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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夯实群众基础,建设美丽中国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从内涵看,绿色发展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这项制度鼓励社会成员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各类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活动的开展。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可以让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并形成良性发展的正向循环。

绿色发展夯实群众基础,建设美丽中国

人们的环保意识蕴含着巨大能量。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思想认识也很难转化为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审时度势,为公众环境参与开辟了许多制度化渠道,多元治理框架下的参与机制得以较大完善。近些年来,随着环保企业和绿色品牌大量出现,以环境合规为主的公司自我规制开始走向前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环境保护部门孤军奋战的一元化治理局面,编织了覆盖性广泛的环境治理之网。此外,在政策法律的综合激励之下,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一般,逐渐出现在环境保护中国军团的队列之中,比如“自然之友”等环境保护类社会组织的出现,大大增加了环境治理的社会力量。在环保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下,一些重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产生了重要影响,既震慑了违法者,又教育了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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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绿色发展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等发展理念共同构成五大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从内涵看,绿色发展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绿色发展理念既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又科学把握了时代发展的新趋势,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www.xing528.com)

公众参与极大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但要取得真正效果,还需出台相关配套政策。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通过“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专章规定,赋予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正是对公民环境知情权的保障,使得民众的监督权开始变得切实可行,有效凝聚起环境保护的合力,为推进环保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4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要求各地向社会公开当地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举报途径和渠道等。这项制度鼓励社会成员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各类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活动的开展。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可以让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并形成良性发展的正向循环。

* 长江岸边的废弃码头变成“江上书屋”(新华社,过仕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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