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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微明张足,圣人自处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众所歙也。刑以利国,则失矣。圣人知刚强之不足恃,故以柔弱自处。知势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圣人惟处于柔弱而不厌,故终能服天下。

老子道德经:微明张足,圣人自处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姑且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姑且使之强大;想要废弃它,必姑且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姑且给予它。这就叫作知幽妙之理而收显著之效。柔弱必定战胜刚强。鱼儿不能离开深渊,国家的权柄武力等利器不可以轻易展示给别人。

【注释】

歙:收敛。

固:通“姑”,姑且,暂且。

张:扩张。

必固举之:王弼本作“必固兴亡”,此处据陈鼓应本改。

将欲取之:王弼本作“将欲夺之”,此处据范应元本改。

微明:知幽妙之理而收显著之效。

延伸阅读(一)✿ 王弼《老子道德经注》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www.xing528.com)

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众所歙也。与其张之不足,而改其求张者,愈益而己反危。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利器,利国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

延伸阅读(二)❀ 苏辙《老子解》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未尝与之而遽夺,则势有所不极,理有所不足。势不极则取之难,理不足则物不服,然此几于用智也,与管仲孙武何异?圣人之与世俗,其迹固有相似者也。圣人乘理,而世俗用智,乘理如医药巧于应病,用智如商贾巧于射利。

柔弱胜刚强。

圣人知刚强之不足恃,故以柔弱自处。天下之刚强方相倾相轧,而吾独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伤,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毙,此所谓胜也。虽然,圣人岂有意为此以胜物哉?知势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鱼之为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胜物也,方其托于深渊,虽强有力者莫能执之。及其脱渊而陆,则蠢然一物耳,何能为哉?圣人居于柔弱,而刚强者莫能伤,非徒莫能伤也,又将以前制其后,此不亦天下之利器哉?鱼惟脱于渊,然后人得制之。圣人惟处于柔弱而不厌,故终能服天下。此岂与众人共之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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