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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充对儒家的批判及命定论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充对儒家的批判首先是针对当时流行的天人感应思想。王充还批判了一些流行的观点,特别是对汉人尊为神的圣人孔子及追随者孟子提出质疑,对传统儒家经籍的记载表示怀疑。王充还以求实的态度针对儒家典籍中存在的一些疑问提出质询,其中,尤其重要者是针对《论语》《中庸》的思想的怀疑。而这一思想内部包含着儒家“天生人成”逻辑在道德上的延伸,王充批判依据的乃是自己的命定论。

王充对儒家的批判及命定论

王充对儒家的批判首先是针对当时流行的天人感应思想。儒者认为“思虑深,避害远,中国有道则来,无道则隐”。“称凤皇、骐之仁知者,欲以褒圣人也。非圣人之德,不能致凤皇、骐。”王充认为,此言妄也。“王者以天下为家。家人将有吉凶之事,而吉凶之兆豫见于人,知者占之,则知吉凶将至,非吉凶之物有知,故为吉凶之人来也。”(185) 他认为,天地之间,常有吉凶,吉凶之物到来,自当与吉凶之人相逢遇。有的人说是天使所为。然而,巨大之天,役使细小之物,言语不通,情指不达,怎能役使呢?“物亦不为天使,其来神怪,若天使之,则谓天使矣。”

《变动篇》综合《寒温篇》《谴告篇》思想,进一步对天人感应思想提出批评。“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择才若尧、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复与知。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不惮劳也?”(186) 只有违背自然,才有所谓谴告。“心险而行诐,则犯约而负教。教约不行,则相谴告。谴告不改,举兵相灭。由此言之,谴告之言,衰乱之语也,而谓之上天为之,斯盖所以疑也。”(187) 关于谴告,可以用人间常识来验证。若君可以谴告臣,那么,天就可以谴告君;反过来,臣也可以纳谏于君,君也可以纳谏于天。但是,却看不到效果何在。如果说上天道德完美,人不可以谏,那上天就应保持沉默。王充认为,灾变不过是阴阳之气不和所致,人们“引过自责,恐有罪,畏慎恐惧之意”,然而未必实有其事。

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生于常类之中,而有诡异之性,则为瑞矣。故夫凤皇之至也,犹赤乌之集也。谓凤皇有种,赤乌复有类乎?嘉禾、醴泉、甘露,嘉禾生于禾中,与禾中异穗,谓之嘉禾;醴泉、甘露,出而甘美也,皆泉、露生出,非天上有甘露之种,地下有醴泉之类,圣治公平,而乃沾下产出也。蓂荚、朱草,亦生在地,集于众草,无常本根,暂时产出,旬月枯折,故谓之瑞。(188)

其实,瑞应就是灾变。瑞以应善,灾以应恶,善恶虽反,其应相同。“灾变无种,瑞应亦无类也。阴阳之气,天地之气也。遭善而为和,遇恶而为变,岂天地为善恶之政,更生和变之气乎?然则瑞应之出,殆无种类,因善而起,气和而生。”(189)

他认为天人并不感应。“衰世亦有和气,和气时生圣人。圣人生于衰世,衰世亦时有凤、也。孔子生于周之末世,骐见于鲁之西泽。”(190) 王充虽也常将天地之体以人体来比附,但他也和桓谭一样反对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

王充还批判了一些流行的观点,特别是对汉人尊为神的圣人孔子及追随者孟子提出质疑,对传统儒家经籍的记载表示怀疑。

王充认为,圣人不能先知,孔子不是先知。在《知实篇》中,王充举出了十六条理由论证这一思想,最终他提出,圣人并非是有达视远见,洞听潜闻,能与天地谈论,与鬼神言语,知天上地下之事,可谓神而先知,与普通人根本不同的人。他说,“(圣人)今耳目闻见,与人无别;遭事睹物,与人无异,差贤一等尔”(191) 。圣人只是能根据事物的形迹征兆,推原其本源,然后经判断得出结论。

王充还以求实的态度针对儒家典籍中存在的一些疑问提出质询,其中,尤其重要者是针对《论语》《中庸》的思想的怀疑。他说:

孔子言“天丧予”者,以颜渊贤也。案贤者在世,未必为辅也。夫贤者未必为辅,犹圣人未必受命也。为帝有不圣,为辅有不贤。何则?禄命、骨法,与才异也。由此言之,颜渊生未必为辅,其死未必有丧,孔子云“天丧予”,何据见哉?……且天不使孔子王者,本意如何?本禀性命之时不使之王邪,将使之王复中悔之也?如本不使之王,颜渊死,何丧?如使之王,复中悔之,此王无骨法,便宜自在天也。且本何善所见而使之王?后何恶所闻中悔不命?天神论议,误不谛也。(192)

