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老子》貴左貴右、尚左尚右观念考辨:考证与释义

《老子》貴左貴右、尚左尚右观念考辨:考证与释义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老子》中有“貴左”“貴右”、“尚左”“尚右”的觀念分别,以時代最早的郭店楚簡《老子》爲例:郭店簡《老子》丙組6: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河上公》本又釋“吉事尚左”爲“左,生位也”,釋“凶事尚右”爲“陰道殺人”。《左傳》桓八年“楚人尚左”,與《老子》“君子居則貴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表面看來,“軍尚左,卒尚右”與“用兵貴右”是矛盾的,其實這體現的是“君子居則貴左”的觀念。

《老子》貴左貴右、尚左尚右观念考辨:考证与释义

老子》中有“貴左”“貴右”、“尚左”“尚右”的觀念分别,以時代最早的郭店楚簡《老子》爲例(爲避免造字,釋文儘量用通行字):

郭店簡《老子》丙組6: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郭店簡《老子》丙組8—9:

故吉事尚左,喪事尚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

除了“喪事”傳世本多作“凶事”之外,其他出土本和傳世本與郭店簡本還有一些通假字和虚詞的異同,整體上無關宏旨。

此章也見於北大簡第七十二章,《河上公章句》本題爲《偃武》章,嚴遵《指歸》本則稱爲《佳兵篇》,王弼本則作第三十一章。王弼曾懷疑此非《老子》原作,因此全章無注。朱謙之校釋案云:

道藏·張太守匯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獨無注。河上本於“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諸句,均加注釋,所見之本同,而見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謂河上注之後于王注也。此章雖多古注竄入之處,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殺人衆多,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禮處之”等語,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11]

高明校注亦云:

紀昀云:“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喪禮處之’,似有注語雜入,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經文。”劉師培云:“案此節王本無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二語必系注文,蓋以‘非君子之器’釋上‘不祥之器’也。本文當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馬叙倫云:“紀、劉之説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蓋《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兩句系二十四章錯簡,‘君子’兩句乃下文而錯在上者,‘非君子之器’則正釋‘不祥之器’也。”因本章王本失注,故引起學者則對經文之懷疑和猜測,馬氏竟以個人臆斷剪裁經文,實不可信。今同帛書甲、乙本校之,世傳今本除個别語序稍有顛倒之外,别無差誤。[12]

樓宇烈校釋又云:

《道藏集注》本于本章末引王弼注説:“疑此非老子之作也。”宋·晁説之題王弼注《道德經》也説:“弼知‘佳兵者不祥之器’至於‘戰勝以喪禮處之’非老子之言。”又,據馬叙倫《老子校詁》引李慈銘、陶學紹説,均以爲此章文字有以王弼注文混爲經文者,並作詳細訂正。按,今據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帛書《老子》甲乙本考之,均有此章文字,並無王弼注文混入。[13]

今更有郭店簡、北大簡本佐證,足證王弼率爾疑古之非。

《河上公》本釋“君子居則貴左”爲“貴柔弱也”,釋“用兵則貴右”爲“貴剛强也。此言兵道與君子道反,所貴者異也。”《河上公》本又釋“吉事尚左”爲“左,生位也”,釋“凶事尚右”爲“陰道殺人”。釋“偏將軍居左”爲“偏將軍卑而居陽者,以其不專殺也”,釋“上將軍居右”爲“上將軍尊而居右者,言其主殺也”;釋“言以喪禮處之”爲“上將軍於右,喪禮尚右,死人貴陰也”。

高明校注亦云: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左”爲陽位屬吉,“右”爲陰位屬喪。《禮記·檀弓上》“二三子皆尚左”,鄭玄注:“喪尚右,右,陰也。吉尚左,左,陽也。”“兵者”所貴,異乎平居,故曰“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者,務以禁暴濟難而止,安静無爲爲上。[14]

但是以陰陽生殺解釋,很多人可能還是難以理解。

然而,也有日本學者懷疑“貴左”之説。朱謙之校釋併案云:

中井履軒曰:古人皆貴右,故下降曰左遷,殊無貴左之證,至漢猶然。及其後官貴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則貴左,其俗云(《老子雕題》)。

