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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注读:道法自然的精华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主旨就是“道法自然”,道,效法自然,道家总纲领。陈鼓应认为,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说:道以自然为归;道的本性就是自然。道不违自然,方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本章主旨谓之“道法自然”,指出了“道”的本质属性。注意是递进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注读:道法自然的精华

本章主旨就是“道法自然”,道,效法自然,道家总纲领。法,如以王弼解为“法则”的话,也可理解为“道以自然为法则”。任继愈认为,“道”的提出,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里程碑,值得重视。陈鼓应认为,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说:道以自然为归;道的本性就是自然。“自然”这一观念是老子哲学的基本精神。

有物混成, 有一种混然一体的东西,

混:混然一体。河上公:混然。王弼本如此。一说“混沌”。帛书甲乙本作“昆”。

先天地生。 它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河上公:谓道无形混然而成,万物乃在天地之前。王弼: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也。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

寂呵寥呵, 它是寂静而又无形,

寂:寂静;寥:无形。河上公:寂者无音声,寥者空无形。王弼:寂寥,无形体也。

独立而不改, 它不受约束而独立存在,

河上公:独立者,无匹双。不改者,君子常。王弼:无物之匹,故曰独立也。返化终始,不失其常,故曰不改也。

[周行而不殆。] [它循环运行而不懈怠。]

帛书甲乙本无此句。高明认为此句为后人所加:骈体偶文,乃六朝盛行文体。论之帛书足以说明,类似这种偶体对文,非《老子》原有,皆六朝人增入。

周行而不殆:周行,循环运行;不殆:“殆”同“怠”,不懈怠。

河上公:道通行地,无所不入,在阳不然,记阴不窃,无不贯穿,不危殆。

可以为天地母。 这种“物体”就是生成万物的总根源。

天地母:母,根源。天地根源。高亨:母体。任继愈作“母亲”解。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楚简本作“天下母”。

河上公:道育养万物精气,如母之养子。王弼:周行无所不至而免殆,能生全大形也,故可以为天地母也。

吾未知其名也, 我不知道它什么名字,

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未”作“不”。义同。

王弼:名以定形,混成无形,不可得而定,故曰不知其名也。

字之曰道, 按其属性可以说是“道”,

河上公:我不见道之形容,不知当何以名之,见万物皆从道所生,故字之曰道也。王弼:夫名以定形,字以称可,言道取于无物而不由也,是混成之中,可言之称最大也。

吾强为之名曰大。 勉强地给它起个名叫“大”。

强:勉强。河上公:不知其名,强日大者,高而无上,罗而无外,无不包容,故曰大也。王弼:吾所以字之日道者,取其可言之称最大也。责其字定之所由,则系于大。大有系则必有分,有分则失其极矣,故曰强为之名日大。

大曰逝, “大”,又可叫运行,

逝:王弼:逝,行也。周行,循环运行。任继愈:消逝。陈鼓应:“逝”,指“道”的进行,周流不息。帛书甲乙本作“筮”。

河上公:其为大,非若天常在上,非若地常在下,乃复逝去,无常处所也。王弼:逝,行也。不守一,大体而已,周行无所不至,故曰逝也。

逝曰远, 运行可谓遥远,

远:河上公:言远者穷乎无穷,布气天地,无所不通也。王弼:远,极也。

远曰反。 遥远又可往复。

反:返。河上公:言其远不越绝,乃复在人身也。王弼:远,极也。周无所不穷极,不偏于一所,故曰远也。不随於所适,其志独立,故曰返也。

道大, 所以,道有其大,

河上公:道大者,包罗诸天地,无所不容也。

天大, 天有其大,(www.xing528.com)

河上公:天大者,无所不盖也。

地大, 地有其大,

河上公:地大者,无所不载也。

王(人)亦大。 人也有其大。

帛书甲乙本、王弼本如此。

河上公:王大者,无所不制也。王弼: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故曰王亦大也。

国(域)中有四大, 宇宙之中有四“大”,

域中:帛书甲乙本作“国中”。

王弼:四大,道、天、地、王也。凡物有称有名,则非其极也。言道则有所由,有所由然后谓之为道,然则是道称中之大也,不若无自之大也,无称不可得而名曰域也。道天地王,皆在乎无称之内,故曰域中有四大者也。

而王(人)居其一焉。 而人是其中之一。

帛书甲乙本、王弼本如此。但高亨、任继愈从傅奕本“王”作“人”。参见高亨、任继愈“人亦大”注解。高明从“王”。

河上公:八极之内有四大,王居一也。王弼:处人主之大也。

人法地, 人效法地,

法:效法。又谓法则。王弼:法谓法则也。河上公: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也,有功而不置也。

地法天, 地效法天,

河上公:天湛泊不动,施而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

天法道, 天效法道,

河上公:道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成也。

道法自然。 道效法自然(遵循自然法则)。

河上公:道长生自然无所法也。王弼: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能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方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如无仪,故道相法也。道法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者主也。

本章主旨谓之“道法自然”,指出了“道”的本质属性。一谓万事万物,万变不离其宗,其本体为“道”;二谓“道”的性质,以自然为法;三谓“道”体现了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是万事万物的根本。

分四个层次来理解:

第一层讲“道”的形态和属性,是生成自然万物的总根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首先讲“道”是浑然、浑朴的,先于天地。从这一点来讲,是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超越了其前后时代认知范畴。接着讲“道”的特性,寂静而无形,“道”不受时空约束,独立不改,循环往复,“为天地母”,是生成自然万物的总根源。

第二层讲“道”之称谓,“字之曰道,曰大、曰逝,曰远”。用什么概念来概括这个总根源、总规律、浑然、浑朴的“事物”呢?“道”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它可以叫“大”,“大”又是周行、运行,周行、运行又可谓穷乎“穷乎无穷”“无所不通”,“穷乎无穷”“无所不通”又可谓循环往复;

第三层讲“四大”,其中人最小:“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即:道大,天大,地大,人大。要注意了,在“四大”中,人是排最后一位。“人居其一”,意思是说人只不过占了其中之一而已,人不能够自以为大,相反,人往往自以为是、自以为大。

第四层讲道家总纲领:“四法”。注意是递进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是要最先效法,最终根本、落脚点是道家总纲领:道法自然。

从这个程度讲,“道法自然”,涵盖了所有事物的发展变化。

一般认为《周易》中的“易”,有三个意思:第一个是变易,第二个是简易,第三个是不易(不变)。

老子思想中“道”与《周易》中的“易”是相同的。“道”是不改的,不变的,是永恒的;“道”又是周行的,变化的。万事万物都是不断变化的,但有一个东西是不变的,那就是变化的规律是不变的。

总的来看,“道”有四个意思。第一,总根源;第二,总规律;第三,总本体;第四,总法则。

老子阐述的思想,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来看,宇宙的生成、万物的起源、社会的兴衰、人事的更迭等,无不证明其思想的唯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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