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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论自由》:触媒西方外国传媒业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生活于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的工业革命后期直至完成的时代。密尔对此极为敏感。《论自由》共分五章。细究起来,密尔与前面弥尔顿论及的“自由”不同。弥尔顿的“自由”是基于“自由至上主义”的,密尔的着眼点则在于“群己权界”,特别提出要防范公共舆论对个人自由的干预。弥尔顿的重点是呼吁公众的批判意识免受外在权力的侵犯,密尔的重点则是防范公众自身对异己性力量的侵犯。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的《论自由》:触媒西方外国传媒业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生活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工业革命后期直至完成的时代。政治方面英国建立起了法制传统和政治自由传统。一方面,政府权力和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已经基本解决;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力量极为强大,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暴虐力量,对个人自由形成了很大的威胁。19世纪的英国,受到民主化、大众化的影响,社会出现了同化的趋势,造成了人们的普遍平庸化。

密尔对此极为敏感。他认识到在英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敌视个性的力量,大众通过社会舆论和公众意见,干涉个人事务。密尔说:“当前公共舆论的趋向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对于任何明显的个性流露特别不能容忍。”他面对的时代特点是大众舆论对个人言论自由的压制。他说:“在我们这个时代,从社会最高阶层到社会最低阶层,每一个人都好像生活在怀有敌意目光的审查之下。”

《论自由》出版于1859年,是自由主义的经典之作,其核心问题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非个人与政府的关系)。他提出“多数人的暴政”的命题:“尽管多数人的暴政很少诉诸极端的惩罚,但却使人无所逃遁,它更渗入到生命的细枝末节并且奴役灵魂本身。”其核心论点是社会权力干预个人自由的性质和限度。“人们获准个别地或集体地对他人的行为自由进行干涉,其目的只能是自我防卫(直接的、最初的利益)。”(www.xing528.com)

《论自由》共分五章。第一章《引论》提出了本书的论题:社会权力干预个人自由的性质和限度。密尔认为:人类可以个别或集体地对个人行动自由进行干预的唯一正当目的,是为了自我防卫,是为了防止某人伤害别人或者伤害社会。除此之外,其他理由不能成为干预个人自由的借口。第二章《论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密尔把上述标准引入思想言论领域,为思想和言论的自由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他认为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都是很重要的。“试想所有人都持一种观点而只有一人持异议,那么所有人让这一人闭嘴,并不比这一人将所有人禁言(如果他掌权)来的更正义。”“压制一个观点,是对全人类的劫掠,既是对今人也是对后人的劫掠。”他从各方面论述了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第三章《论作为人类福祉因素之一的个性》,密尔把这一标准引入行为的方面,为个性自由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每个人必须不断努力向其趋近,尤其是那些意欲教化同胞的人必须一直关注的目标,就是能力与发展的个性化。”为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由,二是千差万别的环境。”两者结合便可产生出统一在“首创性”中的“个性活力与丰富差异”。第四章《论社会施加与个人的权力的限度》,密尔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更为细致的论述,对处理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原则进行了更为广泛、深入的讨论,是对第一章所提出原则的呼应和细化。第五章《本文原则的应用》,密尔运用自己提出的关于自由的原则,讨论了一些具体事例,如禁酒、毒药的买卖等,并讨论了自治和政府职能的问题。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论自由》中最著名的一段话是:“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细究起来,密尔与前面弥尔顿论及的“自由”不同。弥尔顿的“自由”是基于“自由至上主义”的,密尔的着眼点则在于“群己权界”,特别提出要防范公共舆论对个人自由的干预。弥尔顿的重点是呼吁公众的批判意识免受外在权力的侵犯,密尔的重点则是防范公众自身对异己性力量的侵犯。阿特休尔评价说:“对于密尔来说,自由是人类热望的终点,而对于弥尔顿来说,自由是通向真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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