在这里,王充并未提到《中庸》,但所针对的无疑是“大德者必受命”这一思想。而这一思想内部包含着儒家“天生人成”逻辑在道德上的延伸,王充批判依据的乃是自己的命定论。显然,“天生人成”思想虽然有其一定的现实解释力,但也包含着许多复杂而微妙的内含。很明显在注重验证的王充那里,“天生”的性质需要“人成”的事实来显现,其中的逻辑就是成王败寇,难免“受命者必大德”。同时,他指出儒家道德修养也并不一定在社会上有客观效应。“凡人操行,能修身正节,不能禁人加非于己。”显然,这是他坚持从历史和事实而非从道德价值立场出发观察事物所必然得出的结论。

《刺孟篇》中,王充抓住孟子理论前后矛盾、言行不统一、转移论题和神秘难解的地方,逐一进行揭露和驳斥。例如针对孟子“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天故(有意)生圣人”的天命论说法,用历史事实证明完全是“浮淫之语”。对于自认为“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而谁”的孟子,则指出他不是什么“贤人”,而是“俗儒”。不过,王充也对孟子“人无触值之命”,“天命于操行也”的合理东西,也进行了错误的责难。

经学盛行的汉代,读经乃学术以至从政的必要条件。但其后果就可能使学术的创造性降低。王充以为,典籍中所记载的未必实有其事。“夫实有而记事者失之,亦有实无而记事者生之。夫如是,儒书之文,难以实事,案附从以知凤凰,未得实也。”(193) 儒者说《五经》,不一定有事实依据,经学沦为晋身之阶。据此,王充从讲求“效验”的原则出发,批评儒生对经典的态度多失其实。“前儒不见本末,空生虚说。后儒信前师之言,随旧述故,滑习辞语。苟名一师之学,趋为师教授,及时蚤仕,汲汲竞进,不暇留精用心,考实根核。故虚说传而不绝,实事没而不见,《五经》并失其实。”(194) 在他看来,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而“世俗用心不实,省事失情”(195) ,往往流于虚妄。他认为著述须“得实”,故应“考实根本”。文章言辞应落实在事实基础之上。

王充认为,世儒学者,好信师崇古,以为贤圣所言皆是,专精讲习,不知问难,这是不对的。其实贤圣下笔造文,即使用意详审,也不一定均曲尽事实,何况还有仓促之言,怎能皆是?“不能皆是,时人不知难;或是,而意沉难见,时人不知问。案贤圣之言,上下多相违;其文,前后多相伐者,世之学者,不能知也。”(《问孔篇》)对这种不求查实盲目信奉的现象,王充不能苟同。

王充认为,学生跟随老师学习,不能一味唯师命是从,而应亦“核道实义,证定是非”为本,颇有点“更爱真理”的味道。他说:“凡学问之法,不为无才,难于距师,核道实义,证定是非也。问难之道,非必对圣人及生时也。世之解说人者,非必须圣人教告乃敢言也。”(196) 他还认为,“《五经》以道为务,事不如道,道行事立,无道不成。”(197) 但世俗学者,却不肯深入研究经典学问,通晓古今,只想做升官发财的章句之学。

王充对俗儒是古非今的习惯提出批评。《齐世篇》的“齐世”,意思是古今社会齐同。其主旨在于批判汉儒尊古卑今的社会历史观。“圣人之德,前后不殊;则其治世,古今不异。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天不变易,气不改更。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禀元气。元气纯和,古今不异,则禀以为形体者。”(198) 气如水火。水火之性古今没有差异。一个人十几岁所见之物和他百岁时所见之物也没有差别。“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199) 上世之士也即今世之士,“俱含仁义之性,则其遭世,必有奋身之节。”(200) 王充认为今世之士“尊古卑今”,“好褒古而毁今”,此为贵远贱近。导致这种看法的原因在世俗之性,“少所见而多所闻”,“贱所见贵所闻也”(201) 。在他看来,古代人和今天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崇古尚古之风导致人们厚古薄今。

