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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杀童案的问题与道德探询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3月23日早晨7时20分许在福建南平发生了一起杀害小学生的恶性事件,杀人者郑民生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用刀残忍地杀害了8个小学生,杀伤5人。在“南平杀童案”报道中,媒介一拥而上,都使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进行轰炸性报道,但是人们好像也无法就这个现象提出什么质疑,鉴于事件的重大性和新闻资源的相对匮乏,新闻媒体当然应该对如此重大的事件进行全面、大量、深入的报道。一个明确的批评认为报道存在煽情问题。

南平杀童案的问题与道德探询

2010年3月23日早晨7时20分许在福建南平发生了一起杀害小学生的恶性事件,杀人者民生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用刀残忍地杀害了8个小学生,杀伤5人。事件重大,引起全社会关注,并引发关于媒介伦理的广泛争议。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内,在广西、广东、江苏、山东和陕西等地发生了多起类似的袭童案件。

在“南平杀童案”报道中,媒介一拥而上,都使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进行轰炸性报道,但是人们好像也无法就这个现象提出什么质疑,鉴于事件的重大性和新闻资源的相对匮乏,新闻媒体当然应该对如此重大的事件进行全面、大量、深入的报道。这和之后被限制于简讯形式的同类事件的报道恰成明显的对照。

一个明确的批评认为报道存在煽情问题。

一些深入报道,比如《新京报》的《郑民生:走上55秒杀戮之路》(孔璞,2010)、《南方人物周刊》封面报道《南平·杀童事件》(刘珏欣 等,2010)28- 35、《南方周末》的《南平杀童案:死刑之后,大家都解脱了》(柴会群,2010)等被指存在“为凶手列传的煽情主义”倾向(彭晓芸,2010)26- 35

这些报道在基调、倾向、情感化的故事营造、细节处理、语调和表述方式等方面都不够专业。实际上,煽情已经成为当下许多媒介的通病。(www.xing528.com)

但是,当我们进一步追问:难道这些报道不应该存在吗?“凶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要杀害一些的无辜小学生(甚至与他无任何关联)?他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在很多方面还需要继续深入,比如案犯的精神状况及相关的医疗资源的分配问题(蒋志高 等,2010)9 -25等,这些是记者必须去追寻的东西,真相是什么可能存在争议,但是如果回避这个问题就是违背基本的职业忠诚和理想。

因此,煽情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有些批评更具挑战性。人们认为报道可能造成“犯罪模仿”或者“示范效应”,媒体的暴力可能引发现实的暴力(张颐武,2010);还有人指出南平案报道“不应该有闻必报”(彭晓芸,2010)26 -35。甚至有媒体人产生了退缩情绪,放弃派记者前往另外一起袭童案案发地进行调查和报道。

不报道,这是不可接受的,但是报道可能造成伤害!这看起来是新闻报道所代表的社会利益和人们的生命安全之间建立了某种对立。这个时候到底该如何报道?报道依据的是什么样的伦理原则?对此人们争议不断,众说纷纭。

杜骏飞(2010a)41- 42认为“以客观报道之名渲染犯罪现场,以讲述背景故事自诩而弱化对罪行的谴责”不可取,负责任的报道要在“必须报道”和“杜绝模仿”中求得平衡。换言之:报道必须有所节制,渲染煽情都不可取。最后他求助于“社会主要利益”。但是,在当下,什么是社会主要利益恰恰是需要澄清的!特别是有那么多处于竞争中的社会利益,抉择十分艰难。我们需要充分的理由和依据,需要新的道德原则来为新闻报道行为确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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