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的研究范围是湖北省农村地区,以湖北省的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实施现状为研究对象,秉着随机、公平、公正的原则,课题组按照湖北省经济发展程度分层次、分类型随机选取了几个有代表性的地区:黄冈农村地区、黄石农村地区、十堰农村地区。根据整群抽样法,在每个地区随机抽取一个县,在每个县随机抽取一个乡,在每个乡镇按照距离乡镇远、中、近的距离随机抽取3个村确定为最终调研地,共计3个县3个乡镇9个村,课题组研究生源深入农村地区并以当地村民和公共体育管理人员为调查对象,调研内容为农村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及满意度现状。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60份,回收560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100%,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表1下表为被调查村民的基本情况。
表1-1 被调查农民的基本情况(共5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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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被调查的农民中,从性别比例看,男性317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56.7%,女性243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3.3%,男性人数较女性人数高13个百分比,男女性别比例较为均衡。从年龄结构的来看,各年龄阶段的人数总体分布比较均匀,比例相差不大。其中40~49岁以上有197人,占比例为35.2%,其次是30~39岁,所占比例为17.5%,最少的是0~20岁以下者,所占比例为9%。当前湖北省农村人口主要以“中老年青少年留守人群”为主,但由于调查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暑假期间,中青年农民都已返乡,故调查对象的各年龄阶段的人数分布比例适中。从文化程度来看,其中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人数最多,约占38%,其次是初中文化,约占30.1%,小学及以下文化以及大专及以上文化以上的人数分布相差不大,所占比例都不高。可见,湖北省农民的文化程度相对有较大的提高,这主要得益于十几年来普义务教育方针以及“两免一补”政策在农村的长期执行实施,湖北省农村基本上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上扫除青壮年文盲。从经济收入来看,家庭人均收入在30000元以上的人数最多,分别所占比例为24.6%,其次是无业,占比例为14.7%,主要以学生为主,没有经济能力。25001~30000元占比例为11.8%,10847~15000元及20001~25000元的比例为7%和6.4%。从地区来看,我们选取了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地区,黄石市代表经济较发达地区,占总人数的37.5%;十堰市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占总人数的29.5%;黄冈市代表经济欠发达地区,占总人数的33%。总体来说,湖北省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相对有所提高,尤其是近年来“新农合”以及“新农保”政策的贯彻实施和普及,为湖北省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从调查的数据来看,湖北省武汉市与地级市农民的经济水平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从从事的工作来看农村村民还是务农比例最高为17.8%,其次是工厂企业员工占17.1%,打零工的比例和个体经营者比例相当分别为15.1%和16.9%.医务工作人员占5.2%,农村医疗机构可满足需要。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离退休人员所占比例较少,为2.3%、1.9%、1.4%。总体来说从事工作情况符合农村发展现状,大多数人从事第一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产业也向农村转移,工厂员工增多,农村人口中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多,所以从事的工作打零工居多,政府机构,学校医疗机构基本满足农村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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