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尧舜之德,韩非子辩驳

尧舜之德,韩非子辩驳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刺不穿的盾和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犹如尧、舜之德,不可两誉。因此,对韩非子关于尧、舜不可两誉之说法的辩驳,就具有增智修德,学习往圣先贤和掌握历史与未来的史学功用。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父。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

尧舜之德,韩非子辩驳

潜夫曰:“是不知难而不知类。今夫伐者盾也,厥性利;戈者矛也,厥性害。是戈为贼,伐为禁也,其不俱盛,固其术也。夫尧、舜之相于,人也,非戈与伐也,其道同仁,不相害也。舜、伐何如弗得俱坚?尧、伐何如不得俱贤哉?且夫尧、舜之德,譬犹偶烛之施明于幽室也,前烛即尽照之矣,后烛入而益明。此非前烛昧而后烛彰也,乃二者相因而成大光,二圣相德而致太平之功也。是故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众良相德,而积施乎无极也。尧、舜两美,盖其则也。”

(选自彭铎《潜夫论笺校正》卷七《释难第二十九》,下同)

【注释】

①是:此,指庚子之说。庚子之生平事迹不详,可能是王符故乡之人。在本段之前,庚子问于潜夫曰:“尧、舜道德,不可两美。实若《韩子》戈伐之说邪?”意思是,尧、舜的道德,不能并称为美,就像韩非的戈伐之说是吧?本段文字是潜夫针对庚子所问做出的解释。难:驳诘。类:指事类。②厥:代词,义同“其”。性利:指盾有保护作用,对人有利。③性害:指矛能刺杀,对人有害。④贼:残害。⑤禁:止,戒。这里是“止害”的意思。⑥术:道理。⑦相于:相厚,互相亲近。⑧以上两句,当有误。⑨相因:相互依赖。⑩德:同“得”。相得:相得益彰的意思。下文“众良相德”之“德”同此。⑪轻:轻劲,轻而有力。⑫积:同“绩”,功。

【品读】

这段文字,王符针对韩非关于尧、舜不可两誉的说法进行了辩驳。

尧和舜是古代传说中的两位贤君,他们注重时政,关心民生,恩威并施,造福百姓,故后世以尧舜时代为太平之世的楷模。然而,韩非在《韩非子·难一》中责难两位贤君,认为舜以身作则用道德去感化百姓使之去邪归善的事迹正好反映出尧不圣明,或者说尧有过失。原因是,身为天子,尧如果是英明的圣人,天下就不会有奸邪,舜也没有必要用道德去感化百姓。因此,如果认为舜贤能,就得否定尧的明察;如果认为尧圣明,就得否定舜的德化——尧舜不能同时被赞美。为了证明这一观点,韩非列举了“矛”与“盾”的寓言故事: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称赞他的盾坚固:“任何锋利的东西都穿不透它。”一会儿又赞美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有人问他:“用你的矛来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便答不上话来。刺不穿的盾和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犹如尧、舜之德,不可两誉。

王符针对韩非的说法进行了辩驳,认为韩非用矛盾的比喻来责难尧、舜是“不知难而不知类”,即不懂得辩难又不懂得事类。因为矛要伤人,盾要保护人,它们的本质属性是相互对立的,而尧与舜的关系不是相互对立的,他们都奉行仁爱之道,不但互不妨害,且能相辅相成,以“致太平之功”。犹如暗室里点亮的两支蜡烛,它们之间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借助、相得益彰,形成了更大的光明;就像大鹏高飞一样,不只靠一只羽翎的轻功;好似骏马疾驰一般,不是单凭一边腿脚的力量。如果众多贤士配合在一起,其功绩会发挥得无穷无尽,两位圣人的道德将达到完美之境,从而取得天下太平的功业。所以,尧与舜都是值得赞美的圣贤。

(www.xing528.com)

图29 矛和盾的故事

《韩非子·难一》的“难”是辩难的意思,这类文章专门用驳难、反证的方法,敢于非难圣贤之所行和天下之所赞,坦直不讳、锋犀势盛,被称为辩难式散文,亦即“难”体散文。韩非堪称“难”体散文之祖,而“矛盾之说”更是韩非“难”体散文的精髓。王符在《潜夫论》中,以《释难》命篇,并选择韩非的辩难之说再解释疑难,可谓“难上加难”,其独具的匠心可见一斑。因为,当时古人一些有失偏颇的说法引起了思想混乱和疑惑问难,特别是在学术界,人云亦云、真伪不辨使后来学者无所适从的风气愈来愈浓。王符以问答的形式解释和开导这些说法,就是要阐明问题的实质,求真明道,达到“予岂好辨,将以明真”的目的。因此,对韩非子关于尧、舜不可两誉之说法的辩驳,就具有增智修德,学习往圣先贤和掌握历史与未来的史学功用。

【扩展阅读】

导言:被儒家思想家们奉为圣贤、楷模的尧舜,在韩非子看来,在其统治期间,天下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理,还发生了众多“弑君”“曲父”之事。他认为,统治者要治理好国家就不能像尧舜那样,或将臣子奉为君主,或将君主当作臣子,而应彻底理清君臣关系。

反群臣之义,乱后世之教

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審行之,是以天下乱。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有曲父。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夫所谓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今尧自以为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以为贤而不能以戴尧,汤、武自以为义而弑其君长,此明君且常与而贤臣且常取也。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父而让子,君而让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

(节选自《韩非子集解》卷第二十《忠孝第五十一》)

【原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