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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科技文化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建设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科技司法应用应更加“强服务审判、弱行政管理”目前法院加强科技的司法应用,主要体现在加强审判管理层面。(三)科技司法应用应尽可能防止对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的不良影响进行审听录音录像、尽可能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开展远程审判等举措,有利于方便当事人和司法公开,无疑应该继续加强和深化。

加强司法科技文化建设:先进法院文化建设研究

(一)科技司法应用应更加“强服务审判、弱行政管理

目前法院加强科技的司法应用,主要体现在加强审判管理层面。一方面,切实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有利于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审判运行整体态势、审判质效状况,从而可以更好地进行审判资源的动态调度和职权的理性优化;另一方面,对法律适用的经验交流、为主审法官办案提供更多更好服务方面明显不足;由于案件数字化为其他司法人员对案件裁判的干预带来便利,可能影响法官的独立判断或者至少让法官形成路径依赖(本来可以作出判断并裁判的提出两种意见供讨论走程序),甚至加剧审判行政化的可能。

(二)科技司法应用应系统开发与内容建设并重,使得法院内网真正成为法官工作、学习、交流的平台

近年来,全国法院投入不菲的资金到信息化建设,但投入产出比不一定是最佳的正向关系。究其原因,法院审判管理系统除了共性之外,每个法院有其特性,那些个性化工作系统同样重要,还有就是法院技术人才稀缺。应当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在系统建设中留出个性化发展的接口。另一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法院系统建设中对信息内容的建设重视不够,需加强辅助法官办案和学习的内容建设,安装并实时更新法律检索、案例查询、裁判文书纠错、社科期刊检索、数字图书馆等,使得法院内网不仅是工作平台定位,真正成为法官工作、学习、交流的平台。(www.xing528.com)

(三)科技司法应用应尽可能防止对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的不良影响

进行审听录音录像、尽可能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开展远程审判等举措,有利于方便当事人和司法公开,无疑应该继续加强和深化。但是,开展庭审直播、没有宣判的案件主动宣传甚至网上讨论等做法却值得商榷。尤其要注意的是应以不被舆论绑架而被迫改变法官自己判断为限,因为这是一个被动和无奈的过程,如果屈从一时的非理性的舆论压力而对法律不够忠实,必将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司法裁判的过程,是法官自由心证和理性判断的过程,越少干扰越好。法官要适度倾听民众声音,目的在于努力使个案的法律适用更加贴近时代现实和发展进步需要,这是一个主动和能动的过程,是一个令司法更加公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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