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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个人德性与动机伦理学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他最终承认前人依据地位作出的区分当然是正确的,但朱熹仍然继续从伦理基础对它进行解释。朱熹在承认其观点与前人不同时,用孟子强调主观动机以及《孟子》中某些文字证明他和前人的不同是有道理的。按照朱熹的说法,作出如此比拟的人没有认识到他们在动机上的不同以及道德和思想修养上的差异。按照朱熹的观点,古人的遗产,无论是金还是铁,都有确定的性质,不会因后世学者的争论而改变。

朱熹:个人德性与动机伦理学

朱熹为儒学两派的传统区分作辩护,论证说,当基本的道德原则面临危险时,精微的区别便是关键。虽然他赞成陈亮认为圣人能平其心、大其目的观点,但是仍然增加了一个条件,即“于本根亲切之地,天理人欲之分,则有毫厘必计、丝发不差者”。如果抹煞那些明显差别,朱熹惟恐后人“一旦舍吾道义之正,以徇彼利欲之私也”,人们便不能区别义、利二字。(38)

辩论中,朱熹还把这些区分用于另一目的。他对王霸二分论没有作细致的辩解,而且将观点从历史背景中抽离出来,当作给陈亮的道德劝诫。在指责陈亮的“不平之气”时,朱熹敦促他承认社会道德的根源在于个人的道德品质:

尝谓天理人欲二字不必求之于古今王伯之迹,但反之于吾心义利邪正之间。(39)

朱熹相信陈亮尤其需要进行道德修养;故而,这一观点压倒了霸作为历史概念的问题。

作为一位学者,朱熹承认在古代有霸这个术语的使用;而作为道德家,他更多地将霸看作一个象征性的概念。这一分别在辩论中不如在他的注释和语录中明显。作为学者,(40) 朱熹讨论了经典中这一术语的意义和用法,如,他写道,“霸与伯同,长也。”(41) 他还注意到前人从王、霸的身份或地位的角度讨论王霸问题:王者兼有天下,霸者能率诸侯。虽然他最终承认前人依据地位作出的区分当然是正确的,但朱熹仍然继续从伦理基础对它进行解释。他问,如果天下之正、诸侯之正出于至公,无一毫自私之心,那么虽然在下位,又能有什么妨碍他们实施王道呢?从这个角度来讲,霸的身份或地位并不是最关键的因素。当霸希望自己因为取得功业而受到称赞时,问题就起了变化。因为在历史上,他们自己国家的富强是主要目的,所以霸的财富和声望掩盖了天子。霸的行为与动机表现为自私的功利之心而非至公之心。(42) 霸没有认识到仁本来就在自己身上,这使他们走向了恶。霸假借仁义掩饰自私之心,久而久之连自己也相信假借之德就是真的。朱熹承认以前注释《孟子·尽心上》的学者认为这一段暗示了“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43) ?朱熹在另外的解释中,因霸以力假仁而将其与武力联系起来。在解释他和孟子所指的“以力”是什么意思时,朱熹说它就是“土地甲兵之力”。霸必须恃其甲兵之强、财赋之多,以欺骗人民,强迫他们服从。为了努力显扬其使命,达到他们的目标,霸假借仁义之名愚弄人民。由于霸的镇压,(44) 民众们战战兢兢地匍匐在他们的强力之下。与霸者不同,王者之心具有仁之实,所以人民对他们的反应也不同。虽然人民也服从以德治国的王,但王却无意于服人。王霸之别表明仁与力的差别太大,而仁与德却是根本相同的。(45) 朱熹坚持他自己的解释,扩大了霸和行仁之间的鸿沟。

朱熹在承认其观点与前人不同时,用孟子强调主观动机以及《孟子》中某些文字证明他和前人的不同是有道理的。对霸的历史背景的学术性研究并不妨碍他增强宋代将霸的象征与利、力联结得越来越紧的趋势。在朱熹这样的道学人物看来,霸的象征所关联的否定性道德涵义玷污了功利与实用主义的取向。

在辩论中,朱熹没有细致阐述他对霸的看法,但事实上他抨击了陈亮的英雄象征和功利主张。朱熹没有直接回应陈亮认为孔子为了建立楷模而洗净三代史实这富有挑战性的描述,而是灵活地将争论引向他觉得更为关键的地方。他固守着三代理想合法性的前提,攻击陈亮打算从汉唐历史中重寻典范的做法。

