,很容易受到人们的欢迎。但如果只是一味地追求浅近的实用主义,陷于这一深渊中不能自拔的话,反而会适得其反,只会导致更多弊端的出现而已。因此,我们必须三思而后行,也很有必要把部分实用与全体实用区别开来,分别进行讨论。

5.偏重智能教育的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有关这一点,我们的看法与一般见解有所不同。与其担心对智能教育的过度偏重会带来的弊端,我们更应该感慨轻视智能教育这一思想的泛滥,使得教育的效率无法提高。事实上,现在的学校教育中,何处真正体现出了对智能教育的偏重?如果是与德育受到轻视这一实际情况相比的话,虽然不能说这不是一个问题,但这和将自家的贫穷与邻居的富裕相比之后妒火中烧,于是就散播不利于邻家流言的行为没什么两样。这也是智能教育让人感到迷惑的地方。不能以轻视智能教育为重视德育的前提。相反,我认为德育要实现其振兴,就必须建立在尊重智能教育这一基础之上。如果为了消除偏重智能教育所带来弊端而减轻对它的投入的话,那又将如何呢?这难道不会让知识本来就很贫乏的国民们变得更加无知吗?与其说现在教育的缺陷是偏重智能教育,倒不如说是陷入了智能教育方法的误区,即以填鸭式教学方法为主。必须指明,实际上教育的弊端在于轻视智能教育。

诚然,对偏重智能教育的非难越多,学校所要消耗的时间和劳力就越多。可实际效果又如何呢?我们必须意识到,之所以会产生对偏重智能教育的非难,实际上是因为智能教育方法的不充分。

6.虽然偏重智能教育会直接让人想到轻视德育,但实际上德育并未被轻视。不论在哪个时代,先知也好,当政者也好,都不遗余力地强调德育,但遗憾的是与其说是德育方式有误,倒不如说是德育方法欠缺,结果造就了道德意识薄弱的国民。

7.以陶冶情操为名,从古时候一直倡导至今的鉴赏教育——主要是审美教育——也暂时没有定论。虽然对它的鼓吹从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但因为一直在暗中摸索,所以至今仍无法脱离这种不安定的状态。

以上是对教育事业的目的缺乏明确的认识所导致的缺陷,所以由此而推导出来的方法缺乏也是理所当然的。

8.由于教育的当政者与实际实践者在教育事业的目的观上缺乏明确的认识,也就无法制定出合适的方案,自然也就无法顺利地实现改革目标。实施新式教育六十多年以来的现在依然处在暗中摸索的阶段,没有丝毫的进展原因不正是在于此吗?因此,计划的制订者、当政者以及将来计划的实践者,都必须对教育系统的整体有一个透彻的认识。

9.由于教师培养与鉴定制度的不完备,教师们无法到达需要的标准,即使偶尔出现的优秀教师早晚也会另谋出路。

10.在教师的录用上没有一定的标准,完全由行政官一人任命,难以避免人情世故的影响。

11.关于教师的监督指导也没有任何标准。超越一定限度的行政权干涉以及压迫,打压了教育者自主研究的热情,使得教育连其最低限度的效率也无法达到。

12.以上各方面的教育政策都尚未得到确立,而应当对政策的确立进行审议的机关也依然不完备。

13.教育方法是教育政策确立的源泉,而教育政策的研究及实证的机关还没有建立。(https://www.xing528.com)

第三节 学制改革的方针——改革的范围及程度

最近几年来,教育界关于文部省提案的学制改革论的争论甚嚣尘上。这与本编的论点也有很深的关系。为了通过追求普遍性的学术性考察来找出判定时事问题的原理,我们投入不小的努力。即便如此,也应该适当地考虑一下朝野舆论的流向。本篇的观点一直延迟至今才提出,也是这个原因。

一切都朝着我们所预料的方向发展。即使没有发生政变,这一切的发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为了寻求解决的办法而变得焦躁不已,这有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不论这种事关国家生活的根本的重大问题,就算是燃眉之急,也不能如此简单地草率行事,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我看来就算是政局稳定,没有发生政变,这一问题也不是轻易就能解决的。我相信虽然现在在国家看来,推行这种方式有些困难,但在将来必定具有可行性。那么究竟要何去何从呢?

