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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批评史》:渔洋诗与神韵的首次交汇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小熊猫 版权反馈
【摘要】:渔洋之诗,自是一代正宗。此点在渔洋生前,已经引起了争论。渔洋之标举神韵,一见于其所选《神韵集》。可知渔洋标举神韵并不是晚年之说。若参以俞兆晟《渔洋诗话序》所言,则此言神韵,实可视为晚年定论。季甪之不欲宗唐,即因避免前、后七子的习气,所以一般人以神韵之说与法律无关,此种误会原亦不起于后世。论述到此,我们对于渔洋神韵之说,应当分别看出他所以标举神韵之动机。

王士禛,后易名士祯,字贻上,号阮亭,自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人。事见《清史稿》二百七十二卷。

渔洋之诗,自是一代正宗。在当时,正值大家都厌王、李肤廓锺、谭纤仄之后,渔洋独以大雅之才标举神韵,扬扢风雅,而声望又足以奔走天下,文坛主盟,当然非渔洋莫属。可是渔洋之诗,与其诗论,虽亦耸动一时,而身后诋誐亦颇不少,生前劲敌遇一秋谷,身后评骘又遇一随园,于是神韵一派在乾嘉以后,便不闻继响。

大抵渔洋之失,即在标举神韵。标举神韵即立一门庭,门庭一立,趋附者固然来了,而攻击者也有一目标。这还是小问题。最重要的,乃在立了门庭之后,趋附者与攻击者都生了误会,误会一生,流弊斯起。所以我以前说过,由这一点言,王船山便比王渔洋为聪明。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先引一篇比较长一些的文字。这即是杨绳武《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王公神道碑铭》。

 

公之诗既为天下所宗,天下人人能道之,然而公之诗非一世之诗,公之功非一世之功也。公之诗笼盖百家,囊括千载,自汉魏六朝以及唐宋元明人,无不有咀其精华,探其堂奥,而尤浸淫于陶、孟、王、韦诸公,有以得其象外之音,意外之神,不雕饰而工,不锤铸而炼,极沉郁排奡之气,而弥近自然,尽镵刻绚烂之奇,而不由人力。尝推本司空表圣味在酸咸之外,及严沧浪以禅喻诗之旨,而益伸其说,盖自来论诗者或尚风格,或矜才调,或崇法律,而公则独标神韵,神韵得而风格、才调、法律三者悉举诸此矣。……公于书无所不窥,于学无所不贯。……而或者但执诗以求公之诗,又或执一家之诗以求公诗,其亦终不足以语于知公也明矣。(《清文录》五十五)

 

在此文中,固然不免充满了揄扬的气分,然而却说明了两点:(一)执一家之诗以论渔洋之诗为不得要领;(二)执一端之诗以论渔洋之诗论也为不得要领,因为“神韵得而风格、才调、法律三者悉举诸此矣”。神韵中有风格、有才调、有法律,这是向来论神韵者所不曾提到的一点。(https://www.xing528.com)

我们假使再欲证实此说,则有王渔洋自己所说的言论在。俞兆晟《渔洋诗话序》中曾有一节记载,说他晚居长安,位益尊、诗益老,每勤勤恳恳以教后学,时于酒酣烛炧,兴至神王,从容述说下边的话:

 

吾老矣,还念生平论诗凡屡变,而交游中亦如日之随影,忽不至于转移也。少年初筮仕,惟务博综该洽,以求兼长,文章江左,烟月扬州,人海花场,比肩接迹,入吾室者俱操唐音,韵胜于才,推为祭酒,然亦空存昔梦,何堪涉想。中岁越三唐而事两宋,良由物情压故,笔意喜生,耳目为之顿新,心思于焉避熟。明知长庆以后已有滥觞,而淳熙以前俱奉为正的,当其燕市逢人,征途揖客,争相提倡,远近翕然宗之。既而清利流为空疏,新灵浸以佶屈,顾瞻世道惄然心忧,于是以大音希声,药淫哇锢习,《唐贤三昧》之选,所谓乃造平淡时也。然而境亦从兹老矣。

 

