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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与刘歆在《五行传论》中的差别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向、刘歆的新德运观乃根据五行相生原理,认为五德之运的顺序为木德→火德→土德→金德→水德→木德,而王朝受命的历史即依此次序循环。根据新德运观,刘向、刘歆认为汉为火德。

刘向与刘歆在《五行传论》中的差别

1. 刘向、刘歆的新德运观

班固汉书·郊祀志赞》曰:

汉兴之初,庶事草创,唯一叔孙生略定朝廷之仪。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数世犹未章焉。至于孝文,始以夏郊,而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兒宽、司马迁等犹从臣、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由是言之,祖宗之制盖有自然之应,顺时宜矣。究观方士祠官之变,谷永之言,不亦正乎!不亦正乎!

据《郊祀志赞》,汉代的德运说在士大夫阶层发生了多次更变。在文帝时期,张仓以为汉得水德,贾谊、公孙臣则欲更之以土德,然而直到武帝太初元年(前104),西汉才真正实行土德说,兒宽、司马迁等都赞成汉得土德说。公孙臣、贾谊认为汉代得土德,承认了秦朝政权在王朝更迭历史上的合法性和正统性。秦始皇根据邹衍从所不胜的五德终始说,认为秦得水德;而汉人如果承认秦朝在历史上的合法性,那么根据从所不胜的法则,汉应该得土德。自从武帝确认汉为土德之后,土德说一直实行到西汉终结。在成帝时期,刘向提出了新的德运观,刘歆作了继承,具体参看《汉书·律历志》。刘向、刘歆的新德运观乃根据五行相生原理,认为五德之运的顺序为木德→火德→土德→金德→水德→木德,而王朝受命的历史即依此次序循环。根据《汉书·律历志》,刘向、刘歆父子的新德运观具体是这样的:根据《易传·说卦传》“帝出乎《震》”,刘向认为帝太昊伏羲氏始受木德(《震》居东方为春木),炎帝神农氏受火德,黄帝轩辕氏受土德,少昊帝金天氏受金德,颛顼高阳氏受水德,帝喾高辛氏受木德,帝尧陶唐氏受火德,帝舜有虞氏受土德,伯禹夏后氏受金德,殷受水德,周受木德。

刘向、刘向德运观的新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德运次序原理以“相生”取代“从所不胜”,即所谓“以母传子”,这符合儒家的生生观念,让历史哲学带上了价值色彩。另一个是将三皇五帝三王纳入新德运观中,以儒家正统化的帝王观念来否定秦始皇的历史价值,否定其合法性,排斥其正统性。秦朝是否真正受命,是否居于历史的正统位置?刘向曰:“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9) 认为秦朝“非其次”,故仅给予秦朝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

根据新德运观,刘向、刘歆认为汉为火德。《汉书·高帝纪赞》曰:“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世祠天地,缀之以祀,岂不信哉!由是推之,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刘向考“汉帝本系,出自陶唐”,由此推出“汉承尧运”。除了帝系的血缘关联外,刘向将“断蛇著符,旗帜上赤”作为“协于火德”的符瑞来论证汉朝受命的历史合法性问题。综合考虑,刘向、刘歆的新德运观更符合汉人的经学观、历史观及其相应的意识形态;而且,经过刘向之手,在考据上也似乎显得更客观、有效,从而汉得火德在知识论上也充满了优越性。

总之,张苍所谓汉得水德之说无法区别秦汉两朝,不能满足新王朝(汉)应得“新命”的传统观念。而汉初士大夫在反思秦亡的过程中一直力图区别秦汉两朝,在否定暴秦的同时希望汉朝能够达到“永命”的目的。这两重原因决定了张苍的水德说最终会被汉人抛弃。公孙弘、贾谊认为汉得土德,这不仅肯定了汉朝受命的合法性,而且也肯定了秦朝的历史合法性。这一观念虽然得到了武帝的包容和肯定,但是终究因其与汉代否定秦朝之历史正统的观念相违,特别是与经学家的正统观念相抵牾,因此遭到了刘向等人的直接怀疑。刘向父子提出的新德运观,包含了多方面的考虑,符合汉人的历史观及对历史的理解(10) ,故在汉代后期成为共识,乃至最终被王莽和光武帝相继采用。据《郊祀志》颜师古《注》引邓展曰:“向父子虽有此议,时不施行。”汉家真正实行火德,乃是在光武建武二年(26),《后汉书·光武帝纪》曰:“(二年春)壬子,起高庙,建社稷于洛阳,立郊兆于城南,始正火德,色尚赤。”

