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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形象:人物性格决定命运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歌剧的内容构成诸要素中,形象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价值。也就是说,形象以人物为逻辑原点,以戏剧冲突为展现过程,以人物性格为内在依据,以这一性格的发展、变异及其最终完成为终极归宿。究其原因,恐怕与不理解人物和形象的区别、不理解形象塑造的艰辛性和独特途径有关。也就是说,歌剧主题的意义在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形象的完成过程来揭示的。

歌剧形象:人物性格决定命运

歌剧的内容构成诸要素中,形象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价值。

诚然,在歌剧中,形象常常与人物相提并论,而且在事实上歌剧内容诸元中形象与人物联系的紧密性是最显豁最直接的,以至于人们发明了“人物形象”这个词,把两者复合起来,并被视为同一个东西。于是,一种相沿成习的误解便从这里产生。

在歌剧中,人物不但是构成戏剧冲突的基础,而且也是歌剧形象的出发点。没有一定的人物,无论是戏剧冲突还是形象塑造都失去了必要载体和基本前提,它们也就不可能以任何实在的形式存在于歌剧综合体中。

但是,人物作为形象的出发点和戏剧冲突的基础,却不是形象和戏剧冲突本身。形象与人物在美学上最根本的区别点在于:形象是人物及性格在戏剧冲突中的逻辑发展和完整显现。也就是说,形象以人物为逻辑原点,以戏剧冲突为展现过程,以人物性格为内在依据,以这一性格的发展、变异及其最终完成为终极归宿。因此,形象的意义只有在人物性格有机的合乎其自身逻辑的发展过程中才能被完整地揭示出来。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推导出如下结论:①形象高于人物;②形象的塑造是一个戏剧展开的过程。

在歌剧中,人物及其性格是在戏剧冲突展开以前就被预先设定的,虽然这些人物、性格及其相互关系暗含着未来戏剧冲突的动力性因素,但是有两点必须指出:①这些动力性因素在未进入戏剧冲突的有机过程之前,它们其实是静态的存在;②这些动力性因素也不是唯一的,因为它们一旦进入戏剧展开过程,在彼此的冲突与碰撞之中必然会迸发出新的裂变,释放出新的能量,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产生出足以改变戏剧进程及其结局的新的动力性因素。因此,歌剧中对于人物、性格及其相互关系的预先设定,只向歌剧的内容构成提供一种静观的“戏前状态”,一种隐藏着巨大冲突潜能的角斗场;一旦待它们进入到具体的戏剧情境中,便立即呈现出极其活跃的动态景观,无时无刻不在相互影响着,发展着,变化着,而这种影响、发展、变化,又是循着它们各自的逻辑和轨道向前运行的,是歌剧家无法随意改变和自由摆布的,它们必须在戏剧的有序展开中按照各自所独有的途径到达性格发展的彼岸。因此,只有性格在戏剧冲突中得到有机展开和最终完成的人物才能获得形象的意义,或者说才能发展为形象。

一部歌剧的人物或多或少,人物关系或繁或简,但如不把它们有机地构成为戏剧冲突,不把戏剧展开的过程表现为性格呈现和发展的过程,或者人物的戏剧动作线相互平行而不是相互交叉和相互扭结,或者这种交叉和扭结违背了人物自身的性格逻辑而带有勉强营造和曲意为之的矫饰成分,或者人物性格从头到尾始终如一地单面和毫无发展变化,那么,这样的人物就不能被视为形象,至少不能成为成功的形象。我们常常看到这种情形:满台的人物,但却没有一个发展到形象高度的形象。究其原因,恐怕与不理解人物和形象的区别、不理解形象塑造的艰辛性和独特途径有关。

关于形象在歌剧内容构成中的意义,概括起来说,一般有下列几点:(www.xing528.com)

1.体现为人物及其性格的戏剧性展开的过程和归宿,提高人物及其性格发展的戏剧品格和审美价值。

2.作为戏剧冲突及其解决的载体而存在,又作为戏剧冲突及其解决的目的而存在,并赋予它的每一阶段和每一环节以超乎其自身之上的戏剧魅力,因为形象作为戏剧冲突的主体,它是物质性和精神性的统一。

3.形象是歌剧主题及其哲理内涵的负载者、阐释者和体现者。也就是说,歌剧主题的意义在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形象的完成过程来揭示的。主题必须寓于形象之中才获得其存在意义,形象必须大于主题才成其为艺术

在优秀的歌剧作品中,一般都由多个形象共存互补,组成有机的形象系列或形象体系。各个形象都按照自身的逻辑行动,担负着不同的戏剧使命,而它们之间的交叉、扭结,便构成了戏剧冲突及其发展。不用说,歌剧形象系列的有机构成,乃是歌剧内容诸元中举足轻重的因素:

当然,歌剧形象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综合形象,即它不可能由任何单一的歌剧构成因素独立完成,而是所有参与歌剧构成的诸元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歌剧形象的综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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