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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伯奔吴:吴国之争议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太伯奔吴”之事,历史上究竟是否存在?他认为《史记》等书有关太伯奔吴的记载是后人所虚构,未免失之偏颇。而所说“弃在海滨”,则与吴国位于江南的无锡地区相符合。所谓“元子”即长子,说明太伯确为江南吴国的开国君主。这使周天子不得不格外尊敬太伯、仲雍所开创的吴国的后代。从以上这些春秋时代的文献记载,可充分证明《史记》关于太伯奔吴立国之说,是有依据和可信的,决非为后人所虚构。

太伯奔吴:吴国之争议

(一)“太伯奔吴”之事,历史上究竟是否存在?

20世纪30年代,有前辈学者卫聚贤先生认为,周太王时周国只是位于今陕西岐山下的一个小小方国,而且建立不久,基础未固,其势力东不及潼关;而殷王朝的势力西达今西安附近。在双方势力极为悬殊的情况下,太伯、仲雍二人出奔江南时所走路线,如果是向东沿着今陇海线走,则必须横穿殷王朝统治区,这必然是行不通的。如果是向南沿汉水而下,再循长江东下,则今汉水和唐、白河流域一带,当时为羌族部落的势力范围;而长江沿线一带,当时尚处于氏族社会,“氏族社会的道德观,凡遇见非本部落的人,非杀不可”[16]。太伯、仲雍等一帮人岂能安全通过?如果是“由汉中往四川,道路多险,而在秦国未灭巴蜀以前,巴蜀很少与中国相通,太伯等人亦不能绕道四川顺江而下”[17]。因此,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太伯、仲雍等人无论走哪条路线出奔江南,都不可能的。再说,太伯、仲雍二人出奔江南的原因,仅仅为了让位给其弟,既然如此简单,那么只要离开周原,移居到邻近之地即可,何必要历尽艰难险阻,来到数千里以外而又语言不通、习惯迥异的江南定居?这在情理上说不通。东汉班固也许发觉《史记》所说的出奔原因不合情理,于是在《汉书·地理志》中改为“太伯、仲雍辞行采药,遂奔荆蛮”,说得比《史记》圆满。稍后的赵晔,感到班固的修改还有欠缺,于是在《吴越春秋·吴太伯传》中,改成“古公病,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遂之荆蛮”。为了美化太伯、仲雍二人,又增添了“古公卒,太伯、仲雍归;赴丧毕,还荆蛮”等内容。来来去去似乎非常方便自由。不难看出:太伯奔吴之说,是在人为地不断进行润色加工。综上所述,“太伯、仲雍之出奔荆蛮,实非当时社会所能有,而为后人所虚构”[18]

以上是前辈学者卫聚贤先生的观点。他认为《史记》等书有关太伯奔吴的记载是后人所虚构,未免失之偏颇。我们知道,司马迁所写的《吴太伯世家》和《周本纪》都是有文献资料为依据的。据《左传·昭公三十年》记载,楚之西谏曰:“吴,周之胄裔也,而弃在海滨,不与姬通,今而始大,比于诸华。”这里明确说“吴”是周的后代,因为吴国为周太王之子太伯和仲雍二人所开创。而所说“弃在海滨”,则与吴国位于江南的无锡地区相符合。又据《左传·哀公七年》记载:吴、鲁两国相会于鄫,吴国太宰伯嚭想与鲁国的季康子见面,季康子命孔子的弟子子贡前往婉拒,伯嚭很不高兴,对子贡说:“大夫(注:指鲁国大夫季康子)不出门,此何礼也?”子贡当即反唇相讥说:“太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这里提到吴国的祖先太伯、仲雍断发文身的情况,与《史记》的记载完全相同,说明春秋时期鲁国人也知道太伯、仲雍奔吴之事。又据《穆天子传》记载:“太王亶父开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太伯于东吴。”所谓“元子”即长子,说明太伯确为江南吴国的开国君主。又据《论语·泰伯》记载:“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说明《史记》所载太伯谦让王位给其弟之事,早在孔子时代就已流传,并为孔子所承认。又据《国语·吴语·夫差退于黄池,使王孙苟告于周》记载:吴王夫差既退于黄池,乃使王孙苟向周敬王报告功劳。周王答曰:“苟,伯父令汝来……今伯父曰:‘戮力同德’。伯父若能然,余一人兼受而介福。”按春秋时代的习俗,周天子对同姓长辈诸侯称伯父,异姓长辈诸侯称舅父。这里,周敬王面对吴王的来使,横一声伯父,竖一声伯父,说明身为周朝天子,也是承认周、吴同姓且同一祖先。另据《逸周书·世俘解》记载:“王列祖自太王、太伯、虞公、王季、文王、邑考以列升,维告殷罪”[19]。说的是周武王灭殷后,到宗庙祭拜列祖列宗,以上就是祖宗的排列次序,太伯、仲雍(即虞公)都排列在前面,地位很高。这使周天子不得不格外尊敬太伯、仲雍所开创的吴国的后代。从以上这些春秋时代的文献记载,可充分证明《史记》关于太伯奔吴立国之说,是有依据和可信的,决非为后人所虚构。

