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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御祭南海神文-《波罗外纪》揭秘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维洪武三年,岁次庚戌,七月丁亥朔,越十一日丁酉,典仪[2]臣王慥,蒙中书省[3]点差,钦赍祝文,致祭于南海之神。予惧,不敢加号,特以南海名其名,依时祭祀,神其鉴之。)[4]校注[1]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碑题作“御祭南海神文”。此次为明初祭南海之神,故特遣专官祭祀,明中叶后,岁祭岳镇海渎,常分春秋二祭。此祭文撰于洪武三年,中书省尚存。

洪武年御祭南海神文-《波罗外纪》揭秘

维洪武三年,岁次庚戌,七月丁亥朔,越十一日丁酉,典仪[2]臣王慥,蒙中书省[3]点差,钦赍祝文,致祭于南海之神。皇帝制曰:

生同天地,浩瀚之势既雄,浅深之处莫测,古昔人君,名之曰海神而祀之。于敬则诚,于礼则宜。自唐及近代,皆敕以封号。予因元君失驭,四方鼎沸,起自布衣,上天皇土之祐,百神之助,削平暴乱,以主中国,职当奉天地、享鬼神以依时,式古法以治民。今寰宇既清,特修祀仪,因神有历代之封号,予起寒微,详之再三,畏不敢效。盖观神之所以生,与穹壤同立于世,其来不知岁月几何,凡施为造化,人莫可知,其职必受命于上天后土,为人君者,何敢烦焉。予惧,不敢加号,特以南海名其名,依时祭祀,神其鉴之。(尚飨!)[4]

校注

[1]同治《番禺县志·金石略》碑题作“御祭南海神文”。此次为明初祭南海之神,故特遣专官祭祀,明中叶后,岁祭岳镇海渎,常分春秋二祭。遇特殊事项另行祭告。(www.xing528.com)

[2]典仪:掌陈仪式之官。《明史·职官志》,王府长史司下辖“典仪司,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典仪副一人,从九品”。

[3]中书省:明初承袭隋唐之制而设,朱元璋丞相胡惟庸后,即裁中书省。《明史·职官志一》:“(洪武)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此祭文撰于洪武三年(1370),中书省尚存。

[4]尚飨:原脱,今据清陈兰芝《南海庙志》卷五《敕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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