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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秩序的重要性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社会秩序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剂,生成于社群中人与人相互交往的行为关系之中,具有互动性、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等特征。秩序对于大学这一社群组织中的学术个体发展而言意义非凡。因为相互信任、共同的信仰是学术共同体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倘若互动主体中的一方质疑另一方的意图,共识的言语则无法达成。

大学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秩序的重要性

纽曼(Newman)曾说:“秩序是人类自由的先决条件,自由是承担责任的秩序目标。”[2]社会秩序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剂,生成于社群中人与人相互交往的行为关系之中,具有互动性、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等特征。在社会场域中,社群中的人与他人进行交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行为是对周围环境、外界刺激产生的一种有意识的、有目的的能动反应。任何社会行为的产生都不是孤立的,都需要人的推动,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存在着多元“互动”关系。互动是人的社会化条件,也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外在形式,这种多元“互动交往”模式的形成与运行离不开秩序的有效调适,没有秩序规约的社会是一个空壳。[3]大学作为社群组织中精心培育的学术细胞,同样符合这样的秩序运行逻辑。

秩序对于大学这一社群组织中的学术个体发展而言意义非凡。秩序作为一种文化规范,是社群组织存在的象征性符号,凝聚着社群共同体内的规范能量。学术个体也只有在具有规范秩序意义的学术社群组织仪式中才能真正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而非仅仅关涉个体的利益得失。[4]只有将秩序作为社群学术个体的行动准则,才可能释放学术共同体的群体生存空间。大学学术场域中的学术共同体发展的根本需要也决定了作为社群组织的大学需要秩序的观照并致力于秩序逻辑的生成,这是因为作为社群组织的大学中的成员需要通过合作的方式展开学术对话与交流。[5]秩序为学术共同体成员间学术合作的生成提供了规范的制度性依据。(www.xing528.com)

大学场域中的学术共同体成员需要持有信仰与信任的情怀,才能达成合作的意向。因为相互信任、共同的信仰是学术共同体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在缺乏信仰与信任的环境下,人类就会滋生各种失范行为,丧失共同信仰,致使群体成员彼此间充满了猜疑,疏离的人际关系渐趋形成,每个人都把彼此当作竞争对手,一旦有机会,就希望对方遭受失败。[6]用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的话来讲,“秩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信仰,可以在每个细节性的事件中找到蛛丝马迹”。[7]因此,没有信任和信仰,大学场域中的学术共同体成员很难达成合作与交流的共识。霍布斯(Hobbes)将这种情况看成“‘自然状态的失真状况’——产业无法正常运转,产出的成果也没人能够信赖。人们处在变幻莫测、冷漠无情的环境中,充满了危险与恐惧,生命短暂且充满孤独、贫困、残忍。”[8]霍布斯言下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无政府状态,没有一种使所有人都能够产生敬畏的权力规制。本质上来讲,他刻画的是“一种在缺乏理性信仰与信任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没有人愿意遵守社会准则,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狭窄的圈子里,不会与他人产生合作关系,自然也不会形成社会群体,也就不可能有诸多文学、艺术、教育等事业的发展。”[9]哈贝马斯在交往理论中强调,共识言语行动是交往主体建立惯习、达成交往共识的基础。倘若互动主体中的一方质疑另一方的意图(指责他说谎、欺骗、伪装等),共识的言语则无法达成。交往若想继续达成共识,那么互动主体间的信任必须被重新修复,通过保证、行动的一致性、准备做出、接受和践行后果、愿意承担暗含的责任和义务等,从而双方建立互信。[10]大学作为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社群组织,信任与信仰是其发挥这些功能的前提。因为学术共同体成员之间进行的学术交流与对话活动是在彼此相互信任、有着共同的学术信仰基础之上展开的。“学术信仰不仅能够使学术行动者在心灵上获得蒂里希(Paul Tillich)所指的终极关怀,还能为学术社群中的学术成员营造一种学术神圣性氛围。”[11]这种具有神圣性的学术信仰是一种立志科学研究与探索的“本能信念[12]。缺少这些,大学学术场域中的学术共同体成员则不能进行合作交往,作为教育实践的共同利益也无法实现,大学存在的合法性根基将受到威胁。“善治、自主、共治,以道驭术,循道自治”是现代大学治理中的新型秩序格局,[13]离不开治理主体间的信仰与信任的生成。“只要是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就存在某种共识,就存在维持这种共识的既定秩序。这种共识的既定秩序就是卢梭所表达的‘公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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