至于《史记》说,太伯、仲雍兄弟两人出奔荆蛮的原因,是为了主动让位给其弟季历,以便将来可以顺利传位给季历之子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而《史记》的记载,实际上只是当时公开宣扬的原因,却隐藏着真实的、不便公开的原因。那么,隐藏的、真实的出奔原因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历来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笔者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简略地介绍一下前辈学者徐中舒先生和现代学者彭明瀚先生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徐先生认为:“太王之世,周为初兴小国,同商殷相比,国力极为悬殊,当时绝不可能与商殷正面冲突。因此太王选择抵抗力小而又与商殷关系较为疏远的地方进行殖民,以逐步培植国力,实为上策。所以他派太伯、仲雍沿江、汉而至吴……太伯、仲雍不可能是只身私逃出去的,他们一定得带上属于自己的大批臣民,组成队伍,才能长途跋涉去开拓地盘并建立统治”[20]

彭先生认为:“太伯、仲雍未必是亲兄弟,也未必是人名,而是两个家族的名称……很可能,太伯、仲雍、季历是太王反商集团中的三个主要宗族,为了完成推翻商朝的大业,由太王(或太王集团)委派太伯、仲雍两个家族到江南地区(荆蛮)去发展,联络那里的地方势力,一同起来反叛商殷王朝。”[21]

上述两位学者的看法大同小异,都认为太伯、仲雍出奔荆蛮的目的,是为了配合来日兴周灭商的活动,而由太王(或太王集团)派遣他们至商殷王朝的后院,去执行殖民、分化和发展势力的任务。虽然这种分析与看法,似乎颇合当时情理,但是与后来实际发生的历史事实,完全不相符合。历史告诉我们:太伯、仲雍出奔到达江南后,根本没有从事兴周灭商的政治活动;相反,而是毅然决然入乡随俗,文身断发,融入当地社会。兄弟俩在创建勾吴国后,一直偏安于大海边陲,过着潜心农耕、与世无争的日子。由此可证,当年太伯、仲雍出奔荆蛮,并非由太王(或太王集团)着意派遣,而与兴周灭商事业根本无关。

那么,当年太伯、仲雍千里迢迢出奔荆蛮,究竟为啥?笔者从太伯兄弟俩到达江南后所作所为的历史事实来分析、判断:主要为了远走高飞、彻底脱离这个令兄弟俩烦闷痛苦、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家庭。因太伯、仲雍为太王前妻所生,生母已不在(是故世还是被休,无法考证),兄弟两人既无家庭温暖可言,又失去应有的地位,完全被边缘化,沦落为这个家庭中“多余”的成员。而季历则为太王的后妻所生,后妻的娘家为当地羌族部落的首领成员之一,太王志在兴周灭商,需要得到羌族方面的大力协助,因此对后妻特别宠爱,并且爱屋及乌,对后妻所生的幼子季历及孙子姬昌,也就偏爱有加,遂借口“昌有圣瑞”等种种理由,不惜违背传长不传幼的宗法制度,将应该传给太伯的王位改而传给季历。太伯是个能屈能伸、品德高尚之人,为了尊重父愿和顾全大局,明知其父的行为是极不公平的对待,也坦然接受并主动让位,但内心却受到了严重创伤,十分痛苦。由于兄弟两人对这个家庭的不公平已经完全看透和失望,因此毅然决然冒着各种风险,出奔到达遥远的荆蛮,而且一去不复返,以达到与家庭彻底切割、实现另辟新天地的目标(请注意:关于太伯、仲雍出奔遥远荆蛮的真实原因,详见后面本章本节第三部分的专题分析)。

(二)关中陇县吴山一带是太伯的采邑地,还是出奔地?