2. 刘向、刘歆《五行传论》及其所据《传》之差别

回头再看刘向、刘歆父子所据《五行传》之不同及二人说解“颇不同”的情况。《汉书·五行志》曰:

(1) 庶征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刘向以为大水。

(2) 庶征之恒阳,刘向以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谓之大雩。不伤二谷,谓之不雨。

(3) 庶征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www.xing528.com)

(4) 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征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

(5) 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臝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6) 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自属常阴。

从上引六条解说可以看出,刘向、刘歆父子言灾异确实“颇不同”。不仅如此,而且在《行事》部分,刘向歆父子的解释差异就更多和更大了。除此之外,《行事》部分还采录了当时众多经学家的解释,其异同在此得到了具体展现。值得注意的是,刘向的解释更为靠近董仲舒,而刘歆的解释则与众人多异。具体情况,参看《汉书·五行志》,今不赘述。

从上引《五行志》原文来看,班固之所以说刘歆所传《五行传》“独异”,是因为一者,他对传统的《五行传》重新作了结构性的划分,并分别命名为所谓《貌传》《言传》《视传》《听传》《思心传》和《皇极传》。刘歆“《听传》”“《思心传》”和“《皇极传》”的名称,已见上引文。“《貌传》”和“《言传》”则见于《汉书·五行志中之上》,“《视传》”见于同书《五行志中之下》。二者,刘歆所传之《传》文,确实多有不同于乃父(刘向所传《五行传》文字同于夏侯胜、许商等经师)之处。例如《五行传》本曰“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旤,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刘歆《貌传》则改作“有鳞虫之孽,羊旤,鼻痾”,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旤,与常雨同应。”又如《五行传》本曰“时则有介虫之孽”,刘歆《言传》则改作“时有毛虫之孽”,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再如《五行传》本曰“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旤”,刘歆《视传》则改作“有羽虫之孽,鸡旤”,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旤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例四,《五行传》本曰“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刘歆《皇极传》改作“有下体生上之痾”,并申述其改作的理由曰:“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不过,对于这些改作及其申述的理由,班固多以“此说非是”“说非是”予以呵斥或否定。

进一步,从班固《五行志》来看,刘歆《洪范五行传论》前当有一个类似《序》的导言,用以说明《洪范》“九畴”及《五行传》所由作的理论因缘,对传统的《河图》《雒书》提出了具体的解释。而这一点,在刘向的《五行传论》中当是没有的。《汉书·五行志》开篇即曰: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逌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这段话,乃班固概括刘歆《五行传论》的相关文字而来。其中,《易》曰“天垂象”一段数句,出自《周易·系辞上》。《河图》《雒书》本系古人悬案,但也是自上古以来圣圣相传的两种瑞应符箓,孔子即曾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乎!”汉人对于《河图》《雒书》到底为何物,在当时的文化氛围中,乃是一个必须严加追究的问题。刘歆予以指实,根据《易传》和《尚书》,他认为八卦是伏羲受《河图》则而画之的结果,《洪范》则是禹受赐《雒书》法而陈之的结果。也可以反过来说,他认为《河图》即是指八卦,《雒书》即是指《尚书·洪范》。进一步,刘歆根据《洪范》开篇一段文字,指明“禹得《雒书》之意”,即通过受赐洪范九畴来使天下实现从“彝伦逌斁”到“彝伦逌叙”的理想状态。刘歆还说,《洪范》“初一曰五行”以下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刘歆之所以作如此论说,无非是为了在与当时流行的谶纬思潮相应和的同时强化《洪范五行传》的神圣性。而刘歆本人(及前人)之所以要作《洪范五行传论》,在他看来,乃是为了“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最后,需要指出,无论是刘向还是刘歆,其《洪范五行传论》虽然以《洪范五行传》为纲,以《春秋》所列及下至王莽时期诸行事为纬,但是在具体的解释过程中,二人运用了丰富的易学知识,易学在其中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汉书·楚元王传》即曰“歆及向始皆治《易》”,易学对于刘向、刘歆父子确实产生了深远且重大的影响。(11) 而在《洪范》经的原理性作用下,以《易》解释《春秋》经文及其灾异现象,这是刘向、刘歆父子《洪范五行传论》的一个重要解释特征。

总之,《汉书·五行志》所录《五行传》文本按照木、火、土、金、水的相生次序排列,与刘向的新德运观一致,这应当出自刘向的调整。而刘歆对于《洪范五行传》文本作了多方面的改变,这体现了他在经学和灾异说上的新看法。他与其父刘向在相关论证中都非常重视《周易》的原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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