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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注释-老子注读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主旨“物壮而老”,事物发展到了极致,必然走向衰败。“物壮而老”,不道者矣。物壮而老,(天下)万物,都是在最强盛的时候走向衰亡,壮:河上公:草木壮极则枯落,人壮极则衰老也。不道蚤(早)已。本章反映了老子“物壮而老”的唯物辩证法观点。第四个层次,点出主题:“物壮而老”。

第30章注释-老子注读

本章主旨“物壮而老”,事物发展到了极致,必然走向衰败。这一章当然以军事为例,所以有人认为该章讲军事、讲战争,似无可厚非,实质上老子举军事为例,强调任何事物,只要发展到了极致,走向衰败不可避免。“物壮而老”,不道者矣。

尤为可贵的是,老子讲“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说明了一个古往今来、千古不变的道理:战争是人类的敌人,只能给人类、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以道佐人主, 用道来辅助君主

河上公:谓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

不以兵强于天下, 不要用武力逞强于天下,

河上公:以道自佐之主,不以兵革,顺天伍德,敌人自服。王弼: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

其事好还。 这件事往往会得到报应。

其事好还:用兵这种事一定会得到报应。还:还报、报应。

河上公:其举事好还,自责不怨于人也。王弼:为治者,务欲立功生事,而有道者务欲还反无为,故云其事好还也。

师之所处, 军队征战所到之处,

师:军队。

荆棘生之。 田园荒芜,荆棘遍野,生灵涂炭。

帛书甲本残“其事好还。师之”,乙本残“事好还。师之所处,荆”。依王弼本补。

河上公:农事废,田不修。王弼:言师凶害之物也。无有所济,必有所伤,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荆棘生焉。

[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

王弼本如此,帛书甲乙本等无此句,一般认为为后人所增。

善者果而已矣, 善于征战的人,只要达到目的就罢了,

果:目的、效果。高亨引《尔雅·释诂》:“果,胜也。”

河上公:善兵者,当果敢而已不休。王弼:果,犹济也。

毋以取强焉。 而不要借用武力逞强称霸。

河上公: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王弼:言善用师者,趣以济难而已矣,不以兵力取强于天下矣。

果而毋骄, 达到了目的,用不着骄傲,

帛书乙本如此,甲本“骄”作“”,为“骄”的异体字。王弼本语序不同,此句在“果而勿伐”之后。

骄:骄傲。河上公:骄,欺也。果敢勿以骄欺人。王弼:吾不以师道为尚,不得已而用,何矜骄之有也。(www.xing528.com)

果而勿矜, 达到了目的,也没有什么值得自恃自大的,

矜:自恃、自大。河上公:当果敢谦卑,勿自矜大也。

果而勿伐, 达到了目的,也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伐:夸耀。王弼本如此,帛书甲本残“勿伐”,乙本残“而勿”。

河上公:当果敢推让,勿自伐取其美也。

果而毋得已居, 达到了目的(取得胜利)是不得已的选择,

居:高明:“居”字在此作语助词,与“者”“诸”义同。帛书甲乙本如此,王弼本作“果而不得已”。

河上公:当果敢至诚,不当迫不得已也。

是谓果而不强。 这就叫达到目的不要逞强。

河上公:果敢勿以为强兵坚甲以侵陵人也。王弼:言用兵虽趣功果,济难然时,故不得已当复用者,但当以除暴乱,不遂用果以为强也。

物壮而老, (天下)万物,都是在最强盛的时候走向衰亡,

壮:河上公:草木壮极则枯落,人壮极则衰老也。言强者不可以久。王弼:壮,武力暴兴。

是谓之不道, 这就是不符合道。

不道蚤(早)已。 不符合道的东西,肯定不会长久。

蚤已:早败亡。蚤:通“早”。王弼:壮,武力暴兴。喻以兵强于天下者也,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故暴兴必不道,早已也。

韩非子·喻老》: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行久之物,族必起于少。故曰:“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欲制物者于其细也。故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步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故曰: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丈人之慎火也涂其隙,是以白圭无水难,丈人无火患。此皆慎易以避难,敬细以远大者也。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còu)理(肌肉和皮肤的纹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病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故良医之治病也,攻之于腠理。此皆争之于小者也。夫事之祸福亦有腠理之地,故圣人蚤从事焉。

本章反映了老子“物壮而老”的唯物辩证法观点。诸多学者认为其“集中而鲜明地反映了老子对战争的观点”,如高亨认为,这一章是老子的军事论。主要论点是:反对诸侯争霸权的、侵略性的、非正义的战争,拥护争取国家安全的、自卫性的、正义的战争。任继愈认为,战争一方面给人民带来了灾难,但战国时期分散割据的局面要达到统一,除了战争,没有其他的途径。孟子反对战争,老子反对战争,墨子也反对战争,他们反对战争的出发点不同。陈鼓应认为,武力横行,终将自食其果;武力暴兴,必定自取灭亡。

毋庸置疑,老子是反对战争的,主要反对非正义战争,《第三十一章》也指出:“兵者,不祥之器”。本章也有所反映。但窃以为本章反映老子“物壮而老”的唯物辩证法观点,是基于老子思想中贯一始终的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哲学思想,即物壮而老、盛极必衰、物极必反,而其中反映的战争思想,无疑是放在从属的位置。

这一章分四个层次理解:

第一个层次,讲“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立国佐道,不以“兵”逞强于天下。依靠武力也好、仰仗战争也好,一味用强、逞强,则是非“道”的表现。

第二个层次,讲战争的危害:“师之所处,荆棘生之。[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即言军队征战所到之处,必然田园荒芜,荆棘遍野,生灵涂炭。尤其大战之后,一定会出现荒年。人类历史、古往今来,贪婪、多欲,为战乱之因、灾祸之因,老子无疑是反对战争的。

第三个层次,讲“善果而已”。同时做到“四勿”:“勿强、勿矜、勿伐、勿骄”。为什么?“毋得已”。善于征战的人,只要取得了胜利、达到目的就罢了,要做到不逞强、不自恃、不自夸、不自骄。因为,战争是不得已的选择。

第四个层次,点出主题:“物壮而老”。任何事物,与“道”背驰,则盛极必衰、物极必反,靠战争取胜、取天下,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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