在20世纪30年代,前辈学者卫聚贤先生认为:周太王时的周国,只是一个位于今陕西省境内岐山下的小小方国,而当时商殷王朝却很强大。在双方势力极为悬殊而且交通条件极为落后的情况下,太伯、仲雍二人带着家属,可能当时还有随行的民众,从关中出奔到数千里以外的江南,实非当时所能做到,因此所谓太伯奔吴(东吴),“就没有这回事”[22]

卫先生还认为,历史上流传很广的“太伯奔吴”事件,其实所奔的不是东吴,而是西吴。《诗经·大雅·皇矣》云:“帝作邦作对,自大(注:大、太相通。)伯、王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季历既友爱其兄太伯,则太伯封地当距离季历所在的周原不远。若太伯奔赴江南,与周原相距遥远,如何能友?该诗又云:“乃眷西顾,此维与宅”。可知太伯的封地,位于周原之西而且相距不远。根据方位与距离来判断,“太伯所奔之地,当在今陕西陇县之吴山”[23]

自从卫先生提出太伯所奔之地是西吴而非东吴之后,赞同这一观点的还真不乏其人。尤其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陕西省宝鸡市一带,出土了一批铸造于西周早期、器上铭文有“弓鱼伯”字样的青铜器以后,当时有些学者遂将“弓鱼”释为“弓鱼族”,认为“弓鱼”就是“勾吴”,是青铜器铭文中“工”“攻”“攻吴”的一音之转。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史记》所说的太伯出奔荆蛮,实际是太伯、仲雍出奔到今陕西省宝鸡市一带,投奔当时的弓鱼族。此论一出,使原来就对《史记》记载抱有怀疑态度的人更相信太伯出奔的地点,是今陕西省境内宝鸡市附近的西吴(即陇县之吴山一带)而不是东吴(今江苏无锡一带)。

当上述这些论点纷纷出现时,笔者对《史记》记载的信念仍然坚如磐石,立即根据文献记载并结合考古资料加以仔细研究后,认为今陕西省宝鸡、吴山一带,应该是太伯受封的采邑地,弓鱼人则是采邑地的原住民。但必须强调指出,太伯即使出奔过宝鸡或吴山(西吴),也是属于他早年离开家乡出居自己采邑地之事,时间是在出奔荆蛮之前。出居采邑地(西吴)与出奔荆蛮(东吴)是两回事,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更不能以出居吴山(西吴)之事,来取代出奔荆蛮(东吴)的历史。因为两者在时间上是一先一后,相互之间并不存在牴牾。而值得提醒的是,后来太伯出奔荆蛮,很可能就是直接从他的采邑地(即西吴,今宝鸡市一带)动身出发的。因为从这里出发,走陈仓道、至汉中、乘船自汉水顺流而下,这样路程既近,出奔路线也比较顺便。

笔者认为,《诗经·皇矣》中“乃眷西顾,此维与宅”等一些诗句,正是反映了以下的情况:据分析,太伯、仲雍在出奔荆蛮之前,很可能在自己的采邑地宝鸡、吴山一带居住了较长一段时间,用以进行出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该说这情况季历是知道的。而太伯、仲雍当时计划直接从采邑地出奔荆蛮,这情况季历可能也是知道的。但是,太伯、仲雍出奔荆蛮后,却一去不复返。从此,太伯、仲雍与季历之间,天各一方,杳无音讯。这情况,季历在事前是万万没有预料到的。因此,这使留在家乡周原(在今陕西省岐山县境内,位于宝鸡的东北)的季历,心存惘然,再加上由于良心的内疚作用,有一种无法解脱、无法诉说、也无法忘记、总觉得对不起这两位仁厚兄长的无名情愫,驱使他经常面对着早已人去楼空的太伯采邑地,向西遥望,独自沉浸在无尽的回忆和思念之中。以上就是笔者对上引《诗经·大雅·皇矣》中“乃眷西顾,此维与宅”这些诗句,完全不同于前辈学者卫聚贤先生的解读与诠释。

