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联合国系统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确保持久和平的团体,其任务侧重于教育、科学和文化等代际领域,基本使命是促进公平、公正的全球伦理。人人生而平等,无论阶级、性别、种族或世代都享有这些权利,世界遗产保护是我们代际责任的一部分。代际公平的基本原则是,当代人必须妥善对待人类不可替代的遗产,以造福今世后代。每一代人都是人类共同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使用者、守护者和潜在增强者(贡献者),因此我们必须(至少)为后代留下相同的机会。
文化领域全球伦理的原则和基本思想包含在6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领域公约的最低标准中,特别是:
●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又称《海牙公约》),这是在此方面最古老的国际法律文件。
●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采取措施禁止并防止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和所有权非法转让公约》。
●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它在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方面非常重要,本章将进一步强调它对全球伦理的贡献以及全球化对世界遗产地的正面和负面影响。(https://www.xing528.com)
●2001年《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保护了海洋考古遗产。
●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包括音乐、舞蹈、语言和节日等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是《世界遗产公约》的重要补充,后者仅限于物质遗产保护。
●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该公约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框架内设定了除有关国际关税和贸易(GATT)文化外的基本原则。
虽然上文的阐释十分简要,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保护和促进人类共同遗产本身就是一项道德义务,它反映在构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文化和自然遗产领域使命的基础和最终目标的规范性文书中。事实上,上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所有公约都有助于建立全球公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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