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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视野下的二程理学建构与格物认识天理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62]在格物时,主体要保持客观清醒,不做知识的奴仆。在格物时,主体既不能有私心,又要知大本。如果能够保持正确的心态,个体就能通过格物认识天理。量变包括格一物和集众理两个层次。因为万物皆有理,所以,格一物和格多物所认识到的天理,实质上是同一个天理。总之,从格一物到格多物,是向外探求,是量变;从集众理到豁然贯通,则是向内探索,是突变。此外,在事上历练,也是格物穷理的手段。

易学视野下的二程理学建构与格物认识天理

程颐看来,格物是穷理致知最重要的手段,原因是“心中本来有知,但心不能直接体认,而须‘格物’,以求达到心的自我体认”[155]。他说:“君子之学,将以反躬而已矣。反躬在致知,致知在格物。”[156] 他认为,格物的目的在于穷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157]

1.格物的理由

在程颐看来,格物是重要的修养工夫。他认为,天理就是宇宙人生的理则和规律,而万物则是天理的实现方式。一草一木皆有理,君臣父子之道也是天理的体现。他说:“凡眼前无非是物,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热,水之所以寒,至于君臣父子间皆是理。”[158] 不但物理是天理的体现,而且人伦道德也是天理的展现方式。因为“物物皆有理”,所以格物可以穷理、致知。他说:“如千蹊万径,皆可适国,但得一道入得便可。所以能穷者,只为万物皆是一理。”[159] 因为万物皆内具天理,而主体又有认识能力,所以,借由格物,人类就可以实现致知穷理的目的。

作为修养工夫,格物对于个体成就圣贤,乃至整体家国天下的和谐通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被纷繁复杂的外物牵制,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完善自足的价值主体,不知道天理是自身固有的。可是,通过格物手段,我们就可以获知天理,进而通过循理而为,就能依次实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目标。

2.格物的内容与方式(www.xing528.com)

就格物内容而言,主体所要格之“物”不止是一草一木,还包括主体自身。程颐说:“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160] 格物不但要格物理,而且要穷究主体内在的天理,还包括在事上历练。他说:“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161] 因此,程颐反对直接体认天理,认为格物必须在和外物的接触中来进行。他说:“‘致知在格物’,物来则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则意诚不动。意诚自定则心正,始学之事也。”[162]黄宗羲定为程颐语,见《宋元学案》第635页)在格物时,主体要保持客观清醒,不做知识的奴仆。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诚意,进而才能正心。在格物时,主体既不能有私心,又要知大本。程颐说:“根本须是先培壅,然后可立趋向也。趋向既正,所造有浅深,则由勉与不勉也。”[163] 所谓“知大本”,意思是说主体要知道天理是自身固有的,不是外来强加的。如果能够保持正确的心态,个体就能通过格物认识天理。从过程上看,格物又可以分为量变和突变两个阶段。

量变包括格一物和集众理两个层次。因为万物皆有理,所以,格一物和格多物所认识到的天理,实质上是同一个天理。在格一物之理后,主体可以采取类推的办法来集众理。程颐说:“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164] 又说:“人要明理,若止一物上明之,亦未济事,须是集众理,然后脱然自有悟处。”[165] 乍看之下,似乎两条语录存在矛盾之处,其实不然。对天资聪颖的人来说,格一物之后,即可实现豁然贯通。可是,对资质一般的芸芸众生来讲,只是格一物,并不能豁然贯通,需要“集众理”,才能认识天理。总之,从格一物到格多物,是向外探求,是量变;从集众理到豁然贯通,则是向内探索,是突变。前者需要的是认知模式,后者需要的是直觉思维。从认知模式到直觉思维是一种突变,也就是主体从格物理和事理的浅层次上,直觉体验到万事万物皆以天理为本体。要实现从认知模式到直觉思维的突变,则需要以诚、敬为有效保障。离开诚、敬,个体就只能获得类似今天的自然科学一类的知识,而无法体认天理。有些学者认为,程颐强调“格物穷理须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贯通,这种思想明显带有佛教渐悟与顿悟的痕迹”[166]。笔者认为,与其说程颐吸收了佛教的修养工夫,不如说他借鉴佛教的言说方式发扬了儒门固有义理。理由是,格物是《大学》中已有之工夫,程颐的功绩在于阐扬了先秦儒家的修养工夫,使其内在真意得以豁然显露。因此,在建构理学工夫论时,程颐是在易学的框架下,涵摄、吸收了佛教的修养工夫。

格物的方式不只包括格物理和事理,还包括读书、评点人物等。程颐说:“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167] 他认为,读书要思考经书背后的义理,不可把“考详略,采同异”当作学习内容。他批评了当时的三种学者,说:“今之学者有三弊:一溺于文章,二牵于训诂,三惑于异端。”[168]在他看来,喜好辞章之学、沉溺训诂之学、信仰佛道二教的人都是误入歧途。只有学习经书背后的义理,才是真正的学习,才能算是在穷理。在给方元寀的信中,程颐说:“经所以载道也,诵其言辞,解其训诂,而不及道,乃无用之糟粕耳。”[169] 研读经文,应该发现文字背后的真意;仅是训诂,无法触及大道。在他看来,研读史书,也是格物的重要手段,原因是“历史事实是天理的外在体现,天理是历史发生和运行的内在动力;而历史中的人或事的展开,都是依据天理而展现”[170]。他说:“凡读史,不徒要记事迹,须要识治乱安危兴废存亡之理。”[171] 正是因为认识到读史对格物的作用,所以程颐才会在《周易程氏传》中,用大量史事来解释《周易》。此外,在事上历练,也是格物穷理的手段。他说:“物则事也,凡事上穷极其理,则无不通。”[172] 因为社会事务也是天理的展现方式,所以,主体可以借由亲身参与事务处理来格物穷理。

格物的目的在于致知,二者的关系是“‘致知’是‘格物’的深化,‘格物’是‘致知’的基础”[173]。格物所获得的知识又可以分为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两种,格物的重点在于获取德性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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