太伯对于曾经生活过的吴山一带采邑地,是有着深厚感情的。在离开后仍念念不忘,因此出奔到达江南无锡创立方国后,有意取国号为“勾吴”,以表示其来自吴山、不忘吴山之情。

(三)太伯、仲雍开创的是吴国还是虞国

有些学者认为,太伯、仲雍当年从关中出奔到达的地方不是江南,而是今山西南部;他们开创的不是吴国,而是虞国。其依据是《左传·僖公五年》的记载。该记载的大意是:晋献公欲假道虞国进攻虢国。虞国大夫宫之奇意识到借道进攻他国会危及本国的安全,于是以“唇亡齿寒”的生动比喻,向虞国君主进谏劝阻。在讲到虞国的开创历史时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于是认为:其一,熟悉虞国历史的宫之奇,将虞国的开国与太伯、虞仲联系在一起,足以证明虞国的始祖是太伯、仲雍,所以仲雍又称虞仲。其二,虞国(位于今山西省南部平陆县一带)与周国(位于今陕西省岐山县一带)的地理位置相距不远,即使当年交通条件很差,太伯、仲雍从今陕西中部出奔到今山西南部定居并建立虞国,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至于江南的吴,只是虞的分支,到了仲雍的后代才受封为吴国。因此,吴国并非如《史记》等书所说,由太伯、仲雍所开创。(www.xing528.com)

1954年在江苏丹徒烟墩山出土了宜侯夨簋青铜器,器上铭文内容为周康王卜问南方宜地,改封虞侯夨于宜地的有关情况。于是有人根据这一铭文,认为太伯、仲雍开创的是虞国而不是吴国。并认为铭文中的宜侯就是虞侯,是虞国君主的后代,故称自己的前辈为虞公,而虞公就是虞仲,即仲雍。据此,断定虞国是太伯、仲雍所开创。同时又认为宜、吴两字的古音相同,虞侯夨改封为宜侯后,就是吴的始祖,因而吴国并非为太伯、仲雍所开创。

笔者的观点正好与以上观点相反,认为仅仅根据《左传·僖公五年》的记载,就否定《史记》及其他史书的有关记载是片面的,也是脆弱无力的。因为在同一部《左传》中还有许多与此观点完全相反的记载:例如《左传·闵公元年》记载晋大夫说:“大子(注:指晋太子申生)不得立矣……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不亦可乎?”记载中在谈到太伯出奔时没有称虞太伯,而是称吴太伯,这就有力地证明当年太伯不是奔虞,而是奔吴并为吴国始祖。正因为这是历史事实,所以吴太伯之名称在春秋时期的社会上就广为流传,其中包括晋国人在内,也都知道。又如《左传·定公四年》记载着吴军攻入楚国楚王逃至隋,藏匿起来,吴人要求隋人交出楚王时说:“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而君又窜(注:藏匿之意)之,周室何罪?君若顾报周室,施及寡人,以奖天衷,君之惠也。”楚国在其扩张过程中,曾先后吞并了周室在江汉和中原地区的许多姬姓诸侯小国,于是吴国这次攻入楚国,认为自己是替弱小的周室诸侯国报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吴国的先辈在周朝王族中辈分很高,而太伯、仲雍是周王族辈分很高的人,所以吴人以老大自居,大有为弟妹们报仇舍我其谁之意。反之,若吴是虞的分支,则吴的始祖在周王族中辈分很低,吴人的态度就不会如此高傲。

除此之外,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吴、晋两国在黄池会盟时,为了谁先歃血一事竟发生了激烈争吵。据《左传·哀公十三年》记载:“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所谓“于周室,我为长”,是指吴的始祖太伯,是周室开创者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他在周室宗庙的列祖列宗座次排列中,紧随太王之后而在其他诸座之前[24]。由于吴人说的是无法争辩的事实,晋人反驳不了,只得让吴人先歃血。从以上列举《左传》的这些记载,足以证明太伯、仲雍开创的是吴国,而不是虞国。

