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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水资源管理及研究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1政策与立法上世纪80年代,ECE在其关于合理利用水资源宣言中要求各成员国“在制定国家水政策时,要考虑水是公共资源,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欧洲经济委员会成员国水资源管理及研究

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由成员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奥地利、瑞典、英国德国、法国、匈牙利、希腊、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意大利、西班牙、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卢森堡等30余个国家组成,总面积4660万km2,人口约9.7亿人。该地区大多数国家的可用水资源总量目前可以满足用水需求,但由于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且随着用水量的日益增长,排入河流和湖泊中的污染物增加,实际上减少了许多国家的可用水量,该地区约有1/3的国家今后将面临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1.1.1 政策与立法

上世纪80年代,ECE在其关于合理利用水资源宣言中要求各成员国“在制定国家水政策时,要考虑水是公共资源,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美国在《未来的水政策》中阐述美国对水资源的基本政策时指出:“国家对水资源工作的重点,从开发转移到管理,包括保护和提高水质;未来用水需求应主要靠减少水损失和提高用水效率的措施来予以满足;用水受益人和有关受益部门应完全负担为使他们获益而付出的全部费用;有关水的法规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加以修订。”ECE各国近年来新颁布或修改的水法主要有以下特点:①强调公众共同管理水资源;②允许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而改变用水权;③强调水资源保护;④通过限制用水量和污水排放促进合理用水;⑤统一协调管理水资源;⑥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变更立法等。以上说明,强调水资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是ECE各国水政策发展的趋向。

1.1.2 管理体制

ECE各国由于历史政治状况等原因,有着不同的水管理方法和管理组织。一般来说,负责实施水政策和水管理的部门大致可分为三级,即:国家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机构,颁布立法或提出立法概要,规定管理办法,起全面管理和监督作用;区域管理部门,包括省(或州)、地区、县各级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采取流域管理机构方式;地方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市政当局以及一些民间协会团体。

如英国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包括国家级、区域级和地方级机构。国家没有专管水利的国家级行政部门,水利由环境运输及区域部、国家环境署和水服务办公室组成。环境运输及区域部代表政府全面负责制定总的水政策以及涉及水的有关法律等宏观管理方面的事务;国家环境署与水有关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政府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批准取水许可及防洪;水服务办公室代表政府对水的价格进行宏观调控,水服务办公室的主任由国务大臣任命。区域级机构,由10个水公司组成,包括西北水公司、北翁布里亚水公司、约克郡水公司等。地方级机构,由地方议会负责排水以及水管理,郡、区、乡镇不设水管理机构,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在农村成立内地排水区,该排水区成立用水户协会,选举成立董事会进行管理。

从总体上看,美国农业用水资源是比较丰富的,因此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政府的政策主要倾向于对农业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在80年代后,由于水资源污染严重而逐渐呈现水资源短缺,因而,政府的政策倾向则明显地加快了水资源保护的力度。美国农牧业生产自身对农业水资源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遍使用化学杀虫剂造成的污染。从1950年以来,美国杀虫剂和除草剂的使用量分别增加了12倍和21倍,而有些杀虫剂和除草剂的残留毒性较大,易进入水体造成污染。二是集约化养殖禽畜造成的污染。禽畜的养殖场遍布美国农村,禽畜粪便和废料对水体污染已显而易见。三是乡村工业排放废水造成的污染。四是生活用水和洗涤剂等无定点污染源对人体造成的污染也很严重。(www.xing528.com)

鉴于农业水资源污染日益严重,美国1970年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中也把水质和水资源保护列为首位;1995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水质法》,这是水资源保护的第一个总纲;1997年美国国会再次通过了《土壤和资源保护法》。在以上法律中都交叉重复提到了水资源保护,对农业水资源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了法律以外,美国政府也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以调控。例如:鼓励发展节水型农业;鼓励提高水的利用率;政府出资大面积推广滴灌和微灌技术;政府出资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种草种树,以涵养水源;限制在沼泽地上排涝和种植作物;高耗水农业将得不到政府的农业补贴等。

随着人类对整个环境整体特性认识的发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管理模式也在ECE国家受到重视。例如,法国根据地区特点及水文特点进行水管理分区,将全国分成6个流域,分别设置流域局理事会和流域委员会,前者负责流域内常规决策,后者主要进行调解水事纠纷、审批有关水资源开发、水质保护及防洪等长远规划等。罗马尼亚在水法中规定“水资源的保存及保护、新的水资源的开发、水的使用和治理、洪水的储蓄等活动都应按流域加以实施”。英国在水务局基础上成立的10个水公司,负责各自流域内水资源开发、供水、防洪、防污、渔业、旅游等方面所有事务。有些流域机构有较大的自主权,也有较强的灵活性,可以针对流域内个别情况采取独特的处理方法。

1.1.3 管理手段

大多数ECE国家在其合理用水的政策与立法原则指导下,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策略或手段来达到其合理用水的目的。其中从行政管理与经济方面来看,较普遍采用的手段包括:标准、定额、用水与排放限制、许可证制度、收费、罚款及奖励等。水标准管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用水标准,这是就各种用水的不同标准要求而言的,对不同的用水规定有不同的水质标准;二是对生活污水或工业及其他部门的废水规定的水质处理标准和排放标准;三是规定产品标准,如禁止生产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条例规定标准的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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