必须提出有意义、有条理的学制改革方案,从根本上把存在的几个重要问题解决了。伴随着时势的变化时时刻刻顺应其要求,只要一有新的想法便不断添加上去,如此这般才有了今天这一庞大的机构。这一机构如同一座供人修行的寺院,如此费尽心血的机构竟然漏洞百出,这让人感到极其狼狈。由于从根基到支撑的顶梁柱早就已经腐朽,无论采取何种应急手段以求亡羊补牢,无论花费多少资金也都如同投入无底洞般不会有任何结果。在整个体系土崩瓦解之后,不得不着手重建。

似乎很难找到第二个像重新修建旧宅那样毫无经济效率可言的工程了,所以当务之急的英明举措,就是重新建立新的制度。关于这一点,至少以下的几个要点是必需的。

1.首先要对明治维新改革时所谓的新式教育制度效果做出透彻的检讨。

2.虽然以前那种与欧美先进国家的教育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也很有必要,但也要与和我们一样到达中途陷入死路的中国这样的后进国家进行比较。

3.意识到各国因各自的国情、职业等的不同而各有所长,这的确很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教育的本质有一个比较系统、科学的认识。

总之,对过去半个世纪的实验与经验效果的反省,对批判时所需的理想标准的理解,再加上有关国内外的参考资料,这三方面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我相信,只有代表社会各方面经验的学者和诸位名士、教育实践家的代表以及教育学者这三方面能够综合统一起来,才能提出完美的改革方案。

教育的实践家们把文部省制定的教育法令及实行规则和教授要目视为金科玉律,认为只要忠实地执行就好,而行政官员只要做好监督工作即可,并把考虑职业权限以外的事情当作多余的行为。正因为被这种专制主义所禁锢,人们无法提出从国家大局出发的改革意见。即使偶尔提出与分内的工作有直接关系的意见,也会被以“这是那些长老与政治家们分内之事,不是普通的教育者可以插足”为理由惨遭驳回。在这个问题上,实践家过分地谨慎小心,陷入无人敢言、不敢对以往的做法进行反思的状态,从而导致了如今这种停滞不前的局面。

可是转眼间制度变为立宪政体,国家迎来了需要实际经验者提出建议的时代。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再拘泥于地位与阶级,不论是谁都可以自由地站在爱国志士的立场上,就根本性的改革方案开展讨论。这样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既然要从这样的角度提出根本性的改革方案,那么顺势废除从前的制度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从而对在明治、大正教育建设中立下汗马功劳的诸位专家做出失礼的事情也就在所难免了。把握这个时机,对那些所谓的专家、政治家以及自己过去做出的努力进行批判并适时地废除不合理的制度,或许会出现无法以包容的态度来心平气和地予以处理的状况,但这是关系到国家未来的重要事项,且和我们子子孙孙将来的祸福有着重大关系。一想到这一点,就必须排除无足轻重的个人情绪,以“万事以公论决定”的雅量,超越地位和阶级来展开讨论。

如果人人都能认可这样的立场,那么教育改革论中必须实施的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及其程度必然会极其广泛。如果这样的话,首先我们必须着手解决那些作为改革案议论前提的先决问题。就算这种做法再一次得到诸位大家的热心迎合,不论怎样地重新审视考虑,如果未论及根本而只是在一些枝叶问题上纠缠的话,最终还是必然要回到对其根本性的问题进行讨论的状态,无法走出循环论的范畴,至今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就证明了这一点。欲速则不达,认真地讨论现存的缺陷,追溯过去的失败并加以反思,这是摸索将来的改革方案的基础。如此循序渐进,最终追溯到教育的本质,以此作为根本改革方案的方针并予以实施。

学制改革方案所要解决的先决问题至少有以下几个。

1.抛弃原先的知识传达主义,转变为学习知识的指导主义。而且要着眼于价值创造,摆脱偏智主义这一弊端。

2.研究学问成了青少年生活的主旋律,这不论是从个人的幸福还是社会的需求出发都是不合理的。

3.节约教育经费是理所当然的,同样,讲求学习的有效性也很重要。这样一来就很有必要进行科目的彻底整顿,即对现行教材进行一次重新选择和编排。教育方法的改良这一问题是重中之重。事实上第三个问题已经包含在其中了,由于这是贯彻全书体系的重大问题,即使在此不加以详论,如果有意要推行学制改革的话,不论如何迂回曲折,如何困难重重,这一问题早晚也必须触及。如果因胆怯而回避这一问题,不去解决它,讨论出来的改革方案也只不过是一时的应急策略而已。

