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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古税思想在我国的有限作用原因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虽然是国家全体人民的代理人,它的责任是管理公共事务,处理市场失灵时的情况,但政府自身也有利益。另外费率制定的不合理,也不一定能发挥治理污染的作用。当前排污费制度急需改革,要在征收标准、费用使用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改善。

痞古税思想在我国的有限作用原因

1.环境权的争论

无论是痞古的征税理论,还是科斯的讨价还价思想,都面临着一个问题,即环境的产权是谁的问题。应该说,环境产权既是普通大众的,也是企业的。企业为社会生产产品,必然要产生污染。普通大众不能只看到企业的污染,而没有看到污染背后企业的经济贡献和物质贡献。既然企业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过度征收环境税就不合理。另外,企业应该分配多少环境权,无法确切地衡量,环境税率只能由政策制定者主观决定,从而限制了痞古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效果。

2.政府代表谁

政府是整个社会的代理人。因此,政府既要考虑到普通大众的清洁环境的需求,又要考虑到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本身对企业财力的需求。政府的规制,实际是包括民众、媒体、环保组织和企业等各种利益集团的游说和压力后的一种折中方案。政府虽然是国家全体人民的代理人,它的责任是管理公共事务,处理市场失灵时的情况,但政府自身也有利益。如果政府的环保规定太严苛,就会引发资本外流,这是政府最担心的后果之一。

3.环境规制与利益集团诉求

由于社会的环境规制是各个利益集团,在为自己集团利益而进行的竞争后所得的产物,因此,环境规制更倾向于照顾强力集团的利益。像环保技术革新,对大企业很容易,对中小企业很难,如果一味强调高强度的环保技术的改进以及严苛的淘汰环保技术落后者的政策,将导致中小企业被淘汰,这对中小企业是不公平的。另外费率制定的不合理,也不一定能发挥治理污染的作用。如果排污缴纳的费用小于环保改进的费用,最终的结果就是鼓励企业多排污,虽然社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但最没有反抗能力的自然环境将走向更加危险的境地。(www.xing528.com)

4.排污费为何作用有限

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的制度。应该说,该措施自实施以来,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也促进了企业的环保革新。但是,该措施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费率标准比较低且长期不变;企业尽可能隐瞒排污和偷排,环保局核实的压力很大;环保局的费用使用不规范,有时不能有效地使用于企业的环保,当前排污费的80%用于企业环保,但这80%不像以前那样按缴费者返还,而变成无息贷款形式,由环保局自行决定给予某个组织和企业,这在滋生腐败和自利行为下自然难有成效;各级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可能对环保局施加压力;没有百姓的参与。当前排污费制度急需改革,要在征收标准、费用使用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方面进一步给予改善。

5.排污的代际公平问题

按照社会学的理论,抗争力量小的集团将受到歧视,没有出生的后代人所受的歧视最大。环境问题不仅存在同代人之间的公平问题,也存在代际人之间的公平问题。由于以后的人是个虚无的概念,无法参与到决策中来,因此他们的利益可能受到当代人自利行为的损害,这样会影响环境决策问题的公平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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