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业余到职业
从公元前6世纪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黄金时代开始,职业运动员和比赛的职业化开始出现。在赛车赛马等比赛之前,运动员一般是家庭较为富裕的青年,甚至一些国王、贵族和奴隶主也参加一些比赛。但随着赛车和赛马的流行,各城邦为争夺荣耀,纷纷购置车辆、饲养马匹。加以训练和竞赛中经常出现车毁人亡的情形,贵族们并不亲自参赛,多由奴隶或雇佣的人参赛,而所得荣誉和奖励却归于车主人,由此催生了第一批职业运动员。一些运动员见有利可图,随即向各城邦出售自己的体育技能。如公元前488年和公元前484年两度荣获赛跑桂冠的克洛顿运动员阿斯特洛斯,竟然在公元前480年的奥运会上卖身于叙拉古城邦,为其效力参赛。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自然引起了本邦人的愤慨,他们摧毁了过去为他塑造的雕像,并将他的住宅改为监狱。[47]再者,有一些运动员专门到古希腊各地赛会参赛,以谋取大量的奖品,成为“流动的运动员”。如撒森的赛甘尼斯在一次周游比赛中,竟然获得了1400多项物质奖励。在这种情况下,职业运动员便成为一项热门的行业,而那些普通市民则逐渐失去了对体育的兴趣。
2.由荣誉到物质
随着各城邦物质奖励的不断提高和职业运动员的出现,曾经以荣誉奖励为主的奥运会也越来越有名无实。各城邦为了夺取某个项目的优胜,便开始重奖和高价收买运动员。公元前6世纪雅典城邦给奥运会优胜者的奖励是500德拉克马的奖金(1德拉克马当时可以买1头羊)。到公元前4世纪中期,战车赛优胜者所获奖赏的橄榄油价值,相当于一个熟练手工业者1186—1680个劳动日的价值。[48]公元2世纪,小亚细亚的一座小城令人震惊地付给一名奥林匹克拳击手一场比赛3万德拉马克(古希腊钱币),相当于一名罗马士兵年薪的100倍。而另一个城市仅仅为了让一名著名摔跤手在他们的节日中露面,就付给他50枚银币作为出场费。当然,原先冠军所拥有的终生抚养、免除税金以及其他荣誉性待遇,仍是对冠军奖励的一部分。
3.由纯净到腐败(www.xing528.com)
赛场上的比赛由运动员和裁判员组成,在古希腊早期,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宣誓,尤其是裁判员的忠于职守,使得奥运会的赛场相对比较纯净,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运动员还是裁判员,都开始出现问题。运动员主要表现在贿赂裁判和对手。公元前332年第112届奥运会上,雅典的卡里波斯在五项竞技中收买了自己的对手,被裁判员课以罚金。西撒利亚城邦的职业拳击家欧波拉斯曾经贿赂其对手,使自己在竞技场上获得了胜利,此事败露后,两个运动员都被处以很重的罚金,仲裁者用他们的罚金铸造了六个宙斯铜像。
当然,除了埃及人曾经对伊利斯城邦的裁判未能对本邦运动员“回避”进行过质疑之外。社会风气的转变不可避免地也会发生在裁判身上。在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末期,裁判工作中也曾出现过一些极不光彩的事件。如古罗马的暴君尼禄为参加公元67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赛车比赛,向每个裁判行贿25000枚银币,虽然他最终靠行贿裁判获得了胜利,但在他死后,他的名字还是被从胜利者的名单中删除了。而受贿的裁判也被责令退回收受的贿赂。
4.由神圣到世俗
综上所述,古希腊奥运会在各方面的冲击下已逐渐褪去其神圣的面纱,而回归世俗。参赛的运动员更多是为物质利益,而不是自己和城邦的荣誉;运动员不再以本城邦公民为限,而是可以雇佣外国的运动员;运动员贿赂成风,裁判难以保证公正。贵族和富人炫耀其财富,观众不再为奥运英雄疯狂而是兴趣日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