朱熹认为,当有更好选择时,却从汉唐找寻一种较低的不完全的标准是愚蠢的,满足低于儒家政治社会理想的任何东西就相当于认为不完全欺民就是伦,不完全罔世便是制。只有圣人才能完全设立规则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46) 也只有王才能充分掌握制度方面的控制。然而,普通民众不能臻于如此完善,这不应当导致放弃完美的标准。(47) 不过,汉唐学者却抛掉了这些完美标准,他们通过假定标准与时代相关,便容易满足于后世豪杰做出的丰功伟绩。这部分学者中一些人没有充分认识到他们英雄的缺陷是如何危害天理的;另一些人,认识到后来统治者违背了天理,却为这些统治者寻找借口,因为他们认为,英雄的功绩并未受到什么不良影响。相对标准使这些学者迷迷糊糊地追逐低层次的理想,与更高的理想和道德标准产生分离。(48)

按照朱熹的观点,善政依靠统治精英的道德与思想修养,以分清是非之别,并按照这个区别来行动。因建立汉唐而受到称赞的英雄人物(汉高祖和唐太宗)没有这种基本的修养,也无什么道义可言;但其天纵之才及对功利、权力清醒的算计使他们在政治上获得相当的成功。对什么是利的认识并不意味着他们有仁义之心。欧阳修曾将唐太宗推翻混乱的隋朝商汤、周武王相比拟,后两人也颠覆了当时的无德之君,建立新的王朝。按照朱熹的说法,作出如此比拟的人没有认识到他们在动机上的不同以及道德和思想修养上的差异。(49) 朱熹对唐太宗个人道德的强调反映了孙复(992—1057)、范祖禹(1041—1098)及程颐等11世纪著作家们的评价。另一方面,陈亮跟得较紧的官方史书更注重太宗的政治功业和他乐于听从魏征提出的儒学诫(50) 条的事迹。(51)

朱熹敦促陈亮放弃将汉唐君主树立成英雄象征的努力。按照他的意见,历史记载说明汉高祖和唐太宗不值得被拔举为后世标准。例如,汉高祖颁布约法三章,因废除暴虐的秦律而值得称赞;然而,汉代君主却不能废除三族之令,而且,有许多有功之臣被迫害致死。这些都证明约法三章实际上是如何的空洞,人们应当弄清楚这些英雄的动机。以唐太宗为例,“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唐太宗在才能智术上胜过对手;而且,他们“不知有仁义之可借”,只有太宗才擅长假借道德为自己目的服务,因此而达到结果,建立了持续好几代的王朝。如果谁要以他的功业来断言其得天理之正,这便是以成败论是非。对功业的极度欣赏,而不管所用之手段,正是整个汉唐时代的精神气质。在这种忽视道德动机和天理的精神气质主宰下,汉唐两代就在平庸中架漏牵补过了时日。(52)

朱熹用陈亮点铁成金的譬喻批评他将汉唐英雄当作理想象征。按照朱熹的观点,古人的遗产,无论是金还是铁,都有确定的性质,不会因后世学者的争论而改变。多少世纪过去之后,陈亮“追点功利之铁以成道义之金”。(53) 如果汉唐以下果真如陈亮所言皆是真金,固不必点化。圣人就是纯粹的标准,正如真金为天命之固然,非由外铄一般。那些试图模仿圣人却没有完全达到圣人层次的人是掺了铁的金。汉高祖与唐太宗与理偶合之处则代表铁中的一点金,陈亮努力将这些统治者转变成理想象征就像舍弃自家光明宝藏而奔走道路,向铁炉边矿渣中拨取碎金一样。(54)

朱熹也利用了陈亮承认三代做得尽而汉唐不尽的看法。对朱熹来说,这和他的观点一致。他也认为后世英雄只是有所“暗合”,故都不能尽善,陈亮问题的产生在于他只是讨论了尽与不尽,而没有追问所以尽与不尽的原因,结果是,仿佛相似处的比较,使他错误地得出圣人的样子也不过如此的结论。(55) 朱熹相信这一问题非常重要,在致吕祖谦弟弟的信中,朱熹指出了他非常看重这个问题:

最后,只问他三代因甚做得尽,汉唐因甚做得不尽?见顿著圣贤在面前,因甚不学而必论汉唐觅他好处?(56)

朱熹论道,不去追问三代与汉唐之所以不同这一明显的小错误就是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谬”。(57)

