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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虚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的权威地位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赵秉文后,在金源文学批评史上,便要推王若虚为最有权威了。若虚,字从之,藁城人,《金史》一百二十六卷《文艺》有传。《金史·文艺传》载周德卿教王氏语云:其甥王若虚尝学于昂。这些话于其《文辨》、《诗话》中亦载之,盖即王氏论诗论文主旨之所出。周德卿之论文主旨既重在工于内,重在以意为主,所以王氏本之得以沟通白、苏而重在“真”。(二)王氏在赵闲闲、李屏山之后,也不能不受其影响。

王若虚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的权威地位

赵秉文后,在金源文学批评史上,便要推王若虚为最有权威了。若虚,字从之,藁城人,《金史》一百二十六卷《文艺》有传。他是金末最有根柢的学者,所著有《滹南遗老集》,集中有《文辨》四卷,《诗话》三卷,颇多论文论诗之语,而且在这些文辞中间,自有其一贯的主张,当然可以成一权威的批评家,北宋苏氏之学传至金源,在赵秉文则暗袭其说,在王若虚则用以建立其批评,在元好问则用以抒写成作品。“程学盛南苏学北”,翁方纲之说原不是无所见的。

然王氏之文学批评毕竟亦有与苏氏微异之处,盖王氏所得虽出于苏而亦兼近白香山。白、苏之文本有可以相通之处,后世如袁中郎辈即合白、苏而为一者,所以滹南之推尊白、苏,原亦不过启其先声而已。

大概王氏学问渊源以得于其舅周德卿者为多。《金史·文艺传》载周德卿教王氏语云:

 

其甥王若虚尝学于昂。昂教之曰:“文章工于外而拙于内者,可以惊四筵而不可以适独坐,可以取口称而不可以得首肯。”又云:“文章以意为主,以言语为役。主强而役弱,则无令不从。今人往往骄其所役至跋扈难制,甚者反役其主,虽极辞语之工,而岂文之正哉!”

 

这些话于其《文辨》、《诗话》中亦载之,盖即王氏论诗论文主旨之所出。周德卿之论文主旨既重在工于内,重在以意为主,所以王氏本之得以沟通白、苏而重在“真”。今录数则如下:

 

扬雄之经,宋祁之史,江西诸子之诗,皆斯文之蠹也。散文至宋人始是真文字,诗则反是矣。(《文辨》四)

郊寒白俗,诗人类鄙薄之:然郑厚评诗,荆公、苏、黄辈曾不比数,而云乐天如柳阴春莺,东野如草根秋虫,皆造化中一妙。何哉?哀乐之真发乎情性,此诗之正理也。(《诗话》上)

 

本于这种观点,故论诗文不主奇诡,同时又不主藻饰。《诗话》卷上又引其舅氏语云:“雕琢太甚,则伤其全,经营过深,则失其本。”凡尚奇诡者,由经营过深之故;凡主藻饰者,又有雕琢太甚之弊。所以滹南的结论是:“凡为文章须是典实过于浮华,平易多于奇险,始为知本。”(《文辨》四)因此可知他的议论全本于周德卿,而周氏之议论恐怕也是针对着李屏山一流人而言的。

看出了他的论文见解,看出了当时的文坛情形,遂知道他于诗宗白、于文宗苏,正是当然的归宿。然则他的议论是否即与公安相同呢?则又不然。(一)王氏是金代特出的学者,诗文之外兼长经史考证之学,故常以经史考证之学为其论文论诗之助,自然不会流于公安之空疏。(二)王氏在赵闲闲、李屏山之后,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刘祁《归潜志》称赵氏论诗最细,李氏论文最细,而刘氏则欲兼取其长。现在,滹南虽反对诗法句律之说,然论诗论文也有讲得细的习惯。因此,利用他的学问根柢以讨论诗文之琐屑问题,遂建立了文法学与修辞学。这是他的贡献。

也许有人于此将发生疑问,这是不是一种矛盾的现象呢?我们固可以称他为矛盾,但是在他说来绝不是矛盾。《文辨》卷四有一段极圆通的话:

 

或问文章有体乎?曰:无。又问无体乎?曰:有。然则果何如!曰:定体则无,大体须有。

 

这种话我们可以称他为矛盾吗?他本于这种大体须有的标准,所以他的讨论文法,讨论修辞,依旧着眼在一“真”字。(www.xing528.com)

下文,我们再举一些例。洪迈《容斋随笔》有一则云:

 

“石骀仲卒,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此《檀弓》之文也。今之为文者不然,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如之。祁子独不可,曰孰有执亲之丧而若此者乎?”似亦足以尽其事,然古意衰矣。

 

这一节话很得古文家之称许,盖古文家之所谓法,原有一部分是重在用词繁简方面的,但是他则以为不然,“夫文章须求真是而已,须存古意何为哉?”(见《文辨》一)释文莹《湘山野录》中也有一则云:

 

谢希深、尹师鲁、欧阳永叔各为钱思公作《河南驿记》。希深仅七百字,欧阳五百字,师鲁止三百八十余字。欧公不伏在师鲁之下,别撰一记,更灭十二字,尤完粹有法。师鲁曰:“欧九真一日千里也。”

 

这也是一则古文家所艳称的故事,简而又简,简至无可简,才以为“完粹有法”,而他也不以为然。他以为:“此特少年豪俊,一时争胜而然耳。若以文章正理论之,亦惟适其宜而已,岂专以是为贵哉?”(《文辨》一)此外,如习之论文所举述笑哂之状一例,以为不宜袭用陈言,他则以为不必字字求异至于如此。(见《文辨》三)山谷论诗有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喻,而他则称为剽窃之雄。(见《诗话》下)凡以前文人诗人之所谓法,他均不以为法,他要在文法或修辞方面找到理论的根据,而不要在词句方面定模拟的标准。所以一般人于《史记》中求法,而他以为司马迁之法最疏。《滹南遗老集》中甚至有一卷《史记辨惑》全是指摘《史记》文法疏騫之处。法之名同而其实异,所以滹南所言之文法诗法,尽管入细而并不违真。

《文辨》卷一论扬雄《解嘲》“为可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不可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论庾信哀江南赋》“崩于钜鹿之沙,碎于长平之瓦”,以为均不成文理。《文辨》卷三论《欧阳修》用“然”字,用“其”字,用“然其”二字,多乖戾之处。《诗话》卷下,论山谷《闵雨诗》“东海得无冤死妇”,谓“得无”犹“无乃”,欠“有”字之意。山谷《吊邢惇夫诗》“眼看白璧埋黄壤,何况人间父子情”,谓“既下何况字,须有他人犹痛惜之意乃可”。这些都是就文法方面说的。

《文辨》卷一言韩愈《送穷文》以鬼为主名,故可问答往复。扬雄《逐贫赋》,但云“呼贫与语”,“贫曰唯唯”。便觉未妥。又论陶潜归去来辞》,谓为文有遥想而言之者,有追忆而言之者,今《归去来辞》乃将归而赋,而自问途以下皆追录之语,便觉不合。《诗话》卷下谓荆公“两山排闼送青来”之句,犹不觉诡异,而山谷“青州从事斩关来”,便令人骇愕。类此诸例,又是就修辞方面说的。

由文法与修辞再进一步,于是他想建立文例。《文辨》中类此之例也甚多,如论韩愈《盘谷序》,既称“友人李愿居之”,便不应复用昌黎韩愈字,这是辨称谓之例。如论苏辙《颍滨遗老传》历述平生出处言行之详,且诋訾众人之短,为不合自传之体,这又是辨文体之例。后来潘昂霄的《金石文例》恐怕也受滹南学说的影响。

就上述三项而言,《滹南遗老集》中可以找出不少的例。这些零星札记虽不能在积极方面建设有系统的文法学、修辞学与文章学。然就以前文论诗论言之,求其比较能在这方面注意的,恐怕不得不推滹南为滥觞了。

这样,所以他以经史考证之学论诗文,非惟不觉其窒,抑且弥见其通。他虽长于考证,但决不以考据去穿凿傅会。《诗话》卷上于杜甫诗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一语,把古来凿说一扫而空,以为这是一时事实,不尽可考,即使不知此义,亦无害解诗,此真十分通达之见。《诗话》卷中论东坡“白衣送酒舞渊明”之句,或疑“舞”字太过,《褒溪诗话》特为找出舞字出处,而滹南则以为“疑者但谓渊明身上不宜用耳,何论其所本哉”!这也是何等通达之见。诗本性灵中事,他又何肯在这方面卖弄学问。

他虽长于经史考证之学,而治诗文则尚典实平易,并不在诗文中矜其博瞻;另一方面,他虽尚典实平易,而论诗论文复讲得入细,并不以矜尚自然而说得空疏。他讲“法”而破除以前文人诗人之所谓法,正因“定体则无”之故;他反对昔人之所谓法,而开了后人之所谓例,又因“大体须有”之故。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所以只求真是,而不会坠于古人一隅的偏见。

他没有古今之见,不必开口闭口辄以三百篇十九首为标准(见《诗话》下);他又没有高下之见,即东坡所谓“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二语也以为有流弊(见《诗话》中)。但是他注意诗之眼目旨趣。他对于一般人之论东坡《和陶诗》,以为有的说他不近,有的说他过之,都是非所当论。他说:“但观其眼目旨趣之何如则可矣。”眼目旨趣之何如,确是一个重要的看诗法门,因为此即求真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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