謙之案:此説非也。《左傳》桓八年“楚人尚左”,與《老子》“君子居則貴左”、“吉事尚左”之俗相合。[15]

事實上,《老子》的“貴左”、“貴右”必須結合古代禮制才能説清楚。清黄以周《禮書通故》卷四十《軍禮通故一》:

《記·少儀》:“軍尚左,卒尚右。”《老子·道德經》:“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以周案:二書語似相反,並屬周人行軍之通例。江慎修以爲當時制度各異,各言所見,非也。《少儀》以將卒爲文,左右異尚:將軍乘車在左,其車右,勇士也,次於將軍,故曰軍尚左。其徒卒,兩處伍之右,伍處兩之左,故曰卒尚右。而左陽主生,右陰主殺,鄭注已詳其義矣。《老子》以上下軍自相尚爲文,古人尚右,故偏將軍處上將軍之左。《左傳》叙軍帥皆先右後左,右尊也。如桓五年,虢公林父將右軍,周公黑肩將左軍,鄭曼伯爲右拒,祭仲足爲左拒,哀十一年,孟孺子泄帥右師,冉有帥左師,皆然。僖二十八年,城濮之戰,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此晉師以左當其右,是下軍處左也。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此晉師以右當其左,是上軍處右也。宣十二年,邲之戰,楚工尹齊將右拒,逐晉下軍,此右當其左,是晉下軍處左也。潘党將左拒從晉上軍,此左當其右,是晉上軍處右也。桓八年,季梁曰“楚人尚左,君必左”,明周軍禮皆尚右也。

又清黄以周《禮書通故》卷四十二《御禮通故》:

鄭玄云:“車右就車,門閭溝渠必步。車右,勇力之士,備制非常者,君行則陪乘,君式則下,步行。”孔穎達云:“車行則有三人,君在左,僕人中央,勇士在右也。門閭君當式,則車右下。溝渠險阻下之者,將以捍衛也。”……以周案:注“行則陪乘”,“式則下”,《齊右》、《道右》文。鄭彼注云:“陪乘,參乘,謂車右也。”天子出入,其車右有三,乘道車用道右,乘齊車用齊右,乘戎車用戎右。

黄以周所辨甚明。《孔叢子·問軍禮》亦云:“將帥尚左,士卒尚右。”這與《禮記·少儀》“軍尚左,卒尚右”都是指一軍之中,將軍乘車在左,勇士乘車在右。而左右軍制中,則是下軍居左,上軍居右;故“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體現的仍然是“用兵貴右”的觀念。

表面看來,“軍尚左,卒尚右”與“用兵貴右”是矛盾的,其實這體現的是“君子居則貴左”的觀念。“居則貴左,用兵貴右”其實説的是一回事。這一反差還要從古代車戰模式説起。孫機指出:(www.xing528.com)

若乘者爲三人,而其中又有指揮作戰的將領時,則如鄭玄所説:“左,左人,謂禦者。右,車右也。中軍,爲將也。兵車之法,將居鼓下,故禦者在左。”當然,此僅就一般情况而言,例外的場合也是有的。但不論位置如何變動,車上居右之人即所謂“戎右”,常爲手執戈矛的勇力之士。《左傳·成公八年》杜注:“勇力皆車右也。”因此,當戰車轉彎時,配備武裝的右側應向外,使之仍能起到禦敵的作用,即“左旋右搯”之所謂右搯;而没有武裝只有御手的左側應在内,以便受到保護。[16]

孫機在注釋中又補充説:

《清人》:“左旋右抽。”《説文·手部》搯下引三家詩作“左旋右搯”。搯訓擊刺,於義爲勝。由此可知戰車上左側較安全,故國君乘車,也常居左側。《曲禮》:“乘君之車,不敢曠左。”鄭注:“君惡空其位。”可證。《周禮·大馭》孫詒讓正義:“凡王平時乘路,皆居左。”[17]

孫説僅就兵車而言,所述並不完整。古代二人乘車,則尊者居左,禦者在右;兵車則禦者居左,勇士在右。三人乘車較爲複雜,尊者居左,禦者居中,侍衛在右;兵車則禦者居中,左射右刺;指揮車則禦者居左,將帥居中,勇士在右。《禮記·曲禮上》:“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于馬前。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孔穎達《正義》:“由,從也。僕人白駕竟,先出就車,于車後升。上必從右者,君位在左,故辟君空位。”《周禮·夏官·叙官》“戎右,中大夫二人,上士二人”孫詒讓《正義》曰:

《齊右》注云:“陪乘,參乘,謂車右也。”《月令》注云:“人君之車,必使勇士衣甲居右而參乘。”賈疏云:“若在軍爲元帥,則將居鼓下,將在中,禦者在左。若凡平兵車,則射者在左,禦者居中。若在國,則尊者在左,禦者亦中央。其右是勇力之士,執干戈常在右,故云右者參乘也。”

詒讓案:《書·甘誓》云:“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禦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僞孔傳云:“左,車左,左方主射。右,車右,勇力之士執戈矛以退敵。”《詩·魯頌·閟宫》箋云:“兵車之法,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禦。”《續漢·百官志》劉注引劉劭《爵制》,説古車戰兵車,車,大夫在左,禦者處中,勇士居右。此平兵車三人共乘之法。《鄭風·清人》箋云:“兵車之法,將居鼓下。”《左》成二年傳,説鞌之戰云:“晉解張禦郤克,鄭丘緩爲右。郤克傷於矢,未絶鼓音。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餘手及肘,餘折以禦,左輪朱殷。”此將在中當鼓下,禦當左輪,是元帥兵車三人共乘之法。《公羊》成二年傳謂齊頃公在軍居車左,與禮家説不合,非也。凡乘車法,與平兵車同,尊者在左。一車之上,乘者與禦,得右而三,故即謂右爲參乘。

由於戰車左側較爲安全,所以受保護的尊者往往“居左”。而手執戈矛的勇士則居於“車右”,以便作戰和保護尊者。以車輿制度而論,明顯是武器裝備左弱右强,而社會地位則左貴右賤。以尚武而論,則“用兵貴右”;以尊卑而論,則“居則貴左”;强弱尊卑的關係是始終不變的,二者是一體二面的關係,只是强調角度有所不同。《河上公》注“君子居則貴左”爲“貴柔弱也”,“用兵則貴右”爲“貴剛强也”,其實“柔弱”、“剛强”的對比同樣是來源於車戰居位。《河上公》注謂“此言兵道與君子道反,所貴者異也”,嚴格説來並不確切。應當説,“兵道與君子道同,所貴者異也”。“君子道”只不過是把“兵道”中尊者“居左”的觀念泛化了。

勇士“居右”,尊者“居左”體現的是起源於右手優勢的“貴右”觀念。[18]宋王昭禹《周禮詳解》卷二十七特别指出勇士“尊右”的體質人類學來源:

夫地道尊右,而人之左手足不如右强,故車置有力之士謂之右,而群右之長所以謂之司右也。群右:齊右、道右也。司右則掌其政令焉,政以正之,令以使之。車之卒伍則車僕,所謂車之萃也。車之萃則有卒伍焉,比其乘則比其乘之馬,使齊力也。屬其右之人,使同心也。凡國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屬焉,則以車右必任勇力之士故也。[19]

由於人類普遍的右手優勢,“軍尚左,卒尚右”與“文尚左,武尚右”的立意本質上是一致的。從這個方面來看,《河上公章句》把此章命名爲《偃武》,題目還是很合適的。

至於“吉事尚左,喪事尚右”,前人或以拱手禮解之。唐·陸希聲《道德真經傳》卷二曰:

吉事則拱而尚左,凶事則拱而尚右。

五代杜光庭《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二十六亦云:

左爲陽,德主生,故居常則尚左。今人賓主之位及拱手之禮,皆左爲上而尊也。右爲陰,主死,今人喪禮皆尚右。

這種解釋頗有道理。“拱”即拱手,指古代的拱手之禮。“凶事”,郭店簡、馬王堆帛書甲及《想爾注》本均作“喪事”。《儀禮》卷三十四《喪服》“袪尺二寸”鄭玄注:“吉時拱尚左手,喪時拱尚右手。”賈公彦疏:“‘吉時拱尚左手,喪時拱尚右手’者,案《檀弓》云:‘孔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我則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皆尚左。’鄭云:‘復正也。’喪尚右。右,陰也;吉尚左。左,陽也。是其吉時拱尚左,喪時拱尚右也。”[20]清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卷十二上《手部》釋“拱”甚明:

