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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及资源协调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必要时召集由发包人、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专题会议,听取承包人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即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相协调,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协调,进度计划与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相协调。对于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对工程施工进度影响大且供应中干扰因素多的资源,监理人应建议发包人加以重视并落实到工作计划中。

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及资源协调

在承包人提交了进度计划后,监理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力量对承包人提交的总进度计划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对进度计划的审核,不能只局限于对进度计划本身的审核,还应十分重视进度计划与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总体布置、资源供应计划等有关方面的关系;应考虑不利自然条件可能对计划实施的影响。

(一) 审批程序

(1)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2)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明确审批意见。必要时召集由发包人、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专题会议,听取承包人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如施工进度计划中存在问题,监理人应提出审查意见,交承包人进行修改或调整。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修改、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二) 审查的主要内容

(1)响应性与符合性审查。即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或称进度里程碑)的要求。

首先,合同规定的工程完工日期(包括中间完工日期)是承包人编制进度计划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条件,不得有任何拖延,否则,会对工程按期投产运行产生影响。

其次,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在工程工期较长的情况下,应将总工期目标分解为若干个里程碑目标。这样,便于在进度控制中明确当前具体目标与任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主动控制,分解工期延误风险。因此,在计划审查过程中,不仅要分析各项工作任务对总工期的影响,还要分析它对进度里程碑实现的影响。

进度里程碑的设置应考虑其目标重要性和影响力。如应选择主要单位工程的开工、完工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阶段 (如截流、度汛、水库蓄水、引水工程通水、分期投产等),这些里程碑目标既是进度控制的重点,对工程总体进展和效益影响大,又有利于对有关参建单位和人员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给予足够的重视。

(2)正确性与可行性审查。即施工进度计划中应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工作项目的持续时间、资源需求等基本数据准确,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正确,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这样的计划才切合实际,才能指导工作。(www.xing528.com)

一个合同项目包括的工作数目很多,漏项、逻辑关系错误或数据错误是经常发生的,这就要求监理人在审查进度计划时,既要有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又要有科学严谨的工作方法。同时,工作人员还应具有一定的工程经验和发现问题的直观判断能力。

施工方案是施工进度顺利进行的技术保证。因此,在进度计划审查时,应重视施工方案的分析、论证。虽然,施工成本控制是承包人的义务,但是,不合理的施工方案,会影响承包人资金的有效使用,激化资金供需矛盾。不可行的施工方案,将直接影响工程按计划完成,关键施工方案的不可行甚至会导致承包人无能力补救的局面而影响到工程投资效益 (如大量资金浪费造成承包人没有资金再投入能力、工期大幅度延误等)。在进度计划审批中,常见的施工方案不可行情形有:承包人采用的施工方案不能保证进度要求、实际施工强度达不到计划强度、作业交叉与工艺间歇要求而影响施工工效、现场干扰较大而影响施工工效、自然条件不利而影响施工工效、存在安全或质量隐患而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实际成本过高导致承包人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按计划投入、施工方案不适用于本工程的作业条件(如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或不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要求等。诸如上述问题,监理人应明确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案或进度计划。

(3)关键线路选择的正确性审查。关键线路的进度决定了整个计划的工期。关键线路进度的任何延误,都可能引起工程工期的延误。因此,关键线路的确定,决定了管理工作的重点所在以及有限资源的配置。关键线路的错误选择,经常会影响工程总体进度。在以往的工程实践中,关键线路选择不正确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这种错误选择的原因除了工程本身复杂外,在进度计划编制和审批中的主要原因有:只关注工程量的大小与施工工效计算,而未对干扰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只重视现场施工任务量的大小,而忽视了外部工作的必要时间(这些工作所需时间经常又是项目管理者无法直接控制的,如设计进度、设计重大变更时间、征地与外部环境协调时间、设备制造时间等)。因此,在确定关键线路时,监理人应深入了解当地作业条件和发包人的工作计划;应在发包人主持下与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设计、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相关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如交通、防汛、供水、供电)充分沟通与协商;应与承包人就作业条件、地质条件、气候条件、施工方案、资源投入、作业效率不可抗力及其他影响因素等进行仔细分析,在全面、系统的分析论证基础上确定关键线路。当影响因素复杂且不确定性较大时,应在充分听取、综合有经验专家的意见基础上,通过计划评审技术 (PERT)、图示评审技术(GERT)、风险评审技术 (VERT)或系统仿真技术等手段,进行更为深入、科学的分析。

(4)进度计划与资源计划的协调性审查。即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相协调,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协调,进度计划与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相协调。

资源供应是施工进度实施的基本保证。要使进度计划顺利实施,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资源供应计划,如施工设备计划、工程设备计划、材料计划、劳动力计划、场地使用计划、道路使用计划、图纸供应计划、资金计划等。因此,在施工进度计划审批中,应仔细分析进度计划与资源计划的协调性,并应分析影响资源供应的因素,尤其是对于工程线路长、施工场地分散、施工强度高、资金需求大、图纸提供与场地提供要求集中的项目。

对于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对工程施工进度影响大且供应中干扰因素多的资源,监理人应建议发包人加以重视并落实到工作计划中(如资金、图纸、场地、工程设备等)。当这些资源计划需要与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其他单位 (如设计单位、地方移民局)进行协商时,应在发包人主持下或在发包人授权委托下召开有关方面的协调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满足合同规定的、有关各方能够接受的、相互协调的进度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

对于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对工程施工进度影响大且供应中干扰因素多的资源,监理人应在审批意见中要求承包人采取相应措施(如施工设备、劳动力、材料与中间产品)。对于工程施工中需要委托加工的特殊大型施工设备或需要自行生产的主要中间产品,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随同进度计划提交相应的实施方案与计划,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考察和论证,以保证其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5)各标段施工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性审查。当工程项目规模大、涉及专业技术跨度大时,经常进行分标发包。多个承包人在一个工程上施工,经常会因为场地交叉、交通通道交叉、作业交叉或干扰发生冲突。因此,监理人在审批进度计划时,应仔细分析各标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中相关作业的工作条件及其关系,通过沟通、协商,使进度计划在时间上、空间上衔接有序。

(6)施工强度的合理性和施工环境的适应性审查。施工进度计划中的施工强度应尽量均衡,既有利于施工质量与安全,又有利于资源调配与降低成本。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受到的社会、自然因素影响大,如施工期的供水要求、施工度汛、冬季施工等。因此,一方面,监理人应仔细分析进度计划与自然影响因素的关系,要求承包人合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开不利的施工时段;另一方面,应要求承包人随同进度计划提交特殊施工期的施工方案与措施,并在进度计划审批中仔细分析、深入考察,系统论证方案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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