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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态与环境:从剩余空间到积极空间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居住空间是城市空间的连续。但居住空间毕竟有别于城市空间。目前,居住区里往往存在着不少“剩余空间”。由于在规划设计中对这些空间未作精心的安排,因此使这些空间成了“消极的空间”。为此必须把“消极的空间”转化成为“积极的空间”,也就是在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把剩余空间充分利用起来,并且把它置于居民的视线范围之内。积极空间的开辟要密切结合人的活动需要和心理环境的特点,并且在规划方案中就能体现出来。

城市生态与环境:从剩余空间到积极空间

居住空间是城市空间的连续。城市生活必然会渗透到居住区里来,文化、教育、商业、娱乐等人际相互作用也会在这里经常进行。但居住空间毕竟有别于城市空间。从居民的环境心理分析,在居住空间里人们不但需要有人际交往和相互作用的场所,而且还要求有安逸、私密的小天地。在工作之余能安心学习、消遣、休息和从事家务活动,并且不受外界的干扰。集体与个体、暴露与隐蔽、公开与私密,在居住区里是交替存在着的。例如在炎热的夏天,回家洗完澡在院子里凉爽一番就不愿被人家看见;如果单身深夜回来,经过阴暗的小路担心有坏人袭击,就希望别人看见他,如此等等。

目前许多新建的居住区道路四通八达,人车到处穿行,安全得不到保障。任何人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居住区里进进出出,坏人在这里作案,不易引起注意,逃窜也很容易。

目前,居住区里往往存在着不少“剩余空间”。由于在规划设计中对这些空间未作精心的安排,因此使这些空间成了“消极的空间”。在这里,道路两旁脏物遍地,空地上野草丛生,特别是人迹罕到的旮旯往往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为此必须把“消极的空间”转化成为“积极的空间”,也就是在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把剩余空间充分利用起来,并且把它置于居民的视线范围之内。要使这些空间真正成为美国建筑师、犯罪心理学家纽曼所说的“可以防卫的空间”。积极空间的开辟要密切结合人的活动需要和心理环境的特点,并且在规划方案中就能体现出来。比如居住区内部道路两旁应尽量布置对居民有积极作用的设施,如商店、文化站、管理处、绿地、住宅等等,使街道不仅是出行的通道,还是活跃的生活场所。这样人们乐于在此通行,并且对它有丰富多彩的感觉,即使晚间经过这里,也有一种安全感。如果街道两旁是高高的围墙,人们往往不愿在此久留,心里总想尽快地走完这段路。当临路的高大围墙(如锅炉房煤场)是不可避免时,也应在围墙与道路之间设置一些服务性建筑,或留出一条绿带,放些花架、座椅等设施,使消极空间变成为积极空间。(www.xing528.com)

将居住区的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形成不同的领域,是一种较好的规划设计办法。当人们进入居住小区时便是第一层次,从小区进入住宅组团是第二个层次;然后进入自己的家,就是第三个层次了。这样居住空间便形成了序列:从公共空间(城市街道)→半公共空间(小区所有的空间)→半私有空间(组团所有的空间)→私有空间(首层住户的小院和住宅户内的空间)。如此层层深入,各有各的领域范围。同时在小区和组团的入口处设置有形或无形的遮拦,如围墙、花墙、门垛、门头、标志性建筑等,造成实际上和心理上的障碍,防止闲人任意入内。在这样的环境里老人有地方休息、聊天、锻炼身体,儿童有地方游戏玩耍,尽情欢跳,成年人也能各得其所。让所有空间都充满了生活气息,又令人感到安全舒适,那么居民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主人翁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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