他用道德培养解释了三代与汉唐之间的差别,声称后世统治者缺乏圣人之道德修养以坚持天理。陈亮争论说,两个时代尽与不尽之别在于

孔子努力将三代改变成了正大本子。(58) 朱熹并不信此解释,他指责陈亮想扩大自己的观感,批评他在没有首先解决道德原则与人欲自我中心对立的主要问题的情况下就想去判断历史史实的正确性(朱熹所指的特定历史史实就是有关管仲的问题;不过,管仲的例子是随着讨论两个时代的差别而来的,而这两个问题在朱熹对陈亮运用历史的抨击中互相关联)。陈亮的历史观受到了歪曲:“宜其指铁为金,认贼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59) 按照朱熹的判断,陈亮没有资格从汉唐历史中建构模范倾向和英雄理想,即便这一工作是可行的。

作为个人德性和动机伦理学的主张者,朱熹不能支持功利主义取向的效果伦理学。他对关注社会结果、个人利益或功利有一种孟子式的反感,告诫弟子要避免“先有个利心”,因为它容易侵害伦理原则。(60) 朱熹抱怨浙江学者通过提倡回互助长了这种意识:

浑厚自是浑厚。今浙中人只学一般回互底心意,不是浑厚。浑厚是可做便做,不计利害之谓。今浙中人却是计利害太甚,做成回互耳,其弊至于可以得利者无不为。(61)

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市民社会的伦理学,但按照朱熹的判断,分析到最后,这种回互伦理鼓励人们去做每一件对他们自身有利的事。

真正利益如果没有个人道德,最终是不能得到的。朱熹相信利是义的结果,但利不应当成为一个人追求的方向(62) :“义未尝不利,但不可先说道利,不可先有求利之心。”(63) 如果谁将利视为目标,他的心就会追逐功利而陷入迷途(64) ,古代圣人认识到了这一点。圣人讨论治术时,总是把仁义看作是首要的,从不渴望获得结果与功利。圣人的丰功伟绩证明了那些断言道德取向是不切实际的学者的愚蠢。(65)

通过划清仁之功用与道德自身的界限,朱熹用他对管仲的评价表明并解释了对效果伦理学的异议。他勉强同意陈亮的说法,认为孔子曾高度赞扬过管仲。从他的另外文章看,很显然,朱熹与陈亮一样反对早期注家的观点,这些注家将赞扬管仲解释为承认他“只似仁”(66) 。朱熹接受程颐的解释,认为管仲有“仁之功用”。管仲在保卫中原国家免受野蛮楚国的武力侵略、召集诸侯为其政治行为设立指导原则中,建立了对他人有益的功绩;因此,他体现了仁之功用。(67) 朱熹将管仲与宋太祖、太宗的著名宰相赵普(922—992)相比,甚至还将他与汉高祖、唐太宗相比,所有这些人在为中国带来统一与和平上都有业绩,但他们的心却非仁慈。(68) 他们体现仁之功用,但缺乏成仁的主观动机。朱熹在肯定仁有不同层次、种类的同时,论证管仲只处在较低层次上,因为孔子不会将管仲之仁等同于颜回之仁。朱熹也同意一位弟子的看法,这位弟子认为,如果孔子被人问及管仲仁否时,(69) 其回答就会不同于被问及管仲是否不仁时。(70)

按照朱熹的观点,管仲有限的标准以及他缺乏高尚动机导致其功绩不高,如果他的标准高一些,并且如果经过道德修养后将其道德影响扩展到全国的话,他的事业就不会在他死后不久便毁掉。实际上,管仲的功绩只是以他自私的动机为基础的,缺乏理想标准与高尚意图使孟子指责管仲辅佐其君只成为霸而不是王。“管仲不知王道而行霸术,故言功烈之卑也。”(71) 实际上在管仲与霸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哲学性的区别:前者的错误是出于选择,而后者本质上依据定义就是错的。虽然朱熹承认制度上的合法性标准,这决定了霸按定义就是错误的,但是他对霸的主要抨击在于指责他们的动机:他们的心倾向于增大自己的利益,获得功利性的结果。因此,他将管仲和霸一起当作事功伦理学的象征。

对管仲动机和标准的严厉指责反映出朱熹反对陈亮的效果伦理学。因为他相信功利取向将摧毁在其他方面具有真正价值的成就,所以朱熹恳求并劝说陈亮放弃把管仲等人当作自己的理想。(72) 按照朱熹的观点,管仲完全热心于功利主义的伦理使他的成就显得空洞。管仲增强了其国家的力量;但是,通过使功利主义考虑完全主宰这一国家,他发动的这一场剧变使国家必然走向衰败。朱熹得出结论说:“管仲非不尊周攘夷,如何不是王道?(73) 只是功利驳杂其心耳。”(74) 他批评管仲和陈亮两人具有相同的悲剧性的缺陷:他们的道德与才能不符。(75) 这样的才能由于不受儒家道德的约束反而有充分自由的空间去追求功利主义,必将用力甚大而收效甚微。建立在关注结果、利益和功利基础上的标准或理想只是颠倒了后代人的道德观感,并且还要摧毁真正功业的道德基础。

