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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视角下的现代音乐教学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音乐教育要打破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坛式”教学环境的格局,强调和突出“学生角色”和“学生主体”。美国艺术教育家霍斯曼认为,艺术教师必须是一个“艺术家教师”,是一个对于其所教课程一方面具备良好技能;另一方面具有高深知识的艺术家。霍斯曼给艺术教师定的标准是全方位的,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是高标准的,但过分强调艺术性,强调具备艺术工作者的素质,而不是教育工作者的素质,显然有失偏颇。

创新视角下的现代音乐教学

(一)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未来的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受教育的人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这种个人同他自己的关系的根本转变,是今后几十年内科学与技术革命中教育所面临的最困难的一个问题。”“教师的职责不再是单纯地传递知识,而是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1]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正在发生质的变化,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已成为主角,成为学习的主体。一位研究心理的学者说:“没有人能教会任何人任何东西。”这就是说,学生学习和学会的过程,虽然需要教师的教,但这个过程最终要学生自己完成;学生所学到的和学生潜在所能学到的,远比教师教的多得多。教师必须要走出“教师中心”“独奏者”的角色,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教学“以学生为本”。

现代教学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单向活动方式,而是强调教学是一种多边活动,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多边互动。多边互动能形成一个信息交流的立体网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相互作用的潜能,极大地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因此,教与学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互动关系,教学过程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多向互动的过程。教学互动是学生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参与过程。教学互动要求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现代音乐教育要打破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坛式”教学环境的格局,强调和突出“学生角色”和“学生主体”。主张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教育观,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积极主动的学习,要把学生看成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充满活力的人。打破教师中心、知识权威的旧观念,教师要站在学生的立场去思考如何教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激活学生主动学习的愿望。

(二)音乐教师是教育家和音乐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确认了教师的专业地位。这意味着教师地位的提高,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国家对教师任教学科的学术水平和教育学科的专业素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教师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极高的双重学科基础,即教师任教科目的学科知识和教育学科知识。这就对教师提出了专业化发展的要求。教师专业化要求教师不仅是任教学科的学科专家,同时也必须是教育学科的专家,应具有像律师、医生、工程师一样的专业不可替代性。作为音乐教师,从教师的职责看,首先应是拥有精湛的音乐教学专业知识技能和崇高师德的音乐教育家。同时,音乐教师是以音乐为手段,通过审美教育的途径,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音乐教师是熟练掌握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专业音乐修养的音乐家。美国艺术教育家霍斯曼认为,艺术教师必须是一个“艺术家教师”,是一个对于其所教课程一方面具备良好技能;另一方面具有高深知识的艺术家。他在Arts and the Schools一书中归纳了作为一个称职艺术教师所必须做到的十个方面要求:想为年轻人工作;是一个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家;具备所教课程的必备技能;是一个教学计划的制订者与革新家;对所有艺术及其在社会人类文化中的作用较为敏感;是地方艺术博物馆或艺术中心的成员;具备艺术史与建筑学方面的知识;对流行的艺术书籍画廊,国家与地方上的艺术家、电影等比较了解;懂得如何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又能从学生那里获得其有创造品质的作品;有一个充满艺术气氛的住处,能使来访者意识到艺术是居民生活的重要部分。霍斯曼给艺术教师定的标准是全方位的,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是高标准的,但过分强调艺术性,强调具备艺术工作者的素质,而不是教育工作者的素质,显然有失偏颇。在此,我们强调,音乐教师首先应是讲台上的音乐教育家,而后才是舞台上的音乐家。这也对音乐教师们提出了专业化发展的要求。

(三)音乐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和指导者

一般说来,教师总是爱学生的。只是教师对学生之爱不溢于言表,常以“严师”之爱来表现。殊不知,这种自以为越严格越是对学生负责的爱造成了师生关系的隔阂。它的结果或是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或是培养出的学生对老师亦步亦趋,自己的思维、个性被弱化甚至被磨灭。要想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变接受学习为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师生关系就必须是以民主平等为基础的。教师的爱应是一种宽容、宽厚、宽松的爱。教师要充分信任学生,把主动活动的机会提供给学生,这样才能够使学生的学习热情真正地燃烧起来。我们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师生关系的民主平等:

1.更多地让学生尝试。例如,可安排每次课前五分钟,由学生自行设计音乐表演活动,表演人数、内容、形式由学生自己决定,以此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爱好,充分激发学生的自主意识与创新思维。

2.为学生作一些初步的设计。也就是为学生设计学习活动,包括提供学具。

3.经常按学生的要求组织和设计课堂。不要忽视学生对课堂教学组织的各项建议。

4.帮助学生制订完善的计划。学生的每一个努力都应该得到一定的结果。

就音乐学科的特点而言,音乐是一种非语义性的信息,音乐学习是表现个性、开发思维和注重个人情感体验的过程。在欣赏音乐和表现音乐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和情感表达,应当允许学生对相同音乐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只要学生所产生的心理反应是有道理的,而且的确引发出符合其心情联想与想象,教师就应给予承认。学生所富有的对音乐强烈的好奇心、奇特的想象力、丰富的创造性,甚至连伟大的艺术家有时也会自愧不如。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教师与学生面对的是同一件属于师生共享的艺术品,双方不是一种音乐家与观众的关系,而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音乐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产物,人们欣赏音乐的同时也是进行再度创作活动。这种创作活动是多样的,教师不能把自己确立为唯一的标准,而是应该让学生提出问题,主动思考,鼓励学生亲自探索与切身体验。教师应是音乐活动的引导者、参与者,还应该是学生的音乐活动、音乐行为的欣赏者。实践证明,给学生一个能使想象自由驰骋的空间,不仅不会影响教学,而且有可能收到意外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对音乐所表现的感情的理解不应有分歧(因为正常人产生感情的心理基因是相同的),如果有个别学生对感情的理解与大家出现分歧,这时,应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耐心地进行启发、引导,使其熟悉、掌握音乐语言的特点,逐步积累音乐审美的经验。

(四)音乐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和交流者(www.xing528.com)

当代教学论认为,教学活动是一个人与人相互作用的系统,交往是教学活动存在的根本标志。只有在交往中,我们才能谈得上培养人。教学过程是师生间、学生间信息传递的交流互动过程。有了这种平等的交流互动,学生才会有“我们”一起感受、表达和表现音乐的感觉,才会重视对音乐的兴趣和爱好的培养,发挥音乐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才能及时调整教学活动进程,设计各种动口、动手、动眼、动脑相结合的教学活动,创设悦目、悦耳、悦心的美妙意境,动员学生多种感官参与活动。因此,师生的平等交流、合作互动必将产生最佳的教育效果,并促成学生合作、共处意识的培养。交流互动、共同发展也就成为新型师生关系的核心。

传统教学注重师教生学。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现代化的信息传媒使得知识的空前传播成为现实。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广泛,孩子们通过电视、书本、网络可以获取大量的知识。在这一点上,教师已经不可能成为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权威。教师的知识也很有限,教师自己也会经常犯错误。因此,现代教学还应包括师生间的互教互学。学生之间的互教互学,这样才能使学生获得一种具有批判意识的主体精神,使他们学会主动学习,培养他们的终身学习观念。从音乐教育来看,那种学生只有到音乐教室才能听到音乐的现象再也不存在了。他们在走进音乐教室之前,通过大量的音乐音响制品,不仅已经接触到了广泛的音乐作品,而且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自己的音乐审美趣味和修养。“教师在20世纪初所处的那种垄断音乐资源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逆转。”将音乐课简单地当成传授音乐知识技能课,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学生的真实情况。教师也不可能仅凭着自己的音乐表演能力,就能充分地吸引学生。音乐教师必须真正深入地和学生交流互动,才能有效地引导学生去创建属于他们自己的音乐生活。

