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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通史:贵公去私与天下的多元化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从为治的结果来看,“公”是圣王治理天下且使天下致太平的根本原理,所谓“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得天下以公正,失天下以偏私。最后,《贵公篇》提出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的重要命题。这两句是说,天下非一人、一家之所有、私有,乃天下万人、万物之所共有。

中国哲学通史:贵公去私与天下的多元化

1. 公私之辨与“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

权位的设立,本是为公还是为私?人主的权力,应当为公还是为私?这是中国政治哲学需要面对和处理的两个基本问题。《孟春纪·贵公》曰: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故《洪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恶,遵王之路。”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

春之德尚生,绝大多数中国古代哲人信奉天地之间生为贵的观念。由贵生而贵公,这即是由生命哲学进入政治哲学的论域。“贵公”即在政治哲学中尊重公正的原则。而为何人主应当贵公,或以公为先?首先,从为治的结果来看,“公”是圣王治理天下且使天下致太平的根本原理,所谓“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其次,“公”是人主得立的根本依据。得天下以公正,失天下以偏私。“凡主之立也,生于公”,这个命题对于古人而言具有一般意义。最后,《贵公篇》提出了“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的重要命题。此“一人”着重从“一家”为说(49) ,下句“天下之天下也”也不专就人而言。这两句是说,天下非一人、一家之所有、私有,乃天下万人、万物之所共有。既然如此,设立“天子”或“王”的本意,就不是为了专私一人或一家,而是为了公利万民,乃至天地之间的万千事物。

2. 《贵公》《去私》《下贤》三篇:从“贵公”到“至公”

由公私之辨,《孟春纪·贵公篇》进而从利己、利物的角度阐述了“贵公”之旨。《贵公》说,伯禽将行,请问周公治理鲁国之道,周公答曰:“利而勿利也。”所谓“利而勿利也”,即利天下而勿自利之义。《贵公》曰:(www.xing528.com)

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

由荆人遗弓而有三议,“荆人遗之,荆人得之”,有私于荆人也;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有私于人也;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则无私于人,利万物可矣。此三者都是由私入公之议,但有境界上的差别,在《贵公》的作者看来,老聃之“至公”达到了与天地合其德的境界。所谓天地之德,《贵公》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这种兼利万物而莫知其所由始的境界,即是“至公”境界,三皇五帝之德也不过如此。《贵公篇》还具体举出了齐桓公的例子来作说明,曰:“桓公行公去私恶,用管子而为五伯长;行私阿所爱,用竖刀而虫出于户。”公正之利与偏私之害俱大,可不慎与!

《孟春纪·去私》对“偏私”作了深入批判,从负面进一步论证了“贵公”之义。《去私》曰:“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此天地无私之德,正是人间帝王所应当具备之德。首先,这种无私之德表现在帝王的自我禁欲上,《去私》即引黄帝之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其次,这种无私之德表现在至尊权位的移交方式上,《去私》认为人间帝王不应以一家之故而将其私与或垄断之,而应当授之于天下之德者贤者。《去私》曰:“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与其子而授禹,至公也。”天子之子虽多,如果德贤不及舜、禹,那么尧当授舜,舜当授禹,如此才叫作所谓“至公”。再次,在公权的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做到不私亲、不乱权的地步。为此,《去私》举了两个例子来做论证。其一,晋大夫祁黄羊“外举不避雠,内举不避子”,这种行为得到了孔子的大力赞扬,云:“祁黄羊可谓公矣!”其二,墨者巨子腹之子杀人,秦惠王怜其老而无他子,且欲舍之,腹则“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对此,《去私》评论道:“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顺便指出,公私之辨的议论在战国中后期已非常深入,腹不许惠王而杀子的观念和行为,儒家很可能持不赞成的立场,因为其中还存在忠孝、仁义观念的内在冲突问题。最后,在对待贤德的问题上,《去私》认为王霸之君应当“诛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贤者”,如此方“可以为王伯”。这再次宣扬了“封建”思想,与彼时吕不韦被封为文信侯的身份是一致的。

此外,在《慎大览·下贤》,吕不韦集团宣扬了“下贤”“礼贤”的观念,并认为这是“至公”之义的内涵。《下贤》曰:“帝也者,天下之适也;王也者,天下之往也。”帝王之义,即所谓为天下之贤士所归往。而天下之贤士如何可能归往于人主?《下贤》认为其关键在于人主自身的品德:礼之下之则归之,骄之倨之则不从。从政治心理的角度来看,这就要求人主对于一国或天下至尊的权位抱有一种至公的心态,既不能以权势欺凌他人,更不能将尊位霸占为私有,否则不是《吕氏春秋》所说的得道之士。帝尧北面而问善绻,周公旦朝于瓮牖之人,齐桓公见小臣稷,郑相子产往见壶丘子林,魏文侯见段干木,在《下贤》看来,这些都是人主以“至公”之心礼贤下士的实际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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