4.从前三项的大意来看,现在所面临的一个先决问题就是学校到底是要实行“官营”还是“民营”。哪一种经营方式才能顺应时代要求,有必要在此开展讨论。

5.学制改革的立案者由谁来担任最合适,在本改革方案中有必要对这一最根本的问题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6.如何规定受教育者的修学年限,这也是学校经营、科目分配上的重要事项。

我国现在正面临着以上的各种先决问题,因此在教育制度即学制改革方案上绝不可以采取敷衍姑息的态度。就如前文所说,要做就必须从根本做起。对于以极其广泛的关联性和庞大复杂性为特征的教育,我们必须要认清其本质。为了能提出形式、内容两全的改革方案,即使绕远路,也必须从本书的开头结尾不惜笔墨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在这里回望本书的计划大纲,列举了以上的问题,而详细的内容在本书的前后章中会分别涉及。

第四节 学制改革的目标及要领

以上的篇章对现行教育的缺陷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批判,所谓的缺陷和正常到底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在此进一步追本溯源就其标准展开讨论,这就必须论及教育的目的观以及在该目的观的指导下所形成的教育方法观。总之,教育并非只是为了教育国民而诞生那样简单,它是产生于社会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现象,与诞生于偶然的、盲目的自然现象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一点我在本书第一章 就有详细说明,所以在此没有必要再对其展开论述,而且独具慧眼者应该早就意识到这一点。这样一来,即使有些茫然,也必须顺应社会需求,以有价值的目的观来指导各种计划性事业的开展,重新组织教育的体系。既然教育的各种缺陷已经被揭露出来,就应该从这一基础性观念出发,以此作为手段来寻求能够弥补这些缺陷的教育改造方案。这一工作不论由谁来开展,都能得到最优方案。如果要以与此具有相同目的的本书的体系为基础来提出议案的话,那么在改革之前必须要通读本书,这个道理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行内人士或者是门外汉,假如诚心地为国家的未来着想,而且费尽千辛万苦才寻找到了解决途径,即推行教育改革是推行所有改革的基础,就必须进行更进一步的努力,从对教育本质的根本认识出发,不辞劳苦地把握好整体开展研究。当然这并不是说以本书的体系为基础提出的方案是多么有价值,这只是以我三十多年来的经验为基础,归纳自己的思考所得出的一个结果而已,希望能为教育改革案的草案讨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这一点上我还是自信的。

以下试着归纳了本书提出的学制改革方案的要点。

1.把教育的主力放在传授知识与价值创造的指导上,不追求专攻学问的片面性生活,而是以学、业并行的生活为目标,并且通过具有广泛意义的更有效率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从前文所提到的先决问题出发,对初等、中等、高等教育整体进行彻底的整顿、改革,并加以必要的补充。

2.谋求不同阶层不同学校教育的实际化,即使不实行强制就学,学校也能正常地运营,尽量使教育更生活化。

3.废止从学校毕业后随附的特权,对特殊职业所需求的人才设置特殊的考试制度,以这种方法来消除赋予他们的特权,从而使预备教育自行走向灭亡,并解决入学难问题。

4.追求学校教育的社会化,培养缺乏社会意识的社会成员的社会意识,推进教育的改革,使生活更富于计划性。这样,教条主义的利弊等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

5.追求教育的大众化,不让智能超群的优秀者或者是特权阶级独占学校,而对于会成为社会生活的累赘、在各方面都略逊一筹的弱势群体,公立教育机关则要多多给予照顾,以体现出教育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6.强调提高教育效率,奖励各方面在教育方法上的研究成果。

7.为了培养能担当以上改良教育重任的人才,必须要对教师的培养机构,也就是师范教育进行改革。

8.改革教师的审查制度和任用制度。

9.为了实现教育权的确立,在对监督权加以限制的同时,还要利用自治机关对学校进行指导。

10.对教育行政和教育管理的各机构进行整顿改革。

11.对教育争议调停机构以及教育拥护机构进行指导奖励。

12.设立教育研究机构。

13.在改良教育方法的同时,着手于作为重要教育素材的国学的改良。

再摘抄若干学校教育改革案的要点,如下所示。

1.学校的种类。大致与学制研究会的分类相同。

(1)学校的种类分为小学、国民学校、高等国民学校。

(2)中等学校和专科学校作为职业指导的学校,应根据各自的环境自由设立。

(3)废止现行的高等学校和大学。

(4)合并青年训练所和补习学校。

(5)在大学研究生院设立各种学术研究所,并以它们为最高学术机构。

2.各种学校的课程。

(1)各阶级的学校全部以半日制授课为主。

(2)对于剩余的半日,小学和国民学校的全部学生主要从事家庭劳作。

(3)职业指导的各类学校应根据土地的利用情况,充分利用学校的设备资源,灵活设置日校与夜校。

(4)高等国民学校以职业上的指导研究为主要的授课内容,主要在夜间授课。

(5)以上各类学校应当以对社会集体生活的训练和指导为其最重要使命,所有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围绕这一使命进行。