以上所列证据,均为《左传》的记载,其他文献的记载也可作证。例如,屈原天问》中有这样的话:“吴获迄古,南岳是止。孰其夫斯?得两男子。”意思是说:建立在南方的吴国,获得长期存在,有谁能预见到呢?这应归功于两个男子。很明显,两个男子是指太伯和仲雍。现在的问题是:屈原为什么不说“虞获迄古,北岳是止”,而是说“吴获迄古,南岳是止”?这就有力地说明当年太伯、仲雍开创的是南方的吴国,而不是北方的虞国。

据此,绝对不能说“吴”是“虞”的分支;正好相反,应该说“虞”是“吴”的分支才对。因为最早受封于吴的是周章,最早受封于虞的是周章之弟虞仲,兄弟俩都是太伯、仲雍的后代。关于吴与虞之间的关系,《史记·吴太伯世家》已交待得非常清楚:“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由此可知,吴国是太伯所始建,而虞国是太伯、仲雍的后代所始封。孰先孰后,不言自明。

至于根据1954年在江苏丹徒烟墩山出土青铜器宜侯夨簋的铭文,来确定太伯是奔吴还是奔虞,由于该铭文的语焉不详,加上当今各位专家对该器物的考释见仁见智,看法很不一致,目前还不可能将它作为一件物证,来断定太伯、仲雍是吴的始祖还是虞的始祖。

(四)太伯奔吴,吴在何处?

《史记·吴太伯世家》有这样的记载:“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注:句、勾通)吴。”由于司马迁只说了笼统的“荆蛮”,没有交待出奔后的具体定居地点,因此勾吴国的地望成了历史疑案。多数学者认为,勾吴国应在今无锡、苏州一带,即“无锡说”。历来认为,“无锡说”是由唐代的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一书中最早提出的,因为他曾明确而又广泛地传播说:“太伯奔吴,所居城在苏州北五十里,常州无锡县界梅里村,其城及冢见存”[25]。其实,张守节的说法是根据唐初李泰《括地志》的记载,而《括地志》的记载,也来自更早的历史文献,其起源可步步上溯至汉代。据《汉书·地理志》会稽郡条下记载:“县二十六:吴,故国,周太伯所邑。”显然,这“吴”字,是指县的名称。如译成现代语,那就是:“吴县,原为吴国都,太伯城所在地”。据此可知,当年太伯所立“勾吴国”,是在汉代时的吴县境内。成书时间较《汉书》稍早的《吴越春秋》有如下记载:“遭殷之末,世衰,中国侯王数用兵,恐及于荆蛮,故太伯起城,周三里二百步,外郭三百余里,名曰故吴……太伯卒,葬于梅里平墟。”两书关于勾吴国所在地的记载基本相符,而后者出现更为具体的地名——梅里。《吴越春秋》又说:“太伯初适吴,筑城平门外”。(今本佚,引自《太平寰宇记》卷九十一)平门外即苏州北门外,正是梅里所在地。梅里,在今无锡市东南30千米处,在汉代,梅里属吴县管辖,故《汉书·地理志》把“周太伯所邑”即梅里系于吴县下。成书于三国时代的《皇览》说得更具体:“吴王太伯冢在吴县北梅里聚,去城十里,太伯始所居地”[26]。进一步表明,梅里既是太伯死后的葬地,也是太伯生前的居住地。梁代曾任无锡县令的刘昭,亲自在梅里看到过太伯墓及太伯生前居住地遗迹,后来他在《后汉书·郡国志》吴郡无锡侯国条下注云:“无锡县东皇山有太伯冢,民世修敬焉。去墓十里有旧宅,井犹存。”东汉顺帝时,将原属于会稽郡的吴县划出,另设置吴郡,无锡县划归吴郡管辖。至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年),又设置毗陵郡,无锡县又划归毗陵郡管辖,原在吴县管辖范围的梅里,也改划至无锡县辖境。因为唐宋时代的文献记载,在谈到梅里时都说太伯居住地在无锡县梅里,或冠以常州(即毗陵郡),如初唐李泰《括地志》:“梅里在无锡县东南六十里。”唐人杜佑《通典》常州郡无锡县条下:“汉川县。太伯始居吴,即此地也。”北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常州·无锡县条下:“(太伯城)西去县四十里,《舆地志》云:‘吴筑城梅里平墟’此也。自太伯以下至王僚二十三君居此。”宋代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吴自太伯以来,所都谓之吴城,在梅里平墟,乃今无锡县境。”明、清时期的有关记载,皆持此观点,从而形成了“无锡说”。因此,“无锡说”并不是始于唐代张守节,而是一种从古至今、由来已久的传统观点。