此外,强调师生共同面对人类文化,共同分享人类文化,共同提高各自主体素质,为“教学相长”赋予了新的内涵。教师将自己的知识和体验与学生的知识和体验进行交流,不仅学生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教师也从学生那里学到知识,而且,教师和学生都获得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和收获。这一切都是因为,教师与学生共存于一个整体内,师生间形成了交流、合作、共享、共进的新关系,而不再是分离的施与受的双方关系。师生共同成为学习的主人,师生双方都同时感受教与学的无穷乐趣与自身的无法估量的潜力,使教学活动进入了一个师生对话、充满生命活力的完美境界。因而,教育过程不再是一个简单传授知识的过程,而是一个知识再创造的过程。在这一交流互动的过程里,教师与学生都获得了自身的发展。教师成为学生学习过程的交流者、合作者。

(五)音乐教师是音乐课程的创新者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学与课程是彼此分离的。教师被排斥在课程之外,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即传递知识,按照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和标准答案去教;课程游离于教学之外: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是由国家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师只是课程规范的机械执行者,教学参考资料的简单照搬者。以教学大纲为“纲”“教”教科书已成为教师职业行为的常规,即便是创造性很强的音乐教育学科也不例外。在这种传统约束下,众多教师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着知识传递者的角色,往往固守在重复知识,照搬经验的机械化、程式化的模式中不能自拔。有专家经过调查研究后尖锐地指出,现在有不少教师离开了教科书,就不知道教什么;离开了教参,就不知道怎么上课。教学与课程的分离,使教师丧失了课程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改革倡导民主、开放、科学的课程理念,同时确立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课程管理政策,这就要求课程必须与教学相互整合,教师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发挥主体性作用。教师不能只成为课程实施中的执行者,更应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课程运作的创新者。教育劳动天然地带有创造性的特点,教师天然地应具有创新知识的职能。为此,教师必须形成强烈的课程参与意识和课程创新意识,转变角色,改变以往学科本位论的观念和消极被动执行的做法,把自己作为课程实施的主体,全方位地进入课程的开发、实验、实施等活动中去,实现传授知识与开发、创新课程的双重组合,在课程参与、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升华自我、完善自我。

作为课程的参与者、开发者,这就要求教师了解和掌握各个层次(国家、地方、学校、课堂和学生层次)的课程知识、特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教师要提高和增强课程建设能力,使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在学校、在课堂实施中不断增值、不断丰富、不断完善;教师要锻炼并形成课程开发的能力,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已有的知识、经验,设计符合学生成长的课程,开发本土化、校本化的课程资源;教师要培养课程评价的能力,学会对各种教材进行评鉴,对课程实施的状况进行分析,对学生学习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定。

作为课程运作的创新者,教师应提高自身的课程理论素养,增强自我创新意识,确立创新的追求和目标;研究创新理念,开拓教学的新思路,设计新的教学模式,参与创新性的教改实验,创造出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教学设计上,要从“教”教科书转向“用”教科书,着力突破狭义的“知识”“学科”的封闭性课堂教学,拓宽课程的内涵和外延,注重课程要求的多样化和选择性,把自己对学生个体和课程内容的独到理解,融入课程的实施,成为音乐课程的开拓创新者。

(六)音乐教师是音乐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设计者

“教师即研究者”这个名词近年来已经在欧美教育界普遍流传,并成为新的流行口号。在我国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并推崇。理论和实践表明,教师成为研究者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强劲动力。

教师即研究者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研究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每一位教师都有能力对自己的教学行为加以反思、研究与改进,提出最贴切的改进意见。教师的研究(尤其是一线教师)是紧紧联系实践而进行的,其成果最具可行性和实效性。与其他研究者相比,教师处在一个极其有利的研究位置上,有最佳的研究机会。教师长期从事实践工作,随着经验的积累,对教学情境中存在的问题,有着自己的经验化的处理方式。如果他们把教学中的所感、所悟总结成经验,提升为理论,那么这样的理论研究最具指导意义和说服力。

课程改革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地研究、生成和创造。如果故步自封,照搬老方法,不注意研究和学习,就会阻碍教学改革的进程,不利于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教师从事教育研究不但可以充实自身的理论基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而且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是提高自身素质的最有效途径。相反,如果教师远离教育教学研究,只是作为别人研究成果的获得者、学习者,那么较之自身成为研究者来说,无论是理论学习还是教学改革实践都是肤浅而低效的。所以,教师成为研究者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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