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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禅之情:纯粹的真诚爱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孔、庄、禅之情都是从真正的爱出发的,而且这种爱都为纯粹之爱,即爱的本性。正是因为儒道禅之情都强调情的纯粹性,所以这也意味着这种情感本身应该是真诚的,否则这种情感就不纯粹,甚至这种所谓的“情”就不再是情。

儒道禅之情:纯粹的真诚爱

孔、庄、禅之情都是从真正的爱出发的,而且这种爱都为纯粹之爱,即爱的本性。在孔子那里,爱的基础——父母之爱既是无私的,也是无目的的,它就发自于人的内心和本性,他们以自身的成长经验和具有意向性的意志爱护着被爱者的成长;在庄子那里,天地(自然)之爱也是无私(“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和无目的的(“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他无求于万物,只是无私地守护万物,让天地万物如其所是的成长;在佛教禅宗那里,他们的慈悲情怀更是远离功利和目的,只是纯粹地奉献甚至是牺牲。区别只在于三者为实现爱的理想所提出的办法不一样:儒家之爱是推己及人,是己之所欲亦施于人;道家之爱则反对推己及人,强调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佛教和禅宗则反对“己之所欲”,它也追求推己及人,但是与儒家不同的是,儒家所推的是自己的意愿,而佛教和禅宗所推的则是心灵觉悟,它反对人的意愿。

具体而言,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是从现实的角度出发,认为爱人首先要恢复社会秩序,要恢复秩序就要使人人都充满爱——但问题在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有爱的社会,所以孔子要说服世人去爱,那么如何说服呢?孔子将爱现实化,将爱的现实起点变成孝——即子女对父母的爱,因为父母之爱是无根据的,对于世俗而言,这种无根据的爱是不好理解的;但是子女之爱则是具有根据的——因为父母之爱,而且是人人都能理解的根据。进而孔子将这种子女之爱进行扩大,并最终将之扩充为天下情,当人心中真正存有天下之时,或当人真正具有了天下情怀之时,人也就超越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这种天下情也就超越了世俗的功利和目的,成为了一种纯粹的爱,也就是回到了爱的本性,变成了和父母之爱一样的情感。如果是这样的话,通过人性的不断修养和熏陶,人人心中便都存有天下情,都怀有真正的爱,于是整个社会便充满了爱,儒家的济世理想也得以实现。

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之爱则是从自然出发,认为要使人具有爱,并不需要说服,也不需要人为地修养,只需要静观,静观大自然,因为大自然之爱(生万物)并无目的也不含私意,完全自然而然。人和大自然一样,其本性自然,所以人之爱也是自然而然的,既无目的也无根据,爱就是人的本性,否则人就不是人,于是爱成了人的规定,只是这种爱(规定)是以“无”的形态出现的,它既不能被言语,也不能被行动,它只是存在着。从这个意义上讲,庄子是一个不言善恶的性至善论者,认为人本有爱,顺其自然即可;相比较而言,孔子是一个大言善恶的性能善论者,认为人是可以有爱的,但是必须经过学和习,必须经过文明的熏陶和修养,必须经过人为的努力。也就是说,对于孔子而言,爱并不是一件实然性的事情,而是一件应然性的事情,它既需要内在的强制——道德,也需要外在的强制——伦理

当然从应然性到实然性并不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当“我想做”和“我应该做”融为一体的时候,应然性就变成了实然性。孔子本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从心所欲不逾矩。”所以孔子闲居在家时的悠然自得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悠然自得,它不是衣食无忧的悠然,也不是陶渊明远望南山时的悠然,而是一种审美超越的悠然,这种超越实现了个体情感和社会理性的统一,实现了感性欲望与理性诉求的和解,它是一种对感性的超越,也是对超越了感性的理性的超越。正是这种超越,使得孔子进入到一种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所以“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就绝不是一种自命清高式的炫耀,而对“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的颜回的欣赏和喜欢也绝非只是一个老师对学生的欣赏和喜欢,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则恰好是对这种升华和超越的准确阐释。这时,道德情感就转变成了审美情感,“我应该爱”就变成了“我就是爱”。

以慧能为代表的禅宗之爱则是从心灵出发,它肯定了由觉悟之心(佛心、本心)而生发出的情,即慈悲之情,这是一种大情大爱、无需回报的情感,因此,它否定由物而生的情,这个物包括境和念(也是由物、欲念而来)。与此相反,有情众生的情感都是由物而起,随物而生,在物质世界中情起情灭,并因此而不能觉悟自己的本心与本性,所以不能脱离苦海。最后,无情之物(山、石)因为没有心、意,所以它们是无情的。总之,佛之有情,不是由物而起,而是对物而起,所以他是指引众生,而不会为众生所困、以众生为苦。

正是因为儒道禅之情都强调情的纯粹性,所以这也意味着这种情感本身应该是真诚的,否则这种情感就不纯粹,甚至这种所谓的“情”就不再是情。

如前所述,许慎认为情为“人之阴气有欲者”,将情与欲相连,实际指出的是生理之情和功利之情;王圣美认为情为“心之美者”,实际上是指道德之情和审美之情。从这个意义上讲,儒道禅之情当然要取“心之美者”之义。那么所谓“心之美者”究竟为何物呢?什么样的心才为美呢?