他说:“夫古今一也,才有高下,言有是非,不论善恶而徒贵古,是谓古人贤今人也。”(202) “善才有浅深,无有古今;文有伪真,无有故新。”应不为古今变心易意。但王充却犯了以今况古、齐同古今的毛病,关键在于为汉朝说法,所以《齐世篇》的消极因素多于积极因素。

王充对儒家的批判其实是基于一种普遍性的社会批判。他称社会为俗世或世俗,普通人为俗人、俗夫,流行的文章为俗文,此外,还有俗儒、庸人、俗情、俗性、俗材、俗说、贯俗、俗言、俗耳、品俗等等。虽然我们看不到他的重要文章《讥俗》《节义》的内容,但在《自纪》《对作》《艺增篇》等篇中还是针对“俗”提出了深刻批判。

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何则?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使夫纯仆之事,十剖百判;审然之语,千反万畔。墨子哭于练丝,杨子哭于歧道,盖伤失本,悲离其实也。蜚流之言,百传之语,出小人之口,驰闾巷之间,其犹是也。(203)

其所谓“俗”,主要是针对言辞“失实”“华虚”“虚妄”、迷信等不求实际、盲目崇古即不独立思考的流弊而言的。它一方面指人类文化所形成的虚华、虚伪,另一方面也包括耳目自然的限制。

因为“实事不能快意,而华虚惊耳动听也。是故才能之士,好谈论者增益实事,为美盛之语;用笔墨者,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204) 。在这种虚伪的氛围中生活的时间久了,人们逐渐丧失了觉悟真实的能力。他“讥俗”的目的就在于追求“养实”“调行”“离俗”,回到真实的生活本身。他说:“夫养实者不育华,调行者不饰辞。”(205) 又说:“论贵是而不务华,事尚然而不高合。”文章言论就是要分辨是非,“明辨然否”,认识真相,这当然要涤除虚伪,透视假象。要认识事物的真相,是需要对世俗之见有一种怀疑和批判精神的。他说:“论说辩然否,安得不谲常心、逆俗耳?”文章和言论,往往要增饰其华,这是审美的需要。但过分的华章则是“饰貌以强类者失形,调辞以务似者失情”。这样,真相往往被遮蔽。如果论说不能体现与其所说的“然”“实”“情”等相符合,那就会真伪不分,虚实不别,乃至是非不分、善恶不辨、礼俗相背,人们便会惶惑、手足无措。

王充批判虚伪流行得到人们的肯定。章太炎说:“华言积而不足以昭事理,故王充始变其术……作《论衡》,趣以正虚妄,审乡背。怀疑之论,分析百端,有所发擿,不避孔氏。汉得一人焉,足以振耻。至于今,未有能逮者。”(206) 梁启超亦说:“(王充)是一个批评哲学家,不用主观的见解,纯采客观的判断……对过去及当时各种学派,下至风俗习惯,无不加以批评。他是儒家,对儒家不好的批评亦很多,虽然所批评的问题或太琐碎,但往往很中肯……在儒家算是一种清凉剂。”他老实不客气地攻击儒家的短处,“可以说是东汉儒家最重要的一个人”(207)

王充对儒家的批判也有限制性。他把经验知识和理性知识混为一谈,从而忽视了理性知识的重要性。在《知实篇》中,王充通过许多常识之论证明孔子、舜等圣人并非先知,是有道理的,但因此而否定理性和道德知识却是他的不足。

(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88页。

(2) 同上书,第1189页。

(3)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92页。

(4) 钟肇鹏、周桂钿:《桓谭王充评传》,第137页。

(5)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94页。

(6) 同上书,第1180页。

(7)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二,第107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8)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79页。

(9) 《艺文类聚》卷五八引。

(10)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82页。

(11)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206页。

(12) 同上书,第144页。

(13)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27页。

(1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696页。

(15)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36页。

(16)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36页。

(1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81页。

(18) 同上书,第776页。

(19) 同上书,第781页。

(20)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88页。

(21)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99—1000页。

(22)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47页。

(23)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76页。

(24)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二,第113页。

(25)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85页。

(26) 同上书,第930页。

(27)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49页。

(28)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73页。

(29)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75页。

(30) 同上书,第812页。

(31) 同上书,第934页。

(32)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162页。

(33) 同上书,第40页。

(34) 同上书,第59页。

(35)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15页。

(36)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73页。

(3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33页。

(38) 同上书,第918页。

(39) 同上书,第946页。

(40) 同上书,第875页。

(41)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81页。

(42)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35页。

(43) 同上书,第708页。

(4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695页。

(45) 同上书,第722页。

(46)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73页。

(4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85页。

(48) 同上书,第785页。

(49)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318页。

(50)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1011页。

(51)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00页。

(52)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二,第114页。

(53)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54页。

(5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89页。

(55) 同上书,第785页。

(56)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543页。

(57)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75页。

(58)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54页。

(59)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144页。

(60)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第346页。

(61)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89页。

(62) 同上书,第999页。

(63)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87页。

(64)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70页。

(65) 任继愈:《中国哲学史》(修订本)第二册,第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66) 李维武:《王充与中国文化》,第8页,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67)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10页。