(6)对于不同年龄层的所有青少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除学校的授课以外,还要让他们从事生产性活动,这样的奖励以及制裁的制度必须建立起来。

3.小学。

(1)小学的修学年限为六年。

(2)教学课程上的大规模整顿,教材的选择排列、综合统一上的彻底修正,以及改良国学等措施,使得即使把授课的时间缩短为半日,也不会使教学效率下降,并且还能促进中学课程的改良。

(3)中等学校以上的男女教育的改革似乎是一个永无止境的难题,各种无法解决的问题层出不穷,但归根结底都是源于处于核心地位的先决问题,并受到它的支配。将从中学到高等学校的修学年限缩短一至两年,这类微不足道的小事与那些堆积如山的难题相比就更显得微不足道。但这一问题的解决也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人们很难找到切入点,从而也就有了回避该问题的倾向。这些举措仅因为与现行制度十分贴近,而被看成一项十分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并受到人们热烈欢迎,虽说这些举措也触及了根本,但绝不能算得上是切合实际。不管大家如何回避,冲突早晚也会发生,无可避免。要真正地解决这一问题,恐怕迄今为止所有实践了的改革方案都将化为一张废纸。既然大纲已经形成,之后的细节问题交给所谓的法制技术专家们,这样似乎更明智,所以我们所要考虑的范围仅限于此。在本章中,仅对“学制改革的立案者”和“官营还是民营”两个问题稍加补充,而有关整体改革方案中最重要的半日制学校制度,我在其他章节会试着进行讨论。

第五节 学制改革由谁立案

前首相田中[1]曾经发表过“大臣如果是外行的话就能果断地进行教育改革”这样的时代评论,这极具讽刺的意味。如果只是新闻记者半开玩笑的报道,大可一笑了之,但大众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如此一来我们就无法对此保持缄默了。这句短短的评论中,多多少少都体现出对专家的不信任,意味着即使是外行也能完成教育的改革,也暴露了国民对此坐视不管、隔岸观火的态度以及国民对教育认识的严重不足。我认为国家万万不能以这样的错误观点为基础,轻率地推进事关百年大计的改革。那么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唯有经过特别选拔,寻找出在使人信服的研究上从不懈怠的教育专家,以及理解了教育并积极投身于其中开展研究的门外汉这两类人,再经过不断的深思熟虑和反复审议,才能制定出完美的改革方案。如果不这样做,国民教育的基础将无休止地受到动摇。

这里所提到的研究究竟指的是什么?忙于自己本职工作的政治家、实业家的片面性经验,师从古人的那种怀旧思想,堆积如山的欧美教育的相关译文,毫无意义地纠结于枝叶问题小规模改革的教育实践家的一己之见,以及难见成效的富于哲学性的讨论等,这些实在是难以让我们心安。它们必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这些研究就像是群盲评象一样,都具有片面性。归根结底只不过是对各种片面看法的简单集合而已,所以除了寄希望于议而未决的马拉松式会议,以及缺乏主要内容的法案外别无他法,因此也就导致了今天这种停滞不前的局面产生。

当今教育走入死胡同,使得我们不得不求助于各种权宜之计。匆匆忙忙地处理如此重大的问题,这份责任究竟要谁来担负呢?倘若要责备如走马灯般频繁更迭的傀儡大臣们和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的属下的话,确实有些过分。要苛责上任后首次开展研究的调查委员们也略显勉强。

“越俎代庖,多管闲事”,面对世间以及同僚的嘲笑能够坦然处之,即使被众多的教育相关者当作反叛者来对待,受到众人的嫌弃和猜忌,也能一笑置之。对于着眼于国家未来的长远发展而不进行各种研究积累的忧国志士,尤其是能给出实用性意见的实践家,不论其身份、地位以及阶级如何,都应该以厚礼相待,并给予充分的尊重。而现在不正是提拔这些人才的大好时机吗?

