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红色的太阳,在海市蜃楼般的天边冉冉升起,熠熠的晨曦无私地撒向大地,给万物生灵送来生命的温暖。贪吃的骆驼,抵不住春的诱惑,时时低下头,舔食着翠嫩的草芽,骑在马背上的我不停地变换着坐姿,缓解肌肉、骨骼的疲劳。我骑的白色骡马,本来大腹便便的肚皮也瘪了下去,连续紧过三次肚带,马鞍仍觉不稳,脖颈、腿窝处也都潮湿了。但是,我们为了争取宝贵的时间,赶过前面充满不确定性的山梁,去关角山宿营——因为那里有股天泉——也顾不得鞍马劳顿,继续催马赶路。蹬起的沙石,时不时惊起育雏的土白灵拼命地逃窜。
又过了几个小时,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山头的一片乌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悄悄地移到了头顶,遮住了太阳的半边脸,偌大的山坡顿时撒下一片阴影,形成了黑白分明的山谷峰巅,刀劈斧砍般地清晰,仿佛一幅绝妙的山水画映入眼帘,白山绿地排列在暗影的边沿,令人心旷神怡。霎时间,随着阴影的扩大,寒意也逐渐袭来,我本能地整整衣帽,有种说不出的饥饿感,便大声喊道:“该做饭啦!心里饿得发慌。”在这里,我年纪最小,同伴都很照顾我。听到我的喊声,他们非常赞同我的提议,顿时停了下来,选择了适宜住宿的地形,并将马和骆驼赶到水草丰盛的山沟里,给它们打上防逃跑的三角绊,不能让它们远离我们,最好是就近取食。
大家开始分头拾干柴草和牛粪,在一个避风的土沟旁立起三块石头,一个简易的炉灶就做成了。一切具备,只欠饮水。附近没有水源,融化的雪水到不了半山腰,就被干渴已久的黄土吸吮得一干二净。还是冯兰有办法,二话没说,提起帆布口袋就向阴山的积雪走去,一会儿工夫,满满一袋白雪就放在面前了。我用手使劲儿揉搓着引火用的芨芨草和骆驼刺,并用腰刀削碎枯树枝,塞到干牛粪的底层,结果五根火柴都没划着,显然是受了潮。张智星看我笨手笨脚的样子,早就不耐烦了,斜着眼夺去火柴,送进腋下,过了一会儿取出火柴,一根就划着了。张智星得意地说:“这叫体温去湿法,是朝鲜战场上的发明,还很少在别人面前展示,今天算让你们开眼了。”对于张智星不谦虚的调侃,我和冯兰也毫不客气地说:“谁叫你比我们多吃几年盐呢,这是‘闲’着没事琢磨出的玩意儿,还值得摆弄!”这下可激怒了张智星,他说:“如果今天一根火柴也没有,咱们能不能点燃火?”张智星见我俩呆若木鸡,没有丝毫反应,便步步紧逼地说:“我没啥本事能在人前卖弄,你们俩谁有本事也拿出来让我开开眼。”这一问,可把我和冯兰将住了,不知该如何回答,没有火柴怎能点燃火呢?但我和冯兰也不想认输,搜肠刮肚,冥思苦想,总想找一条能说服人的理由搪塞一下张智星盛气凌人的样子,哪怕只是歪理也好。
绝妙的西北山水
白山绿地排列的暗影令人心旷神怡
这时,冯兰的脸上舒展着微笑,似乎有了主意,我便胸有成竹似的说:“早在七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知道用火,吃熟食啦,是谁给他们点燃的火呀?”我故意把视线引向张智星,并继续紧逼地说:“是谁帮古人点燃的火呢?我也不知道。从历史书上看,古人是从一场天火中受到的启发。当时,一阵电闪雷鸣之后,森林突然着火了,熊熊烈火烧死了很多来不及逃跑的动物,烧熟的动物肉又香又脆,很有食欲。古人开始知道被火烧熟的东西,不但好吃而且好消化,因此便有意将火种保存下来,不停地添柴,不分昼夜。可是好景不长,一场暴雨引发的山洪将火种冲灭,人们又回到了茹毛饮血的时代。大约又过几百年,有一个女性古人在觅食中发现一棵大树的树洞内有被火烧黑的痕迹。同时,洞内还有野蜂酿造的蜜,顺着树洞流出来。古人开始用木棍捣出蜂蜜来吃,结果又香又甜。这个女性古人认定火是从木头里冒出来的,不但能取暖、烤肉,还能熬制蜜糖。于是,先民的头领开始发动大家用各种尖形的岩石、木棍、坚果壳、石笋、兽角之类的东西向着干燥的树木钻洞取火,这就是钻木取火的来历。”
对于我认真的解释,张智星没有反驳,不过他不卑不亢地说:“钻木取火,是古代文明的象征,它和会使用工具一样,都是人类的进步。可我是说现在,如果没有火柴,谁能从木头里,或其他方法也行,取出火来,才算是真本事。我们总不能比古人愚蠢吧,古人能做到的事,我想,我们也能做到,甚至会做得更好,你们俩说是这个理吧!”
