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发生特大水灾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道”。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为了贯彻落实这32字的灾后重建方针,中央政府投入巨资进行水灾防治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建筑工程和林业工程、水土保持三个方面。
在水利工程方面,堤防加固工程总程3.5万km,现已按要求完成2.5万km;长江中下游的3578km干流堤防已基本达到标准要求,黄河下游堤防完成达标982km,欠高0.5m以上的堤防全部加高,险工险段全部加固。松花江、辽河干堤建设加快,治太骨干工程基本完成。700多座病险水库得到除险加固,洞庭湖流域平退堤垸250余处。退田还湖之后,洞庭湖、鄱阳湖等天然湖泊新增蓄洪面积1400多km2。1998年以前开工的51个枢纽续建项目已完成48个。黄河小浪底、湖南江垭、新疆乌鲁瓦提、广东飞来峡、辽宁观音阁、黄河万家寨、西藏满拉等一批大江大河控制性骨干枢纽相继投入运行。这些强有力的措施使各大江河的防洪标准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3]以长江流域为例,在1999年和2002年的大洪水中,在雨情和水情略小于1998年的情况下,不仅1998年惊心动魄的抢险场面没有再现,而且险情、灾情和损失也远低于1998年。
在林业工程方面,自1998年以来,陆续实施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长江中下游及淮河太湖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珠江防护林二期工程和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等。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的木材产量调减幅度达33%以上,使9400万hm2的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截止到2002年8月,全国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退耕地还林294万h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69万hm2;其他林业工程也取得了全面进展。[4](https://www.xing528.com)
在水土保持方面,1998年以来,在以黄河上中游和长江上游为重点的七大流域水土保持工程范围内,综合治理小流域近6000条,治理区陡坡耕地退耕还林80万hm2,实施封山育林保护面积1.65万k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万km2,年均土壤侵蚀量减少1.1亿t。[5]
此外,发展适洪农业也是贮水阶段水灾防治的一项重要措施。历史上曾是淮河洪水走廊的扬州市宝应县,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自发地在沼泽化滩地上退粮还水,以水体、滩涂为载体,发展水产、水禽、水生蔬菜和耐水林木,推广水体套养、藕茨复种和水禽结合等模式,大大减少了洪水损失,提高了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加速了水乡农民致富的速度,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洞庭湖区平垸退田还湖之后,湖区老百姓也把生产方式由原来的耕地种植改变为现在的水产、畜牧养殖,尝试利用洪水资源,发展洪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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