(1) 133

(2) 陈傅良:《止斋先生文集》(四部丛刊本,1929年),卷36,2页下—3页上。译文见张君劢,上册,327页,译文经我修正。

(3)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53:33页上,也引在庄司莊一《朱子と事功派》,467页。

(4) 134

(5) 朱熹:《朱子语类》,137:19上,5252页。

(6) 135

(7) 136

(8) 陈亮,20:12上—下,289页。朱熹的指责见《朱文公文集》,卷36:22页下—23页上。

(9) 陈亮,20:14下,292页。

(10) 137

(11) 陈亮,20:9下—10上,285页;20:14下—15下,292—293页。朱熹在正式著作中,如《大学》注的序言等,的确将三代作为理想,此时人人皆能尽其性。见朱熹《大学章句·序》(四部备要本),1页上—下。

(12) 陈亮,20:15下,293页。

(13) 同上,20:9下—10上,285页。

(14) 138

(15) 陈亮,1212年版,下册,卷14:2页下,3页下—4页上,9页上—下,10页上—下,11页上—下;其他例证见卷15、16。

(16)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19页上。

(17) 139

(18) 陈亮,20:6上—7上,281页;部分译文见张君劢,上册,317页。译文经我修正、扩充。

(19) 汉宣帝的陈述部分用以指责其后代的。见《汉书·元帝纪》开头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班固(北京,1962年),卷9,277页;译文见江炳伦,105页,译文经我修正。

(20) 朱熹:《孟子或问》,卷1,5页上—7页下,见《朱子遗书》(台北,1969年);朱熹:《论语集注》(台北,1966年),卷2,8页上—下。

(21) 《荀子》,卷7,8页上—下;参见卷18,10页。关于将陈亮的观点解释并歪曲为“王霸杂用”的例证,见《增补宋元学案》,卷56,9页上。

(22) 140

(23) 陈亮,5:1上,49页;11:1下,113页。前者部分译文见Lin Mousheng,179页。参见对李纲类似观点的讨论,John W. Haeger,“1126—1127:Political Crisis and the Integrity of Culture”,在其编Crisis and Prosperity in Sung China,155—160页。

(24) 陈亮,1212年版,下册,卷16:8页上,9页下—11页上。

(25) 陈亮,9:6下,99页;吴春山,57—71页的讨论。

(26) 141

(27) 陈亮,20:10上—下,286页;译文见张君劢,上册,320页,译文经我修正。(www.xing528.com)

(28) 董仲舒语见《春秋繁露》,卷9,3页上—下;《汉书·董仲舒传》中有不同的表达;《汉书》,卷56,2524页。陈亮,20:10下—11上,285—287页。参见张君劢,上册,321页。

(29) 陈亮,20:11上—下,287页;20:12下—13上,289—290页;牟宗三:《道德判断与历史判断》,219—261页。当陈亮承认关于管仲仍有争议时,他可能想到孔子对管仲“器小”的批评;而且,这与他自己所认为的宽大之心是首要的观点相一致。陈亮,20:7上,281页;20:10下,286页。吴春山,74页也解释以这种方式对管仲的保留意见

(30) 142

(31) 陈亮,20:12下—13上,289—290页。《二程全书》,卷18,1页下—2页上,以及卷22,6页上用“仁之功”一词,但我无法找到提及“仁之功用”的文字。陈亮引用的是这些段落的思想。

(32) 朱熹多少比程颐对管仲的评价较高,例如,他没有遵从程颐的观点,程颐认为管仲原应如召忽(约公元前684年死)一样自杀,而不应事杀其主者。朱熹指出,孔子曾赞扬过管仲的政治功业甚于对召忽形式上行忠的赞赏;《朱子语类》,44:11下—13上,1791—1794页,以及《论语集注》,卷7,14页上—15页下。

(33) 陈亮,20:12下—13上,289—290页;11:16上,133页。

(34) 陈亮,20:11上,287页。

(35)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6页。参见张君劢,上册,325页。

(36) 陈亮,20:13上,290页。

(37) 143

(38)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6页下,27页上。

(39) 同上,卷36:20页上—下;译文见张君劢,上册,317—318页。译文经我修正。

(40) 144

(41) 朱熹:《论语集注》,卷7,14页下—15页上,在回答什么是霸时,他说霸就是伯。他注意到《汉书》中引“哉生魄”时写作“哉生霸”,所以推论说霸、伯、魄三字在古代是通用的。朱熹:《朱子语类》,53:1下,2028页。