殷寄明也用归纳法证明了“青”字的含义即精纯、精美之义[6]。如“精,优质纯净的米”,“清,水纯净”,“晴,天空纯净无云”,“腈,精肉”,“睛,瞳仁,寓精华义”,那么将“情”字代入公式,其含义也不言而喻——心之纯净为美。所以很显然,心之美者就是指心之纯净,这种心在儒家那里表现为诚,在道家和禅宗那里表现为真。(www.xing528.com)

这种含义在情字训诂中也可以得到佐证,从上文我们知道,情字的前身是青,青字在《说文解字》中被解释为:“青,东方色也。木生火,从生丹。丹青之信言必然。”段玉裁注曰:“俗言信若丹青,谓其相生之理有必然也。”很显然,信是用来形容丹青的,鉴于丹与青的内在关系,我们可以认为信就是用来形容青的,这样青就具有了信的品质,也就是真的品质,这种真或信表现在人的心里即为诚。所以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认为“则民莫敢不用情”的“情”字即为“诚实也”[7]

正是因此如此,在儒道禅的经典文本中,它们都强调了情之真或情之诚。

《论语》中的情感之诚在前文已有论述,它既表现于存在之爱中(父母对子女的爱和慎终追远之爱),也表现于现实之爱中,它表现在人的语言、行动、心灵等多个方面。语言的诚表现为人所说的话为真话而不是假话,所以孔子特别反对巧言令色,“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学而》),因为巧言很可能不是真话,或者言过其行,而“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所以我们每天都要反省,“传不习乎?”自己所说的话自己能否做到。行动的诚表现为人所做之事是实事而不是虚事,“大哉问!礼,与齐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礼主要是用来表现情感的,礼生于情,所以重要的是情,而不是流于形式,所以当礼流于形式时,它就是虚事而不是实事了,不仅礼如此,乐也是这样,“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重要的是钟鼓所要表达的是情而不是钟鼓本身。心灵的诚表现为所用之心为真心而不是假心,“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论语·述而》),“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为政》)。正是因为如此,孔子在评价《诗经》时,认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关于无邪的含义,有多种解释,李泽厚解释为“不虚假”[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引程子之解释为“诚”[9]。《论语》之后,“诚”在儒家经典中被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在《中庸》中,“诚”甚至被上升到了本体论的高度,道即“诚”,“诚”成为了道的本性的规定,“诚”是真实无妄的,只有这样它才能是事物本性的显现;反过来,不诚即伪或虚假,它是对事物本性的遮蔽。

在《庄子》中“诚”字一共十六见,基本上都可以理解为真,即真诚、真实、真性、真正之意,所以庄子的情感之诚表现为情感之真,“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庄子·渔父》)反过来,不诚、无诚则可理解为假和虚伪,“夫仁义之行,唯且无诚,且假乎禽贪者器。”(《庄子·徐无鬼》)而真在庄子那里又可理解为自然,所以庄子情感之诚又可理解为情感之自然,援自然之情而发即为至情。

在《坛经》中,它的真诚性是以“真”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真”在《坛经》中共出现了70余次,有真空、真性、真如、真学、真佛、真知、真常、真乐、真我、真净等,对于禅宗而言,这个“真”主要是指心灵之真,当心灵达到真实之后,才能洞见万事万物乃至整个宇宙的真相,“一真一切真”(《坛经·般若品第二》),并且因此才可以成佛,“若能心中自见真,有真即是成佛因”(《坛经·顿渐品第八》),所以如果我们要了解万法的真实,必须从心灵开始,“故知万法尽在自心,何不从心中顿见真如本性?”(《坛经·般若品第二》)而心灵达到真实又意味着什么呢?就是心灵觉悟到真空,“世人妙性本空,无有一法可得;自性真空,亦复如是”(《坛经·般若品第二》)。所以成佛之道,就是要去假存真,“只教汝去假归真,归真之后,真亦无名”(《坛经·机缘品第七》)。对于情而言,亦是如此,我们要去假情,而归于真情,所谓假情,就是还带有人的意愿的情感,所谓真情,就是觉悟空之后的随缘任运之情和慈悲之爱。

所以儒家、道家和禅宗都强调情的真诚,只是通达真诚的途径不一样。《论语》认为必须经过人为的学、习和修养;《庄子》则认为不假人为,自然而然即是真诚;《坛经》则认为不管是人为,还是无为,关键是心灵的觉悟,心灵要觉悟到这种真实的存在,并且按照这种真实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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