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犯规,应取消比赛资格:
(1)有意妨碍他人比赛(包括犯有同一性质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损坏点标、点签和其他比赛设施者。
(3)比赛中搭乘交通工具行进者。
(4)未通过全部检查点,而又伪造点签图案者。
(二)违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被视为违例,应给予警告。裁判人员将根据违例的性质和程度,采取从降低成绩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1)在出发区越位(提前)取图和抢先出发者。
(2)接受别人的帮助,如指路、寻找点标、使用点签者。
(3)为别人提供帮助,如指路、寻找点标、使用点签者。
(4)为从对手的技术中获利,故意在比赛中与对手同路或跟进者。
(5)故意不按比赛规定顺序行进者。
(6)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号码布者。
(7)有其他违反比赛规则行为者。
(三)成绩无效(www.xing528.com)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比赛成绩将被判为无效:
(1)有证据表明在比赛前勘察过路线者。
(2)未通过全部检查点,即检查卡片上点签图案不全者。
(3)点签图案模糊不清,确实无法辨认者。
(4)在检查卡片上不按规定位置使用点签者。
(5)在比赛结束(指终点关闭)前不交回检查片者。
(6)超过比赛规定的终点关闭时间(检查点一般也在同一时间撤收)而尚未返回会场者。如确系迷失方向,应向附近任意一条大路或原检查点位置靠拢,等候工作人员的处置。
(7)有意无意地造成国家或他人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破坏自然风景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肇事人承担。
(四)特殊情况的处置办法——仲裁方法
在定向越野比赛中,某些特殊的情况是可能出现的,例如:
(1)检查点被无关人员拿走或遭自然破坏。
(2)检查点的位置与图上的位置不符。
(3)比赛中出现个人或团体的成绩完全相等。
对于这类问题,通常应在比赛前的准备阶段由筹备组长领导各委员仔细地研究,确定处置办法,形成文字,由技术委员在制定《比赛规程》时列入。如果这些问题是出现在比赛的过程中,则应由裁判长决定处置办法(参见裁判长职责)。当某个领导小组成员对裁判长的决定有异议时,应经比赛领导小组长同意,召集全体成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另行选择处置办法,但必须获得3/4以上的多数通过。对于在比赛后提交到领导小组的诉讼,原则上也应按此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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