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永登教育志:健全组织、完善制度(2000~2015)

永登教育志:健全组织、完善制度(2000~2015)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永登教育志:健全组织、完善制度(2000~2015)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县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永登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县教育局、财政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教育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股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抽派的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二)建立责任体系

县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2.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3.发改部门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堂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对为学生提供非营利性营养餐服务的学校食堂和企业制定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4.县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要合理安排中小学编制,调剂余缺,为学校补充食堂工勤人员,妥善解决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

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6.卫生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7.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www.xing528.com)

8.工商部门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9.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10.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11.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宣传报道。

12.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13.团县委、县妇联等人民团体应积极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4.各乡镇中心校、县属有关学校对本乡镇、本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并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

15.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乡镇中心校、县属有关学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