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个体评价指的是学生个人在合作学习中的独立表现,包括个人责任、个人参与度等。而通常,我们面对小组合作时,比较常见的是对整个小组进行评价,是整个团队的评价。但是合作的基础是个体,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合作学习中心”的约翰逊兄弟是合作学习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们提出了合作学习的五个要素,即互赖、互促、个人责任、社交合作技能及小组内部自评。我们可以看到,五要素的核心要义还是强调个人在集体中的价值。小组合作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分组分工,分组是按照“同组异质,异组同质”的原则形成的,这里说明了小组成员本身就存在着差异性。评价时,如果只对小组进行一锅端的集体评价,将个人表现淹没在集体成果中,那么自然就会造成评价结果的不真实和不公正,也容易造就我们通常所说的“打酱油”式的学生。
我们经常会在课堂里看到,某个小组因为某两个学生比较强,而最终小组评价较高,尽管这些小组的评价高了,但并不是所有组员都在共同发展,甚至有些学生混在其中,实际是在倒退。(https://www.xing528.com)
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合作学习的最终目的,还是关注每个个体的发展,是要落实在实际的每个学生身上。小组合作学习中,每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本身的难易度也应当与学生个体实际能力相匹配,因材施职,再进行个性化评价,方能促进个体发展。同时,这能让每一个组员都被关注到,也保证每个人的不可替代性。比如有的学生组织能力较强,可以负责协调统筹;有的学生表达能力强,可以代表组内发言;有的学生善于查找资料,就可以安排资料收集工作;有的学生思维活跃,可以作为组内学习研究的引领者。当然职责的确立也可以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并不一定是擅长什么担任什么,可以是学生个体的期望目标,只要是评价落实到个人,根据实际表现及时评价,便能强化每一位学生的存在感,提高每个个体的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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