(68)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二卷,第344页。

(69)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133页。

(70)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138页。

(71)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55页。

(72) 同上书,第68页。

(73)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07页。

(74)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00页。

(75)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71页。

(76) 同上书,第875页。

(77)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67页。

(78) 同上书,第689页。

(79)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84页。

(80)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23页。

(8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94页。

(82) 同上书,第1178页。

(83) 同上书,第1084页。

(8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62—963页。

(85)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75页。

(86) 同上书,第1083页。

(87)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79页。

(88) 同上书,第1105页。

(89) 同上书,第1084页。

(90) 同上书,第1197页。

(91)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43页。

(92)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70页。

(93) 同上书,第1094页。(www.xing528.com)

(94)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592页。

(95)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83页。

(96)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80页。

(9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62页。

(98)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86页。

(99)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44页。

(100)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06页。

(101)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63页。

(102) 同上书,第868页。

(103)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01页。

(104)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518页。

(105)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15页。

(106)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17页。

(10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1030页。

(108)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53—754页。

(109) 同上书,第816页。

(110) 同上书,第856页。

(11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66页。

(112)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609页。

(113)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34页。

(114) 同上书,第600页。

(115) 奥古斯特·孔德:《论实证精神》,黄建华译,第40页,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116)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01页。

(117) 同上书,第407页。

(118)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38页。

(119) 同上书,第441页。

(120)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13页。

(121)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517页。

(122)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27页。

(123)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19页。

(124)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524页。

(125) 同上书,第519页。

(126) 同上书,第520—521页。

(127)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20页。

(128) 同上书,第534页。

(129)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578页。

(130) 同上书,第582页。

(131) 同上书,第580页。

(132)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22页。

(133)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42页。

(134)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87页。

(135)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65页。

(136) 同上书,第868—869页。

(13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47页。

(138) 同上书,第733页。

(139) 同上书,第732页。

(140) 同上书,第742页。

(14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11页。

(142)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74页。

(143)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06页。

(14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69页。

(145)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30—731页。

(146) 同上书,第732页。

(147) 同上书,第695页。

(148)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07页。

(149)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20页。

(150) 同上书,第142页。

(15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204页。

(152) ⑤黄晖:《论衡校释》一,第28页。

(153) 同上书,第40页。

(154) 同上书,第20页。

(155)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49—53页。

(156)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22页。

(157)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688页。

(158)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20页。

(159) 同上书,第26页。

(160) 同上书,第42—43页。

(161)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44页。

(162) 同上书,第845页。

(163)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273页。

(164) 同上书,第281页。

(165) 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第275页。

(166) 黄晖:《论衡校释》一,第59页。

(167)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二,第115—116页。

(168) 贺凌虚:《东汉政治思想论集》,第71页。

(169)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03页。

(170) 邓红:《王充新八论》,第89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71)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71页。

(172) ③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204页。

(173)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871页。

(17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79页。

(175) 《十三经》上,第541页,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9。

(176)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962页。

(177)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75页。

(178)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31页。

(179) 同上书,第936页。

(180)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937页。

(18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47页。

(182) 同上书,第1094页。

(183) 同上书,第1043页。

(184)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91页。

(185) 同上书,第750页。

(186)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77页。

(187) 同上书,第784页。

(188) 同上书,第730—731页。

(189) 同上书,第732页。

(190) 同上书,第747页。

(191)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096页。

(192)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419页。

(193)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727页。

(194)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23页。

(195) 同上书,第1170页。

(196)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396页。

(197) 同上书,第543页。

(198) 黄晖:《论衡校释》三,第803页。

(199) 同上书,第804页。

(200) 同上书,第809页。

(201) 同上书,第812页。

(202)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73页。

(203) 黄晖:《论衡校释》二,第381页。

(204) 黄晖:《论衡校释》四,第1179页。

(205) 同上书,第1199页。

(206) 《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44页。

(207) 梁启超:《儒家哲学》,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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