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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文化构成要素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组织文化都是由一些相对稳定的要素构成,并且植根于组织成员的深层价值观中。[3]在法院文化体系构建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作为法院构成主体的法官文化。需要说明的是,法官文化,这是一个描述性定义。其构成主要由法官心理、法官意识、法官价值等要素构成。在构成法官文化的三要素中,法官心理是法官文化的基础,法官意识是法官心理的深化,法官价值不仅是法官心理的深化,而且其本身也是较高层次的法官心理。

法官文化构成要素研究成果

文化一词,其含义很广,既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又可指人类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或者指社会的意识形态。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它总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显现出来的,因而形成了文化的诸多渊源:如政治、经济等等。

文化不仅仅是外在的物质和有形的设施,更重要的是一种沉甸甸、内在的、精神的积淀或“养成”。[2]每一种文化都是一个价值体系,是由各种文化特质构成的价值、意义和功能的整体。任何组织文化都是由一些相对稳定的要素构成,并且植根于组织成员的深层价值观中。另外,组织中也存在着多种力量维系、推动着既成文化的运作和功能发挥,主要包括宗旨和理念(价值观)、人员管理、物理空间和建筑物设计、组织仪式、组织结构等等。[3]法院文化体系构建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作为法院构成主体的法官文化。法官文化是社会文化在法官载体上的浓缩与显现,包含外显的法官制度与内隐的法官意识两个层面,其内容有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心理文化和科技文化。[4]

我们认为,法官文化是法官群体在司法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法官职业特色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精神价值体系,是法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一种群体行为取向,也是法官对自己的社会角色所持有的一种道德价值共识。法官文化是法官群体所特有的带有强烈职业色彩的先进文化,它蕴含了法官群体的司法意识、司法理念、司法水平、知识修养、道德操守、精神追求、行为方式等等一系列的职业涵养、职业气质及职业氛围。需要说明的是,法官文化,这是一个描述性定义。其构成主要由法官心理、法官意识、法官价值等要素构成。[5]其中,法官心理是法官对法官职业及其行为处于感性认识阶段的心理活动,例如动机、态度、习惯、信仰等;法官意识是法官对法官职业及其行为处于理性认识阶段的心理活动,例如观念、思想、法理等;法官价值是法官满足内心欲求并对履职过程中的人与事具有评判功能的精神范畴,有正负向之分,例如公平、正义、清廉、权力、利益等。(www.xing528.com)

在构成法官文化的三要素中,法官心理是法官文化的基础,法官意识是法官心理的深化,法官价值不仅是法官心理的深化,而且其本身也是较高层次的法官心理。从发展和相互作用的角度看,法官文化总是从法官心理发展到法官意识,再从法官意识发展到法官价值,因而,任何法官意识、法官价值都是法官心理的发展的结果。但是,另一方面,法官意识、法官价值又都在不断地、重复地验证着法官心理,那些稳定的、作用明显的法官心理都是法官意识、法官价值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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