则可知神韵之说到晚年始成为定论。考渔洋选《三昧集》在康熙二十七年,时渔洋已五十五岁。按俞氏序中所言,渔洋诗格与其论诗主张凡经三变,早年宗唐,中年主宋,晚年复归于唐,这是论渔洋诗与其诗论者,不可不注意之点。此点在渔洋生前,已经引起了争论。汪季甪与徐健庵二人对于渔洋的认识,便不相一致。当在一个文酒之会,徐健庵称新城之诗度越有唐,而季甪却说:“诗不必学唐;吾师之论诗未尝不兼取宋元。辟之饮食,唐人诗犹粱肉也,若欲尝山海之珍错,非讨论眉山、山谷、剑南之遗篇,不足以适志快意。吾师之弟子多矣,凡经指授斐然成章,不名一格。吾师之学无所不该,奈何以唐人比拟!”而健庵则龂龂置辨,以为渔洋诗惟七言古颇类韩苏,自余各体体制风格未尝废唐人绳尺。这段争论,直到后来季甪卒后,徐氏为渔洋《十种唐诗选书后》,犹且旧事重提,以伸渔洋宗唐之说。所以一般人以神韵之说,与才调无关,此种误会,原不起于后世。

尤其应该注意的,他们争论之焦点,还在对于唐诗之认识。渔洋之标举神韵,一见于其所选《神韵集》。渔洋在扬州,尝选《唐律绝句五七言》若干卷授其子启涑兄弟读之,名曰《神韵集》。时在顺治十八年,渔洋仅二十八岁。(1)可知渔洋标举神韵并不是晚年之说。又一,见于其所撰《池北偶谈》。书中曾引汾阳孔文谷说,论诗以清远为尚,而其妙则在神韵(见卷十八)。《池北偶谈》之成书,在康熙二十八年,时渔洋已五十六岁,此在他选《唐贤三昧集》之后。若参以俞兆晟《渔洋诗话序》所言,则此言神韵,实可视为晚年定论。早年晚年并标举神韵,同时也并宗唐诗,可惜我们现在不曾见到《神韵集》,假使能得到此种选本,以与《唐贤三昧集》相比较,那么渔洋所谓神韵之说,更容易澈底了解。徐、汪之争,在康熙二十二年,时《唐贤三昧集》与《十种唐诗》均未选定,所以我以为他们争论之点,还在对于唐诗之认识。徐氏《十种唐诗选书后》一文中又说过:“季甪但知有明前、后七子剽窃盛唐,为后来士大夫讪笑,尝欲尽祧去开元大历以前,尊少陵为祖,而昌黎、眉山、剑南以次昭穆。先生亦曾首肯其言,季甪信谓固然,不寻诗之源流正变,以合乎国风、雅、颂之遗意,仅取一时之快意,欲以雄词震荡一时,且谓吾师之教其门人者如是。”这一点,实是他们争论的焦点。季甪之不欲宗唐,即因避免前、后七子的习气,所以一般人以神韵之说与法律无关,此种误会原亦不起于后世。

论述到此,我们对于渔洋神韵之说,应当分别看出他所以标举神韵之动机。其一,是由于格调说的影响,早年之标举神韵,恐即起因于此。其二,是对于宋诗流弊的纠正,即所谓“清利流为空疏,新灵浸以佶屈”,于是“以大音希声,药淫哇恶习”,晚年之标举神韵,则又起因于此。此二种动机不同,于是所谓神韵也者,即使是同一意义,也不能不异其作用。后人只见到他晚年定论,所以一说到神韵,便与盛唐王、孟之诗相联系,而似乎觉得与才调、格律等等全无关系了。我们假使不看到他们弟子中如俞兆晟、汪懋麟(秀甪)诸人的话,恐怕谁也不会相信渔洋于诗也曾兼事两宋。知道他诗非一家之诗,然后知道他的诗论也非一端之说。后人只以神韵为王、孟家数的理论,而且以此为渔洋诗论之中心,赞成者主是,反对者诋是,纷纷纭纭,何从更见渔洋诗论之真。所以我说这是建立门庭以后最易引起的误会。标举神韵好似喊出口号,口号容易号召党徒,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然而却不易令人深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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