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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庸:释格物致知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他特意作了“格物致知”章文字,系统发挥其“格物致知”哲学认识论思想,补入《大学》本文。上面一段是传文的第五章,是解释“格物”“致知”的意义的。朱熹称本章为“传之五章”释“格物致知”之义。

大学·中庸:释格物致知

【原文】

此谓知本[1]。此谓知之至也[2]

【注释】

[1]此谓知本:这一句与上文重复,疑是衍文。程子曰:“衍文也。”

[2]这句从语气上看是结束语,以此推断,上面必有一段话(传文),大概在流传时遗漏了。朱子曰:“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朱熹认为此句之上“别有阙文”。这阙文,按朱熹的意见,就是释“格物”“致知”之义的传文。为此,他特意作了“格物致知”章文字,系统发挥其“格物致知”哲学认识论思想,补入《大学》本文。我们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章,并非《大学》原文,但对于《大学》系统的完整性有一定的帮助,因此照录在此篇下,并作了注释和翻译。

程颐

【译文】

这就叫作认识根本的道理。这就叫作认识的彻底,即进入“知”的最高境界。

【朱熹补文】

右传之五章,盖释格物、致知之义,而今亡矣[1],间尝窃取程子之意以补之曰[2]:“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3],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4];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5]。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注释】

[1]亡矣:遗失了。(www.xing528.com)

[2]间:间隙。尝:曾经。窃:私自。

[3]豁然贯通:突然领悟、融会贯通各种知识或道理。

[4]表:指事物的表面现象。里: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精:指精细的道理。粗:指粗浅的道理。

[5]体:本体。用:作用。“体”和“用”是中国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

【译文】

上面一段是传文的第五章,是解释“格物”“致知”的意义的。然而“传”的全文现今已经遗失了。我空闲时曾私自采用程颐先生的观点把它补足如下:“经文所说的‘致知在格物’的意思,是说我们想要做到认识很明确,就应当接触外物并对每一事物极力探索它的道理。一般地说,因为人们的思想是灵巧的,无不有认识的能力;而天下的事物也无不包含着各种道理。只是因为对于这些道理有的人没有极力探索,所以他的认识才有些不完全。因此,《大学》篇开始教人,必须教育那些做学问的人对天下所有事物,都要根据他们已经认识的道理,进一步极力去探索,使之达到认识的极点(高度、深度、广度)。如此长久用功,终有一天会突然领悟、融会贯通各方面的知识或技能,那么,一切事物的表面现象、内部联系和精微粗浅的道理,没有认识不到的。至此,我们的认识在总体上、在运用上(对万物)无不洞察明了。这就是所谓对事物的原理努力探索穷尽,这就是所谓对事物认识得非常透彻。”

【赏析】

朱熹称本章为“传之五章”释“格物致知”之义。“此谓知本”是否是衍文,是否在此句之前缺失了一段,都是值得商榷的。但就朱熹的观点看来,这一章应是论述“八条目”的开始,因为前五章已经循序渐进地叙述了“经义”的内容,且阐述“八条目”就应从“格物”“致知”始,而到这里却只有“此谓知之至也”,是为不完整,故而又写了一段补传,即《格致补传》,附在正文之后。

“格物”,就是穷理,即推究万事万物之理,虽至极微处亦无不思考研究。这里儒家所谓“八条目”的中心思想,亦是儒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基础。“致知”,是中国哲学的概念,意思是获得知识,提高认识能力,以后成为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命题。也有人认为,“致知”就是致良知,而良知就在自己的心中,主张致知即是行,故认为这是知行合一的理论基础,对后世儒学的发展变化影响很大。

但是,朱熹的《格致补传》并未对格物和致知这两个重要条目多作解释,他讲的理,包括了物理,包括了一切具体存在、性质、关系、活动等,但其主要内涵是仁、义、礼、智四德。“明德”的内涵,也是这四德。这同《大学》的本意已有不同,《大学》更强调认识外部事物,而朱熹则是要焕发内心固有的道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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