张智星咄咄逼人的架势令我和冯兰无话可说,听他的口气,好像信手就可以取出火来,我便大着胆子对张智星说:“我是没办法从木头里取出火来,甘愿认输,您吃的盐确实比我多,肯定能取出火来,让我们长长见识,请给演示一下好吗?”我反败为胜似的问着,冯兰也暗自高兴,认为这是给张智星出了一道难题。可张智星却半开玩笑地对我说:“看你这虚心好学的样子,求知欲这样高,不妨就教你一套绝活,否则,我真得是多吃几年咸盐啦。”
我和冯兰全神贯注地看着张智星表演,但愿他不是吹牛,真能魔术般变出火来。只见张智星从一个破马褡子里撕出一块棉花,取出其中一小块儿,拉成长棉绒,再用力捻成一条细棉绳,然后将多根单股细绳合成一股,拧成一段香烟粗细的绳头,再用一块儿棉花将绳头裹在当中,形成一个可以在这块儿棉花中间转动的棉芯。张智星将裹好的棉条放在一块青石板上,用脚踩紧棉条,在石板上用力地转动摩擦着。不一会儿,棉条便冒出了青烟,同时散发出一股布条烧焦的味道。这时,张智星快速剥开缠绕在一起的棉条,迎风一抖,棉花块儿竟然冒出火苗来。我和冯兰都看呆了,不约而同地说:“你真行,不是吹牛,我们佩服啦!”张智星看到我们对他发自内心的赞许,说道:“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物体在一起摩擦就会产生电和热。随着速度的加快,热就会达到燃点。由于没有氧气,只能是冒烟而已,而当我撕开滚烫的棉花时,在氧气的作用下,棉花就会燃烧起来。”
这时候,吊起的铁锅里已经冒出白气,袅袅升起的炊烟给大地带来了无限生机和温暖。有的人割一块儿羚羊腿肉,贴在烧热的石头上,有的用枪刺挑一块肉在牛粪火上烧,羊油滴在火上,冒出肉香的青烟。一场别开生面的烤羊肉开始啦,外黄里嫩的羊肉再撒上少许的盐面儿,真是鲜香可口,一只10多千克的羚羊被烤掉了半只。然后,我们用茶缸搅了一碗面糊糊,再加上一些野菠菜,每人又吃了一大茶缸。这独特的野餐,令人终生难忘。饭后,我们四脚朝天地躺在绿茸茸的草地上,一股特殊的清香夹带着高原湿润的泥土气味,让我们完全融入了大自然的怀抱,尽情享受着上天带给我们的恩赐。此刻,我好像平生第一次吃到这样又好又饱的饭,一切的烦恼和忧伤都离我而去,那感觉真是好极了!
张智星美滋滋地打着口哨,惹来了善解人意的小山雀,它们面向我们抖动着翅膀,一上一下地垂直升降。有时,整个身体都能静止着停在半空,像是无线的风筝,让我们看了真是目瞪口呆。
时间还早,张智星用手帕擦拭着乌黑的枪管,并用铜条探针给枪管加油。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机械地在三八枪的膛内加了一点机油。冯兰则在一旁清点空弹壳,因为弹壳才是消耗子弹的真实凭证,没有它们,单位怎么报销呢?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将晚,张智星发话了:“快起来,准备出发。”大家起身,各自寻找自己的坐骑,争取在天黑之前翻过前面那座马鞍形的大山。此刻,人畜精神充沛,小跑一阵,一片野柳、狼麻,还有一些叫不出名的小灌木,挡住了前进的道路。特别是带着坚硬白刺的狼麻,手挽着手,约有齐腰高。底部大量的枯枝败叶,夹杂着海绵一样的地衣苔藓,踩在上面软绵绵的,还冒着黑水,超负荷的骆驼根本无法通过。我们踌躇了好一会儿,只能下马找路。(https://www.xing528.com)
由于我们的出现,褐色的山兔弯着腰,悄悄溜到草层中隐藏起来。笨拙的旱獭耸起圆圆的脑袋,前腿抱拳,高高举过头顶,头颅弹簧般左右窥视,那滑稽的举止,令人捧腹。特别是它耸起身,腆着一个圆肚皮,迈开八字步,多少有点儿绅士风度。我们稍一靠前,早有准备的它们,尾巴一翘,就机敏地钻进洞穴里,同时发出唧唧的叫声。这种小东西非常聪明,总是离洞穴不远,遇到危险便能快速钻进洞里,然后有恃无恐地探出一个小脑袋,挑逗性地东张西望,搜寻危险来自何方,非常好笑。旱獭属于啮齿类,繁殖力很强,吃植物的根茎,对草原的破坏很大,体重约2至3千克,蒙古族群众称之为“哈拉”。它们身上携带有可怕的鼠疫杆菌,对人畜的威胁很大,因此各地都设有卫生防疫站,密切关注它们的动向,发现疫情,立刻隔离。
