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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自为教育的两种形式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自为教育有两种主要的教育形式,一为个别教育形式,二为集体教育形式。由于学校的教育活动主要是教学活动,因此,个别教育形式也主要是指个别化教学,而集体教育形式则主要指课堂教学。个别化教学是教者分别对个别学生进行传授与指导的教学组织形式。从苏联初期的教育和我国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实践来看,也都曾经受到这种影响。我国新中国成立以后,大、中、小学都坚持以课堂教学作为教学的基本形式。

教育学原理:自为教育的两种形式

人类自为教育有两种主要的教育形式,一为个别教育形式,二为集体教育形式。

所谓个别教育形式,是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文化、意识的传递、传播活动都是单个进行的,即由教育者把文化和意识传递、传播给作为教育对象的个体;而所谓集体教育形式,是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众人之间文化、意识的传递、传播活动。显然,前者是一与一的交往、接触关系,而后者则是教者与受教者之间一与多的交往、接触关系。

由于学校的教育活动主要是教学活动,因此,个别教育形式也主要是指个别化教学,而集体教育形式则主要指课堂教学

个别化教学(individualized instruction)是教者分别对个别学生进行传授与指导的教学组织形式。古代教学基本采用这种形式。中国春秋时期的私学,汉代以后的书院和私塾,对集于一处的学生逐个进行教学。欧洲中世纪末,开始班级授课制。中国1901年清政府宣布废科举,兴学堂,实施班级授课制。但在一部分教学活动中有时还继续采用个别教学形式,如研究生教育,大学中医音乐美术等专业的教学。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任务,在近现代,课堂教学是其基本的形式。课堂教学这一形式,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出现和形成的,是历史上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成前的学校里,普遍盛行的是个别教学的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达,教学内容日益丰富,教育的对象扩大了,学生的人数增多了,过去的个别教学形式,不能适应社会培养大量人才的需要。于是,课堂教学形式就应运而生了。17世纪著名的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他的《大教学论》等著作中,对这种教学形式进行了总结和倡导,以后,课堂教学就在世界各国学校教育中逐渐得到推广和采用。比之个别化教学,课堂教学形式无疑是一个进步。它在其发展过程中,虽有过一些曲折,但终究不容否定其作用。(www.xing528.com)

20世纪初,在美国出现的“道尔顿实验室制”,它否定课堂教学和固定课程表,主张把课堂改为“实验室”,即师生订立“每月包工合同”,由学生在“实验室”里各自单独地去完成“包工合同”所规定的课业。杜威的“设计教学法”,则根据“儿童中心主义”、“从做中学”的实用主义教育原理,主张用学生自己设计、自己负责实行的“单元活动”来代替课堂教学。实践证明,它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是违反教育规律的。从苏联初期的教育和我国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实践来看,也都曾经受到这种影响。苏联在20世纪20年代,由于受“道尔顿制”和杜威实用主义教学法的影响,曾经推行过“分组实验室教学法”、“设计的综合教学大纲”、“单元教学法”等,以取代课堂教学,取消统一教材,结果使学生的知识质量普遍下降,造成很大损失。为此,苏共中央在1932年8月做出了《关于中小学教学大纲和教学制度的决定》,指出:“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应当是分班上课。”此后,重新将课堂教学的基本形式肯定下来。

我国新中国成立以后,大、中、小学都坚持以课堂教学作为教学的基本形式。1963年在总结学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学和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其中明文规定:“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但这一规定曾遭到极“左”路线的破坏,其破坏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否定课堂教学作为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被罗织了“密封罐头”、“违反认识规律”等一大堆罪名,提出“走出课堂”、“小课堂为大课堂服务”等极“左”口号,违背了教学工作的客观规律,结果使学校的教育质量大幅度下降。实践证明,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否定或者削弱课堂教学都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当然,在重视课堂教学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它不是凝固不变的。作为教学形式,它还将随着社会的前进而不断发展。不少国外教育家认为,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今天,唯有借助于反映最新科学技术成果的教学手段,才能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现代教学手段为发展教育事业和培养各类人才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在新的生产条件和物质基础上,课堂教学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出现新的更好的教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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