凡遝手,右手在内、左手在外,是謂尚左手。男拜如是,男之吉拜如是,喪拜反是。左手在内、右手在外,是謂尚右手。女拜如是,女之吉拜如是,喪拜反是。

但是,爲什麽“吉時拱尚左手,喪時拱尚右手”呢?明王世貞《藝苑卮言》卷十六曾談到:“古人吉禮尚左,唯喪禮、軍禮尚右。左陽右陰,故喪禮右也。人左臂力少,右臂力多,故軍禮右也。”“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管子·白心》:“左者,出者也。右者,入者也。出者而不傷人,入者自傷也。”黎翔鳳校注引張佩綸云:

《詩·裳裳者華》:“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傳》:“左,陽道,朝祀之事;右,陰道,喪戎之事。”《逸周書·武順篇》:“吉禮,左還順天以利本;武禮,右還順地以利兵。”《老子》:“吉事尚左,凶事尚右。”[21]

郭沫若則認爲:“古者操兵,左手執盾,右手執劍戟。故言左出右入,出者而不傷人而入者自傷。出爲距,入爲納。‘自傷’者謂傷人,人亦傷己,則與自傷無異。”[22]由於人類普遍的右手優勢,攻伐、殺戮多用右手,因此右手往往與戰争、死亡或血腥、危險密切相關,“死亡之手”不宜與吉慶之事相關聯。因此,喪禮、軍禮尚右,“喪時拱尚右手”,右手主要用於凶喪之事。“文尚左,武尚右”,左手武力性、攻擊性相對較弱,主要用於防禦,確保安全,因此使用左手可以起到化干戈爲玉帛的修好作用。《尚書·牧誓》:“王左杖黄鉞,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孔穎達《正義》曰:“鉞以殺戮。殺戮用右手,用左手杖鉞,示無事於誅。右手把旄,示有事於教。其意言惟教軍人不誅殺也。”[23]“左出右入”、“左生右殺”、“左生右死”、“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禮記·既夕禮》)等説法,其實都來源於左手主吉,右手主凶的人類學本質。

因此,左手主要用於吉慶之事,“吉時拱尚左手”表示偃武修文,化敵爲友。《禮記·曲禮下》:“執主器,操幣圭璧,則尚左手。”鄭玄注:“尚左手,尊左也。”《禮記·奔喪》:“拜賓則尚左手。”鄭玄注:“尚左手,吉拜也。逸《奔喪禮》曰:‘凡拜,吉喪者尚左手。’”《禮記·内則》:“凡男拜,尚左手。……凡女拜,尚右手。”清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二《曲禮下》云:

蓋凡物之有上下者,則以左手執其上端,右手執其下端,如弓之左執弣,右執簫;冠之右執項,左執前;衣之左執領,右執要,是也。其無上下者,則但以左手所執之處爲尊。其以之授人,則亦以左手之所執授之,若奉席如橋衡,鄭謂“横奉之,左昂右低,如有首尾”,是也。凡執物皆然。若幣、圭、璧,則圭有上下,幣與璧無上下,而執之皆以左手爲尊也。

又清孫希旦《禮記集解》卷十七《少儀》:

笏也,書也,修也,苞苴也,弓也,茵也,席也,枕也,几也,穎也,杖也,琴也,瑟也,戈有刃者櫝也,筴也,鑰也,此十六物,其執之皆尚左手也。尚左手,以左手爲尊也。蓋物之有上下者,則以左手執其上端,以右手執其下端;其無上下者,則亦但以左手之所執爲尊。蓋授受之法,主人在左,必如是,乃得以尊處授主人也。孔氏謂“尚左手,以左手在上而執之,以右手在下而承之”,似謂用兩手在一處,而上下捧持之,其義非是。《曲禮》言“遺人弓者,右手執簫,左手承拊”,則執物尚左手之法見矣。戈刃在上,其授人宜辟刃,此乃尚左手,而以刃授人者,以其有櫝故也。

“授人辟刃”和“執尚左手”用意相同,都是示無敵意的某種體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