步行在荆棘丛生的山道上,处处艰难,我那厚实的翻毛皮鞋已磨出了洞,鞋内灌满了泥沙,加上雪水和汗水,鞋内好似一台搅拌机,已经泥浆四溢了。裤腿儿脚稻穗般披头散发,每向前迈一步,我都得付出全身的力气。眼看太阳西沉,谁也不敢怠慢。由于走得急切,慌不择路,东闯西转,还是找不到一条通向山外的路。大家都有点儿急,还是张智星沉着,不愧当过几年兵,他一个人向山顶爬去,登高望远。这一着还真灵,看准了一条出路。张智星打着手势,引导我们走出了灌木丛,前面是一片开阔地。不过,夜幕不知在什么时候已徐徐降下,我们刚刚舒展的额头又聚成了疙瘩,肚子在敲鼓,口渴难熬。马儿忙中偷闲,不停地喘着粗气。这时,张智星发话了:“都振作起来!别像打了败仗一样没精打采的,都留点神,找找那里有水。”他这一咋呼,还真管事,我们顿时又有了精神,同时也有了一种安全感,大家分头搜寻有水的地方。可在人的视野范围内,尽是连绵起伏的草堆、土堆、黄鼠洞,连一点儿有水的迹象都没有。找不到水,又没有合适的避风港,大家相互鼓励着,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摸索。天,确实黑透了,灰蒙蒙的瘴气又一次笼罩了山川河谷,让人顿觉窒息,一种压抑和胸闷的感觉涌上心头。寒冷、饥饿、乏力,我们拖着酸软的双腿,每迈出一步都十分艰难,弄不好,一脚踩进老鼠洞,会扭伤脚脖子,挫伤肌肉,甚至骨折。马和骆驼也像小孩一样乖巧,紧紧地跟在主人身边,寸步不离,这也是动物的本能,善解人意。
夜,漆黑如墨,分不出东南西北,阴冷的山风夹带着高原野草的水气,迎面扑来,顿觉寒冷,就像坠入了万丈深渊一般。远处,时不时传来几声零落单调的兽嚎,声音怪怪的,不知来自何方!心烦意乱的我们,此刻都默默无语,同时也都在想着一件事:今晚在哪里过夜?何时挨到黎明!
风越来越大,掀起帐篷的一角,寒气顺着缝隙钻进来,大家都没有睡意。正在人们心灰意冷、无限惆怅的时候,不知是上苍的怜悯,还是我们的欢笑声震撼了山神土地,刚才还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此刻,头顶上的乌云忽然裂开一道细缝,云层如滚滚浓烟,随着夜风慢慢地向一旁散去,遮掩了近六个小时的月亮又露出了半边脸,又给大地洒下了一束光明。借着月光,天啊,再向前摸10米,就是一条地壳断裂带,黑洞洞的,看不见底,要是跌落下去,将会是什么后果?大家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天呐,幸亏没继续向前摸,还得感谢那片刺人的狼麻。
大家抓紧时间,选择合适的地形,重新搭建帐篷,好好休息麻木的身躯。我们照例给马和骆驼打上三角绊,放到一片有草的开阔地里,然后在大峡谷的左侧选择一个有土坎的避风港,这就是今晚的家。大家分头找水和可燃烧的柴草。这里很怪,干牛粪根本找不到,都是一些小灌木,而且都是鲜品,没有干柴引燃,很难点着。还好,行囊里有一截枯树枝,是预备雨天的引火柴,今天在这里派上了用场。还是老办法,用腰刀将枯树枝削成薄片,再加上十几页笔记本上的纸,火着了起来,火苗由小变大,逐渐形成了火势,噼噼啪啪地发出辛辣焦臭的味道。原来这些小灌木都是天然的草药,水分很少,有油性,遇到明火,借助风力,很快就能燃烧起来。熊熊烈火不但驱走了周围的寒气,而且给失望无助的我们带来了生机。
在映红了半边天的火光中,我看到冯兰从地壳断裂带一旁走过来,模糊中看到肩上扛着什么东西,累得歪歪斜斜的。走到近前,才知道满脸大汗的冯兰扛着一节洪水冲下来的枯树段,有水桶粗细,重有几十千克。张智星并没有因为冯兰找来许多干柴而高兴半分,他大声呵斥道:“叫你去找水!谁让你捡柴了?”冯兰听惯了张智星的咋呼,并没有生气,而是很坦然地说:“水我是找到啦,多得很,可惜我不能把它们取回来,在沟底的巨石缝里,有去年的冰和乱石交织在一起。我是回来取工具的,干柴是顺手牵羊,不拿白不拿,你说我错在哪里了!”张智星对冯兰的解释虽无法反驳,却依然不甘示弱,用家长般的口吻说:“别说啦!算你有理,快去找石头,到沟底砸冰。”这一路上,张智星出了不少好主意,有几次都是他带领我们渡过难关,化险为夷。他是个很机灵的山东汉子,人很好,就是脾气大了点儿,而他的话就是命令。于是,我们各自抱着捡来的石头,向深沟走去。到了沟底,我们发现并不是冯兰所说的到处都是冰,只是在水槽的最低处积存着六七厘米厚的冰。我们七手八脚地乱砸一阵,冰是砸碎了,泥沙也砸碎了,和冰块交织在一起,不管是泥沙还是冰都装进了皮口袋。我顺手捡了一块冰,放在嘴里吮着,大家都知道,只要有冰,就不受罪啦。