近年来,史学界的一些学者,根据考古材料并结合文献记载,提出了“宁镇说”和“赣鄱说”等新观点。大意如下:

“宁镇说”认为,早期勾吴国的地望是在今安徽省东南部和江苏省南京、镇江一带,具体说是在丹徒地区。主要依据是:①宁镇地区是古代荆蛮人的聚落地域,而太湖流域则是古代越族人的聚落地域,史载太伯、仲雍亡如荆蛮,当然应是宁镇地区。②近年来在丹徒一带,陆续出土了许多早期吴文化的器物,特别是1954年在烟墩山出土的宜侯夨簋最为重要,从这件青铜器上的铭文,可以证明丹徒一带曾是勾吴国早期的活动中心,而春秋时代的重要城邑朱方,在商代晚期可能就是勾吴的都邑。③吴人习惯居住在高出地表的旱地上,其聚落形态特征呈台形,谓之“台形遗址”。吴人的葬俗则习惯采用土墩墓,即人死后不用棺椁墓穴,而是择地埋葬,垒土墩为墓,谓之土墩墓。近年在皖东南和宁、镇一带,特别是丹徒地区,发现许多吴人特有的台形遗址和土墩墓,而且分布密集,说明吴国早、中期的政治中心和人口重心在今丹徒一带。④宋人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卷四和日本人水泽利忠据南宋版本《史记》而作的《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引《世本》云:“孰移丹徒,号勾吴。”孰即孰哉,东汉末的宋衷对此注曰:“孰哉,仲雍字。”由此可知,勾吴国第二代君主仲雍,曾迁勾吴国于丹徒,这足以说明勾吴国的活动中心很早就在丹徒一带。[27]

“赣鄱说”认为,勾吴国的地望是在今江西鄱阳湖西南地区,其活动中心在今樟树市一带。主要依据是:①近年来在江西省樟树市吴城商代遗址和离此不远的新干县大型商墓中,发现数量很多的“鬲”和“折肩罐”等随葬陶器,这种以鬲和折肩罐为主的随葬品组合形式,是周人的传统葬俗,只在周人发祥地关中地区的墓葬中发现过,这说明今江西境内吴城文化的葬俗来源于先周文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干县商墓中还出土了一种罕见的“戣”青铜器械,是周人发明和使用的兵器。现在必须解释的问题是,当时生活在中国西部的周人墓葬习俗以及周人特有的兵器,怎么会在今江西境内的商墓中发现?两地远隔千山万水,在交通条件极度闭塞的商代,用社会传播和文化交流的原因是无法解释的,惟一可以解释得通的是部族迁徙的结果。当年太伯、仲雍率领族人出奔到达当时属于荆蛮地区的今江西境内,把这些周人特有的器械和墓葬习俗也带到了移居地。②郭沫若先生曾依据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在江西临江出土的11枚“者减钟”,经过研究,在《两周金文辞大系·者减钟考释》中提出了“春秋古勾吴地域远在江西”的论断。近年又有专家依据1976年在江西新干县一座西周墓葬中出土的青铜器,认为江西地区在西周中期有一个受封于中央王朝的地方政权,这个地方政权很可能就是勾吴国。③今江西鄱阳湖西南一带有许多与虞、吴有关的历史地名,如樟树市是吴城商代遗址和新干县大型商墓所在地。在该地历史上有过两个吴城和一个虞城。在今鄱阳湖畔也有一个吴城镇,历史上曾是江西四大名镇之一。这些遗留下来的古地名,是当年勾吴国存在于今江西境内的有力证据。④当年太伯奔吴,实际上是太伯、仲雍率领自己宗族,迁徙到位于商王朝南边(今江西省境内)的多事地区,去联络那里的地方势力——虎方,共图灭商大业。虎方是当时活跃在今江西鄱阳湖西南一带的一个文化较高的部族。今樟树市吴城地区是虎方的政治中心,也是当年太伯、仲雍建立勾吴国的所在地。至今吴城还留存着许多商代文化的遗址和遗迹,就是最有说服力的历史见证。以上考古材料和文献资料表明,在西周至春秋中期,勾吴国的政治中心一直在赣鄱地区,具体地说,是在今江西省樟树市吴城商代文化遗址一带。[28]

