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网络环境中的利他惩罚:特点及影响因素

网络环境中的利他惩罚:特点及影响因素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研究一的整个过程中,由于被试要进行的网络互动任务,并考察网络环境中的利他惩罚之间的关系,所以,研究主要应用的是信任博弈实验范式。同样,在网络环境中,很多不公平事件的发生,并不能触及个体的个人利益。以此来考察利他惩罚存在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利他惩罚的因素。名誉管理是网络环境中秩序维护的重要前提和手段。

网络环境中的利他惩罚:特点及影响因素

在现实情境中,研究者认为,如果有不公平事件发生,人们会对不公平事件的实施者进行惩罚,以保证群体的长期的公平和公正。而在网络环境中,网络将人与人面对面、互动式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具有间接性的特点。以博客为例,当人们将对某一个事件的观点或看法发布在网络上的时候,会同时有多个人看到这条消息,所以,信息交流和传递的方式就变成了一对多,扩大了信息的影响范围。所以,当网络上的不公平事件发生后,它的传播与在现实中的传播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公平事件的干扰和纠正也会与在现实环境中有所不同。所以本研究侧重于根据网络环境的基本特点——一次博弈、随机性、信息的分散性和广传播性,构建虚拟环境,考察利他惩罚是否存在、影响因素及发生机制。

在研究一的整个过程中,由于被试要进行的网络互动任务,并考察网络环境中的利他惩罚之间的关系,所以,研究主要应用的是信任博弈实验范式

Fehr和Fischbacher(2004)同时把第三方惩罚与独裁者博弈实验和公共品博弈实验中的第二方惩罚机制的相对力度进行了比较(Fehr & Fischbacher,2004),结果显示,无论在合作规范还是公正规范的维护背景中,第三方惩罚都比第二方惩罚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样,在网络环境中,很多不公平事件的发生,并不能触及个体的个人利益。

第三方惩罚作为一种可借助多种实验范式测量利他惩罚的实验情景,是指将惩罚的权力赋予不直接参与“交易”的第三方。有研究者认为,作为旁观者,第三方不会在博弈互动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因此,第三方做出的(有代价)惩罚应该是出于纯粹对公平、公正的维护,而不牵涉个人利益在这种惩罚行为中的混淆。

由于模拟情境要最大限度地模拟网络环境的特点,在网络环境中,人们之间具有匿名性和人际互动的随机性,并且不公平事件发生时,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暂时不能损害被试的利益,因此,在博弈实验范式中引入第三方惩罚。本研究中的研究范式在Fehr和Fischbacher的基础上做了简单的改进,采用Feinberg等人的研究范式(Feinberg,Willer et al.,2012),在信任博弈实验范式中引入第三方。

实验设计中,研究者秉承这一大的前提条件:在所有的博弈实验中都设置观察者,这个观察者既是网络互动任务的显性卷入者,又是网络互动任务中的隐形的受益者或受害者,即假设当网络互动任务中,人们都遵从既定规则的时候,整个网络环境就是良性环境,旁观者也是潜在的受益者,因为有可能在下一轮游戏中,他就是投资人或者信托人;而当人们不遵从既定规则的时候,有可能会形成混乱的环境,而这个混乱的环境也会给旁观者带来后期的潜在利益损失。(www.xing528.com)

在网络互动任务中,研究者根据研究需要,将创造网络中的不公平事件,并考察当网络中的不公平事件发生时,旁观者会做出何种反应。以此来考察利他惩罚存在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利他惩罚的因素。

同样,在人们进行利他惩罚的过程当中,必将会丧失一些个人的成本,这些成本有可能是金钱、物质等显性的东西,或者是用信誉做保障、时间成本等隐性的东西。在利他的过程中,助人者本身并不会得到明显的好处,同时,潜在获益者会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人们愿意付出多少成本来维持他所在群体的公平和谐呢?这是研究一需要探讨的问题,也是实验1的重点所在。

在人们付出成本的同时,每个人对结果都有一定的预期。人们只会在有预期的时候才可能付出行动,那么,人们对潜在获益人的惩罚,是物质性的还是名誉性的呢?前人有研究表明,名誉性的惩罚可以将群体约束在一起,增强社会规范和规则,并且排斥那些改变了群体水平期望的人(Baumeister,Zhang,& Vohs,2004)。同样的,对小社会团体的观察研究的总结也发现了这一结果。Wilson等(2000)推断信息提醒(gossip)会减少自私行为和搭便车的行为(Acheson,1988;Boehm,1997,1999;Ellickson,1991;Haviland,1977;Lee,1990;McPherson,1991)。名誉管理是网络环境中秩序维护的重要前提和手段。名誉惩罚对于网络环境是一个更加有针对性、更有作用的惩罚,当人们可以对不当获利者进行信用惩罚时,是否会更具有针对性和生态效度。这是实验2所重点讨论的问题。

金钱惩罚和信用惩罚无疑对维护群体的公平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名誉性的惩罚可以将群体约束在一起,增强社会规范和规则,并且排斥那些改变了群体水平期望的人(Baumeister,Zhang,& Vohs,2004)。是否在网络环境中,人们更多会选择信用惩罚,还是由于网络的一次博弈性特点和人们的金钱付出,会更多选择金钱惩罚,这些都是实验3想要探讨的问题。高预期高公平感的人是否就会对被试采取更多的惩罚,或者高预期高社会公平追求的人会更倾向于选择名誉惩罚来维护长期的公平和稳定,这些都会在实验3中进行探讨。

实验1主要考察利他惩罚有代价和无代价时,被试对违反规则的人进行金钱惩罚的差异;实验2主要考察利他惩罚有代价和无代价时,被试对违反规则的人进行名誉惩罚的差异;实验3主要考察被试可以对金钱惩罚和名誉惩罚这两者进行选择时的差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