冰开始在吊锅里融化,只要冰水化到半锅,澄澈一会儿,倒进茶叶,清除锅底的泥沙,捞去浮起的草末和牛羊粪便,就可以做饭了。布口袋内还有干馍,虽说已在马背上揉搓得面目全非,但饥不择食的我们,捧在手里,还是如吃蛋糕般香甜。吊锅里已飘出了浓浓的茶香,加点咸盐和几片干姜——喝这样的调味茶是当地的风俗——不但解渴,还具有祛风散寒的功效,特别在深山老林里,湿气很大,喝这种茶尤为重要。这顿饭是晚餐还是夜餐,说不准,估计是后半夜。月亮仍躲在云缝里,捉迷藏般钻来钻去,有时还冒出几颗零乱的星星,无力地眨着眼睛,一会儿又被乌云抹去。风比原来小多了,篝火的干柴已变成了灰烬。全身酥软的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脱下灌满泥土的大头鞋,在篝火旁和衣倒下,顺手拉过来半边篷布,干涩的眼睛闭上就睁不开了。
估计是大半夜过去了,篝火也已熄灭,寒风吹着麻木的双腿,我被冻醒了,挣扎着坐起来,想去方便,两条腿却像灌了铅,怎么也抬不起来。后来我才发现,大腿内侧的皮肤被马鞍子磨出了巴掌大的肿块,局部已磨掉了红枣般大小的两块肉,血渍连着内衣。我强忍着撕扯的疼痛,用手拄着三八步枪,勉强站起来,想伸展一下僵硬的腰肢,可不知怎得碰响了三八枪。震耳欲聋的枪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同伴被突然的响动惊醒,一骨碌爬起来。冯兰目瞪口呆地半趴着,还没回过神来,张智星则气急败坏地大声呵斥道:“出了什么事!”惊魂未定的我呆在一旁,任凭同伴数落,不无委屈地听着他们大喊大骂。由于我的过失,弄得大家没了睡意。冯兰开始拨弄还没燃尽的炭火,我知趣地添着干柴。大家最终又同归于好,有说有笑,东扯葫芦西扯瓢地熬到了东方发白。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东方发白的时候是一天之中最佳的狩猎时间,不可错过。机敏的张智星踢着冯兰的腿,示意他起来。只见他俩小心翼翼地离开篝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嘱咐我在原地不要乱跑,看好马匹,更不要弄出声响。我领会地点着头,耐心等待同伴去狩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总想听到枪声。大约一顿饭的光景,远处终于传来了几声清脆的枪响,透过晨雾,呼啸着由远而近。我的额头紧蹙了一下,心中猛地感到一种震颤,不知他俩又把草原上哪个无辜的生命给杀害了。
这时,冯兰扯着嗓子在半山坡上喊:“牵匹马来!”由于山中的回音太大,我根本听不懂他嘴里喊的是什么,凭手势的摇动,他让我上去。此刻,我竟然忘了一切的疼痛,直奔山坡。等跑到上面,我已上气不接下气,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头毛驴大的白唇鹿,倒在一个沟槽里。这样大的鹿,在动物园里也没有见过,灰色的皮毛如毡毯一样厚,一把都抓不透,高挑的鹿角威风凛凛的,可惜只有一只,耳朵又长又大。这是一头成年雄鹿,从它多叉的鹿角,可以推算出有六岁左右的年纪。这只角我一直保存着,以纪念在那个不平凡的岁月里,这只为了救活一批人而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白唇鹿。
西北“趣墨”山水画(二) 孔昭金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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