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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下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的模糊关系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之前,新闻的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并没有比较明显的角色界限,事实上就是当时的人们还没有十分清晰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概念意识,也没有将新闻传播者与接受者区分开来。我们将新闻传播主体之间没有明确的角色区分的关系,称为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不分的朦胧关系。传播关系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就是当时人们还没有“传”与“受”的角色定位理念,传受的角色在实际的信息传播活动里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转换的。

新媒体时代下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的模糊关系

我们知道新闻的传播活动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在这段漫长的历史中,新闻职业者的出现却也只是三四百年前的事情。在这之前,新闻的传播主体和接受主体之间并没有比较明显的角色界限,事实上就是当时的人们还没有十分清晰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概念意识,也没有将新闻传播者与接受者区分开来。我们将新闻传播主体之间没有明确的角色区分的关系,称为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不分的朦胧关系。这个阶段大致是以人类产生新闻传播活动开始,并且以西方的新闻事业的出现为终点。

传播关系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就是当时人们还没有“传”与“受”的角色定位理念,传受的角色在实际的信息传播活动里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转换的。这种现象主要来说是由于当时的人们并没有将新闻传播活动与其他的信息传播活动分开来,新闻传播活动是一种自发的、并非自觉的状态,这个时期新闻传播主体还处在一种潜在的状态。然而新闻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关系的混沌现象,只是概括性地描述在新闻事业职业化之前信息传播活动中传受双方的关系,并不能详细反映在那个漫长时期里人类新闻传播活动的所有细节。事实上,在人类处在结绳记事的时代传受分工已经开始出现端倪了,比如那些吟唱诗人,经常在他们的吟唱中向听众讲述一些新闻;还有像中国古代从事邸报编辑工作的人,虽然他们不能与现在的新闻工作者相比,但他们也是在从事着类似采集政治性新闻的工作。(www.xing528.com)

新闻传受主体不分的关系将会是一种持续性的现象,不会因为人类新闻传播活动进入了新的时代而消失,这在我们进入新媒体时代后就有很明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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