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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古代科学哲学中的格物概念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格物”、“致知”在二程特别是程颐的思想中得到高度重视。朱熹继承了程颐的思想,他说:“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如此,“格物”与“穷理”也就紧密地结合了起来。应当看到或承认,在当时的思想家这里,知识意义上的“格物”仍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其不及天理人伦的地位来得重要。在重新审视和肯定宋元思想家们“格物”思想的同时,我们又必须清楚他们所最关心的究竟是什么。

中国哲学通史:古代科学哲学中的格物概念

“格物”、“致知”在二程特别是程颐的思想中得到高度重视。程颐说:“学莫大于知本末始终。致知格物,所谓本也,始也;治天下国家,所谓末也,终也。”(《程氏粹言》卷一)不过,最重要的是,对“格物”的解释在程颐这里有了新的气象。在程颐这里,“格物”观念和概念是与“穷理”观念和概念一同受到重视而发展起来的,如程颐说:“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程氏遗书》卷二五)“格犹穷也,物犹理也,若曰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程氏粹言》卷一)又说:“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程氏遗书》卷一八)而且程颐所说的“物”又是与自然相关的。如据明胡广《性理大全》记载:“或问伊川云:露是金之气如何?曰:露自是有清肃之气。古语云露结为霜,今观之,诚是。然露气与霜气不同,露能滋物,而霜杀物也。雪霜亦有异,霜能杀物,而雪不杀物也。雨与露不同,雨气昏,而露气清也。露与雾不同,露气肃,而雾气昏也。”(《性理大全》卷二七)程颐在这里试图对露与霜、雪、雨、雾加以区别,并对各自的特征加以比较。又如二程说:“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程氏遗书》卷一八)从以上这些论述中不难看到二程一种对于“格物”也即对事物加以细致观察研究的认识,这自然也是一种科学精神。

朱熹继承了程颐的思想,他说:“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章句》)可以看出,朱熹与程颐的看法是一致的,即都将“格物”与“穷理”视作同样的问题加以对待和思考。朱熹也认为,任何事物包括“一草一木”都有理存在于其中,因此就有“格”也即观察研究的必要,所谓:

虽草木,亦有理存焉。一草一木,岂不可以格?如麻、麦、稻、梁,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硗,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朱子语类》卷一八《大学五》)

朱熹强调:

所谓格物,便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而已。(《朱子语类》卷六二《中庸一》)

如此,“格物”与“穷理”也就紧密地结合了起来。

而朱熹关于“格物”问题最突出的思考,还在于对由格物而致知的过程作了详尽的阐释,也就是以下这段著名的论述:(www.xing528.com)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补大学格物致知传》)

这当然也是建立在程颐思考的基础上的,但无疑更加深入。我们无须怀疑,这样一种阐述或思考不仅具有哲学认识论的意义,其对于知识或科学的观察与研究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10)

不仅如此,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朱熹本人也直接参与了各种“格物”活动,与“穷理”问题相似,这同样是与二程有很大区别的。而且更有意义的又在于:这样一种区别不仅仅驻足于思想界的活动范围,它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知识活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思想界与知识界的价值观,越是往后,这种影响也就体现得越加明显。

在宋元时期,还有更多的思想家在关注和思考“格物”的问题,对此,乐爱国的《宋代的儒学与科学》一书同样多有涉及。如叶适说:“君子不以须臾离物也。夫其若是,则知之至者,皆物格之验也。”(《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七)真德秀说:“格,训至,言于事物之理,穷究到极致处也。穷理,既到至处,则吾心之知识日明一日,既久且熟,则于天下之理无不通晓,故曰格物而后知至也。”(《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三〇)王柏说:“格物致知之要,又在格物。盈天地间,物必有则。格物之理,致吾之知。万物同原,皆可类推。”(《鲁斋集》卷四)金履祥说:“盖格物者,初未尝有截然一定之目,而亦未有精粗巨细之间也。惟事物之在天下者无限,而接于吾前者亦无穷,故必随其所遇巨细、精粗、小大、幽显莫不格之以穷其理焉。”(《大学疏义》)(11) 与程朱特别是朱熹的思想一道,这些思想都对同时期以及后来的知识活动产生有重要的影响。

这里自然要涉及一个今日所说的价值观的问题。应当看到或承认,在当时的思想家这里,知识意义上的“格物”仍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其不及天理人伦的地位来得重要。如欧阳修说:“蟪蛄是何弃物,草木虫鱼,《诗》家自为一学,博物尤难,然非学者本务。”(《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二九《笔记·博物说》)而理学家又尤然,如朱熹说:“格物之论,伊川意虽谓眼前无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须有缓急先后之序,岂遽以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而忽然悬悟也哉!且如今为此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木一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饭也。”(《朱文公文集》卷三九《答陈齐仲》)当然,学者们也已经普遍注意到这是朱熹早期的看法。但总的来说,宋元时期思想家特别是理学家们更关注社会与伦理问题这一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在重新审视和肯定宋元思想家们“格物”思想的同时,我们又必须清楚他们所最关心的究竟是什么。但是,由于对“格物”的重视和强调,这其中必然会导致的对知识的肯定也是我们不应该忽略的,而从对科学活动的影响来说这就更有深刻意义和深远影响。关于这一问题,本章最后一节还将作专门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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