综上所述,“无锡说”是几千年来久经检验、流传于世的传统观点,而“宁镇说”和“赣鄱说”,则是近年来以考古材料为核心,结合文献资料构成证据的新兴观点。笔者认为,这三种有关勾吴国地望的不同观点和说法,各有所据,也有其理,都合乎历史事实,而且在逻辑上也并不相互牴牾。

当读者们阅读本节文字至此,也许会提出严厉诘问:前面强调“无锡说”观点的正确,这里又对“宁镇说”和“赣鄱说”观点加以充分肯定,这不是前后自相矛盾吗?怎么能说在逻辑上并不相互牴牾?

笔者答曰:确实不存在自相矛盾,逻辑上也不互相牴牾。这三种不同观点,恰恰反映了勾吴国地望频繁变迁的历史真相。须知,“无锡说”是指太伯在世时勾吴国初创时期的地望而言[29](据分析推算,在无锡的时间不长,大约五十年左右,时当商朝晚期)。而“宁镇说”和“赣鄱说”,则是指太伯故世以后,王位继任者仲雍,因某种原因(据分析推测:可能与当地越族人之间产生矛盾)将勾吴国向西迁徙至不属于越族人聚落地域的宁、镇一带,即今丹徒地区。这就是《世本》所说的“孰哉移丹徒,号勾吴”。东汉末的宋衷注曰:“孰哉,仲雍字”[30]。是指勾吴国的前期和中期地望而言(这一历史阶段的存在时间,长达五六百年,相当于商朝晚期至春秋中期)。其间,又有勾吴国的部分上层人员和普通民众,从宁镇地区迁徙至今江西境内的鄱阳湖西南一带,在那里安居乐业、繁衍后代,并发展势力,时间长达四五百年,相当于西周初期至春秋中期。总之,这三种勾吴国地望的观点,在所表达的时间上有先后之别。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既不可忽视,更不可混淆。

至此,关于“太伯奔吴,吴在何处?”的问题,本书可以明确地解答如下:太伯、仲雍所建立的勾吴国,随着时间的不同而有多处地望:一是,太伯在世时的勾吴国在无锡地区(即勾吴国的初期)。二是,太伯故世后,仲雍将勾吴国迁徙至宁、镇地区。其间,有一部分勾吴人,又从宁镇地区迁徙至今江西鄱阳湖西南地区定居(即勾吴国的早期和中期)。三是,春秋中期以后,吴王寿梦迫于某种原因(如强大的楚国对弱小的勾吴国进行不断侵扰等),不得已又将勾吴国迁回太湖流域地区。这就是《世本》所说“孰姑迁勾吴”。东汉末的宋衷注曰:“孰姑,寿梦也”[31]。其后,勾吴国又经历了吴王诸樊(寿梦之子)迁都。至春秋后期,吴王阖闾(诸樊之子)最后定都于今苏州,直到被越国勾践攻灭。

以上就是“太伯奔吴”以及勾吴国地望变迁的历史事实,从而有力地批驳了清朝疑古派学者崔述及其追随者,说什么“大抵《史记》之言,皆难取信”的荒诞不经之辞。笔者经过长期研究,深切地感到《史记》关于“太伯奔吴”事件的记载,虽有曲笔隐晦之处,但总体而言,应该为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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