第六节 学校该官营还是民营

在研究教育制度和学制改革方案时,横亘在我们面前涉及教育根本的重大问题,就是教育是应该官营还是民营,也就是说在学校经营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应该是官还是民。

在古代,当产业还处于无法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发展的阶段,官营这种保护政策确实是顺应了时代要求,但在现今民营企业已经蓬勃发展的时代,还固守创业初期的精神,使官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竞争,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导致“滥用官权压迫民权”现象的出现,这种出于自卫或是繁荣经济目的的手段已经是不必要了。教育事业也同样如此。在明治维新时期,基本上不存在民间自发经营的教育事业,即使有,也为数不多。在以谋求国家统一为当前要务的紧急关头,统一实行官营本位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随着时势发展,对于知识分子家庭来说,比起教育费用的多少,他们更关心的是教育效果是好是坏以及教育是否有效率。既然注重教育质量的时代已经到来,在解决学校经营问题上,现在不正是重新确立根本性方针的大好时机吗?这种情况下,作为判定的指导原理,我们必须牢记,正是因为存在各种会妨害国家生活的缺陷和弊端,才有必要进行干涉、监督,对美好且进步的民营制进行限制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不仅不应该加以限制,反而要大力提倡。

要说明官营学校的无能,有一个很好的例子,那就是许多公立大学和专科学校一发现有革命倾向的学生,便毫不犹豫地勒令其退学,生怕与其有所牵连。这是他们虽然热爱学校,却尚未树立起为国分忧意识的证据。他们似乎不知道放虎归山,教育者是逃脱不了干系的。这和把自家门前的泥土悄悄地扫到邻家的庭院前,反而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的人有何区别呢?都是一样不知廉耻。官立、府立、县立的各学校行使着能够招入最适宜教育的优秀学生的优先权,理所当然地利用这种特权来与私立学校竞争,这样的行为也一样是违背时代发展的极其错误的行为。

如果让官员来经营营利性事业,则必定会失败。与谋求事业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相比,官员们更在乎的是如何逃避失败的责任,对于这种在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就算不断地加以鞭策以期望能在他们的带领下实现盈利的目标,这种想法简直就和缘木求鱼一样荒唐。在结果能够立马显示出来的物质性经营活动领域,这样的行为不用说也知道是不可取的,所以此类错误基本上都可以避免。然而作为性质相同的价值创造事业,这种行为却在教育界被理所当然地采用,施行者从来不会考虑它的后果,而且也没人觉得有何不妥。这简直是不可思议至极,大概是因为其后果难以以有形的数字表现出来,而且需要在数十年后才会走向明朗化。教育事业的外观不论如何金碧辉煌,就算其入学率已进步到与世界文明国家相比也毫不逊色的地步,但其内容的充实度与经济事业的发达程度并不适应,并且明治教育失败的恶果逐渐显示出来,导致昭和教育陷入死胡同,找不到出路。这种累积下来的弊害一直无法消除而遗留到今天。如今只能惊慌失措地苦心钻研各种善后政策。即使能够拿出应急的学制改革方案,也为时已晚,已经犯下的错误不能再挽回,但至少不能让这种失误继续延续下去。教育家们为了能纠正这种失误而焦虑不已,可是由于缺少好的提案,他们就算绞尽脑汁也是徒然。这一切都起因于顺从上级官员监督指导的准官员们,即学校教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状态。他们像机器人一样工作,对上级言听计从。这样一来,又该如何是好呢?我们应该毅然地抛弃教育只能限于官营的这种错误观点。

然而,作为事关国家存亡的重大教育事业,如果全部放任民营的话,也是不可行的。谁会愿意投资无法从物质上获取利益的非营利事业呢?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校舍、教师等一定要由国家包办。因此,管理监督工作由国家来实施是理所当然的,但对教育内容上的干涉和压迫必须排除,让教育技术者能自发地进行技术上的创造,本着这一精神对教育的方方面面进行改造。

对于频频发生而又永无休止的学校暴动事件,其应对方案也必须与由这种精神催生的学校自治权的确立相结合。学校暴动被政府当作瘟疫、火灾发生时的大暴动一样,统统予以无情的镇压。或许是我孤陋寡闻,在对学校暴动这一问题上,至今还没能制订出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这实在是遗憾万分。

【注释】

[1]即田中义一(Tanaka Giichi,1864—1929),日本第26任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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