(42) 朱熹:《孟子或问》,卷1,5页上,以及《朱子语类》,25:24下—25下,1011—1013页。

(43) 朱熹:《孟子集注》(台北,1969年),卷13,12页上;《朱子语类》,60:25上—26下,2298—2301页;《孟子或问》,卷3,7页下。

(44) 145

(45) 朱熹:《孟子集注》,卷3,11页下—12页下;《朱子语类》,53:1上—下,2027—2028页。

(46) 146

(47)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5页上。参见《大学章句·序》,1页上—下。在这里他说三代理想秩序是建立在公共学校的德化与伦理之教之上的。

(48)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5页上—26页上,27页下,23页下—24页下。参见张君劢,上册,323—324页。

(49) 见钱穆在《朱子新学案》,第5册,9—11页中的讨论及引用朱熹文集中的文字。

(50) 147

(51) 孙甫:《唐史论断》(学津讨原本),卷1,3页下—21页下;范祖禹:《唐鉴》(国学基本丛书本),卷2,12页上—13页上,以及卷3—6;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朱熹编(国学基本丛书本),197页,259—260页。Wechsler, Mirror to the Son of Heaven讨论了唐太宗的人格及其君臣关系。虽然在12世纪70年代陈亮强调主要大臣的作用,但此时在一封致朱熹信中已断言因朝廷之富美而受到称赞的是君主而非大臣。陈亮,20:10下,286页。

(52)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5页下,20页下—21页上。参见张君劢,上册,324—325页。

(53) 148

(54)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7页下。

(55) 同上,卷36:27页上。

(56) 同上,卷47:26页上。

(57) 同上,卷36:27页上;见张君劢,上册,327页。

(58) 149

(59)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7页上—下。

(60) 朱熹:《朱子语类》,51:1上,1931页。

(61) 同上,122:9下—10上,4734页。

(62) 150

(63) 朱熹:《朱子语类》,51:1上,1931页;参见《孟子或问》,卷1,3页上。

(64) 朱熹:《朱子语类》,51:1下,1931—1932页。由于朱熹的邀请,陆九渊就此主题向朱的弟子作了一次讲演。见张君劢,上册,299—301页中对此讲义的讨论。

(65) 朱熹:《朱子全书》(渊鉴斋本,1713年),卷63,9页上—下。

(66)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6页上,27页上,朱熹:《朱子语类》,60:26,2300页。

(67) 朱熹:《论语集注》,卷7,14页上—15页上;朱熹:《朱子语类》,16:10下,519页;33:19上—下,1358—1359页;20:22上—下,754—755页;29:4下—5上,1173—1174页;44:11下—13上,1791—1794页;48:1下—2下,1892—1893页;48:3上—下,1894—1895页;53:1上—下,2027—2028页;60:25下—26下,2299—2301页。公元前651年葵丘之会为诸侯国奠定了指导原则。《孟子》,6下:7。

(68) 朱熹:《朱子语类》,33:19上—下,1358—1359页,44:12下,1793页;48:1下—2下,1892—1893页。洪业讨论了赵普的生平,还提到朱子对赵普事功的称赞,认为这体现了仁之功用(在《名臣言行录》中);洪业:《半部论语治天下辨》,《清华学报》8.1和2:306—339(1970年8月),尤其是322页。

(69) 151

(70) 朱熹:《朱子语类》,16:20下,519页;33:19上,1358—1359页;44:12上—下,1792页;44:13下,1793页;48:3上—下,1894—1895页。

(71) 朱熹:《孟子集注》,卷3,1页上—下;朱熹:《论语集注》,卷2,7页下—8页下;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7页上;朱熹:《朱子语类》,25:24上—28上,1010—1017页;37:1下—2上,1566页;44:14上—下,1795—1796页;55:9上,2088页。

(72) 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1页上,26页上。

(73) 152

(74) 朱熹:《朱子语类》,33:1下,1328页;93:5上,3739页。在《论语集注》卷2,7页下—8页下中,朱熹同意杨时的看法,认为管仲之功没有基础,因此在他和桓公死后便崩溃了。

(75) 朱熹:《论语集注》,卷7,11页下—12页上;朱熹:《朱文公文集》,卷36:20页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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