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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律气与卦气的关系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换言之,这也就是“气”观念与“象”、“数”观念的结合。“姑洗之月,达道通路,沟渎修利,申之此令,嘉气趣至。”这也可以视作律与气关系思想的最初源头。在这里,“律以统气”一说对律与气的关系作了更确切的概括,由此,“气”与“数”获得了高度的统一。十二辟卦,也被称作消息卦。不过,我们仍应看到律气说与卦气说对于知识的重视这一现象,看到这一现象背后所存在的对于重视相关知识的种种努力。

中国哲学通史:律气与卦气的关系

不仅如此,汉人对“气”的理解和运用实际上要生动和丰富得多。如汉人还将气与律和卦结合在一起,也就是卦气说与律气说,这其中卦气实际是象与气的关系,而律气实际是数与气的关系。换言之,这也就是“气”观念与“象”、“数”观念的结合。在汉人关于“气”的形形色色的理论中,这两种理论显得十分典型,并也成为其他类似理论的基础。

律与气的关系或律气说可以追溯至秦汉之际的《吕氏春秋》。如《吕氏春秋》的《音律》一篇里就用十二律来配十二月,其中说道:“黄钟之月,土事无作,慎无发盖,以固天闭地,阳气且泄。”“太蔟之月,阳气始生,草木繁动,令农发土,无或失时。”“姑洗之月,达道通路,沟渎修利,申之此令,嘉气趣至。”“蕤宾之月,阳气在上,安壮养佼,本朝不静,草木早槁。林钟之月,草木盛满,阴将始刑,无发大事,以将阳气。”“应钟之月,阴阳不通,闭而为冬,修别丧纪,审民所终。”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吕氏春秋》作者想表达的一种音律与天地阴阳之气的对应关系。如前所见,这样的观念早已出现于《国语·周语下》中。伶州鸠谈及音乐时说:“度律均钟,百官轨仪,纪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这也可以视作律与气关系思想的最初源头。

到了汉代,《淮南子》、《史记》、《汉书》中关于音律或律历问题的看法几乎都继承了这样的思想。如《淮南子·天文训》中说:“黄钟为宫,宫者音之君也,故黄钟位子,其数八十一,主十一月,下生林钟。林钟之数五十四,主六月,上生太蔟。太簇之数七十二,主正月,下生南吕。南吕之数四十八,主八月,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主三月,下生应钟。应钟之数四十二,主十月,上生蕤宾。蕤宾之数五十七,主五月,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主十二月,下生夷则。夷则之数五十一,主七月,上生夹钟。夹钟之数六十八,主二月,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十五,主九月,上生仲吕。仲吕之数六十,主四月,极不生。”又如《史记·律书》中讲:“应钟者,阳气之应,不用事也。其于十二子为亥。亥者,该也。言阳气藏于下,故该也。”“黄钟者,阳气踵黄泉而出也。”“夹钟者,言阴阳相夹厕也。”“中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其于十二子为巳。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蕤宾者,言阴气幼少,故曰蕤。”“林钟者,言万物就死气林林然。”“夷则,言阴气之贼万物也。”“南吕者,言阳气之旅入藏也。”“无射者,阴气盛用事,阳气无余也,故曰无射。”我们看到,无论是在《淮南子》中,还是在《史记》中,十二律都与十二月一一对应。

而这样一种关系在《汉书·律历志》中有了更为清晰的表述:

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仲吕。

在这里,“律以统气”一说对律与气的关系作了更确切的概括,由此,“气”与“数”获得了高度的统一。

汉人又将卦与气结合起来,企图用《易》来模拟自然的变化,从而形成卦气说。以易卦配节气的创始人是西汉时期的孟喜。《唐书·历志》记载唐代天文学家一行《卦议》的话说:“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而孟喜创立卦气说,就在于通过卦爻来说明阴阳变化消息,所谓“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变,十有二变而岁复初”。孟喜的卦气说主要包括四正卦和十二辟卦。(www.xing528.com)

其中四正卦是以卦象来配四时。《卦议》引孟氏章句的话说:

《坎》、《震》、《离》、《兑》,二十四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至、二分也。《坎》以阴包阳,故自北正,微阳动于下,升而未达,极于二月,凝涸之气消,《坎》运终焉。春分出于《震》,始据万物之元,为主于内,则群阴化而从之,极于南正,而丰大之变穷,《震》功究焉。《离》以阳包阴,故自南正,微阴生于地下,积而未章,至于八月,文明之质衰,《离》运终焉。仲秋阴形于《兑》,始循万物之末,为主于内,群阳降而承之,极于北正,而天泽之施穷,《兑》功究焉。故阳七之静始于《坎》,阳九之动始于《震》,阴八之静始于《离》,阴六之动始于《兑》。故四象之变,皆兼六爻,而中节之应备矣。《易》爻当日,十有二中,直全卦之初;十有二节,直全卦之中。

很明显,四正卦是与四时或四季相对应的。

十二辟卦,也被称作消息卦。因终年十二月,故卦气说又设十二个消息卦来与之相配,其对应关系分别是:《复》䷗对应于十一月,《临》䷒对应于十二月,《泰》䷊对应于正月,《大壮》䷡对应于二月,《夬》䷪对应于三月,《乾》䷀对应于四月,《姤》䷫对应于五月,《遁》䷠对应于六月,《否》䷋对应于七月,《观》䷓对应于八月,《剥》䷖对应于九月,《坤》䷁对应于十月。然后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当然,卦气说在之后的发展远较此驳杂,如《新唐书·历志四上》就记载有《周易》与二十四节气、十二月令结合得更加完整的卦气图,但其根柢大致如此。

有学者这样评价或批判这套学说:“卦气(无论正卦、辟卦)、纳甲、爻辰,都是按象数推衍排列成整齐划一的模式,用以套四季、十二月、节气、物候、星辰,虽然它可能为研究天文、历象、物候提供某种启示,具有原始系统方法的萌芽,但它仅仅满足于对以往感性的直观现象,作一些形式上的排列,排斥严密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精神,它对古代科学的发展,很难作出实际贡献。”(19) 应当说,上述批判有一定的道理,即注意到中国古代的卦气一类知识与近代科学的本质区别。不过,我们仍应看到律气说与卦气说对于知识的重视这一现象,看到这一现象背后所存在的对于重视相关知识的种种努力。并且,对于此类学说的评价恐怕也不是仅用对古代科学“实际贡献”这样比较简单的尺度所能衡量或解决的。此外,值得我们思考的还有:为什么结合了知识的这种理论或学说能够打动人心?换言之,采用了知识的理论或学说何以能够具备非凡的说服力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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